我情窦初开的年纪有点晚;在22岁那年,才有了人生第一个喜欢的人。
那是我初入社会的第二年,20出头的年纪,正值风华,我把青春挥洒在工厂的流水线上。枯燥的工作,枯燥又乏味,除了身体上的疲惫,精神上也是极度空虚,直到遇到他。
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穿着人字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我妈上班的档口玩。当我到达档口,扶好车,刚要进门时,好巧地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啊”地叫了一声后,我整个人往前趴,摔了个狗吃屎。人在摔倒的时候,大脑有极速反应,就是想着千万别被人看到。但是不巧地是,我一抬头,就看到屋内有个人正对着我笑;不是微笑,是想大笑又拼命忍住的那种。看着那张长得有点肆意的帅气脸,我竟然有点迷失了自己,忘了被摔痛的脚,忘了被踢飞的鞋;直到我妈从外面进来,才知道他是她新来的同事。
他让我叫他老迈,其实他一点都不老,还比我小两岁;帅气,阳光,会跳街舞,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是每个女孩都喜欢的类型,我当然也不例外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
他不知道我是喜欢他的,因为我从没有告诉过他。或许他能感觉出我对他的喜欢,因为我没事就会去“骚扰”他。那时手机还不是很盛行,我人生第一部手机不叫手机,叫“小灵通”——一部蓝色的小可爱,承载着我和他一次次通话的使命。我们东拉西扯,意犹未尽,偶尔他还会给我一些职业上的建议。
就这样,几个月过去,我们一起吃过饭,一起上过网,还去过游戏厅,逛过公园。记得两人第一次去鬼屋,实现了第一次牵手。也许他是无意动作,只是让我在这个恐怖的环境里安心,但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表面镇定,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在那长长忽明忽暗的走道里,两边的怪力乱神都没法引起我的注意,心思完全放在被他握住已然出汗的手心里。希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走道再长一点,我就能贪念他的爱护再久一点。
要说我喜欢他的程度到底有多深,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时时想见到他,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如果约了见面他有事耽搁来不了,我会想办法去找到他。
有一次,我记忆深刻,两人约好周末去爬山。前一晚,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得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盼到天明,一早就到约好的超市门口等他。然而,整整等到中午十二点,都不见他的人。连一个电话都没有等到,心情由期盼变成了失落。在门口站得太久的我,慢慢地走向旁边的电话亭,坐在电话亭里发呆。心想,他肯定有事情来不了,又没有办法打电话告诉我;现在是中午,他一定会想办法联系我的。
正在我想得出神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屏幕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座机号。我赶忙放到耳边,果然是他的声音。原来机器出故障,厂里临时调他去维修,老板也批不了他的假,手机又掉水里开不了机。中午一下了班,赶紧跑附近的士多店,打电话给我。说了几句“对不起”,说他班也没好好上,怕我在那等哭了。
其实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已经控制不住眼泪了;除了发出“嗯嗯”的回应外,说不出任何话,眼泪就这样一直吧吧掉,似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最后他说了些安慰的话让我自己随便逛逛早点回去。
挂掉电话,在电话亭又呆坐了几分钟。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心里嘀咕道:“你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你。”这个想法一出来的时候,把我吓一跳。转而又兴奋起来,然后又是难过。难过的是我只知道厂区的地名,不知道具体位置。看了看刚刚的来电号码,毅然决然地叫了一辆摩的,让师傅送我到他厂所在的管辖村。
在路上,想了好几种他见到我时的反应,是惊喜还是生气。如果是惊喜,我要怎么表现?万一他生气了,我又该如何收场?这一路上,我为我的举动激动地想要喊出来,又怕我的做法冒失不得当,引起他的反感。
下车后,我拨通了士多店的号码,请求店主告诉我他店的具体位置。因为我知道老迈能下完班很快就能打电话给我,说明他们离得不远。庆幸店主脾气很好,对于我的多次电话打扰,还不厌其烦地为我指路。在走了两个多小时,我终于出现在这家店门前时。那种成就感不言而喻,我高兴我离他又近了。店主告诉我,这里是一个工业区,有五十多家厂;没有电话不知道厂名,是很难找到人的。
我知道我一定能找到他,找不到在路口等也要等到他,今天说了要见面就一要见到。
谢过店主后,我便沿着工业区主路,一家家走家观花地看。每个厂都机器轰鸣,显现出一派忙碌景象。我不敢冒然进去打听,更希望我要找的人就在一个厂门口等我,等我的出现。也许上天眷顾,又也许心诚则灵,在我走入第二个主道,走近最后一个厂门前时,有一个人也正从他厂里走出来。他无意间向我这里看一了眼,然后转头,下一秒眼睛迅速又朝着我看。知道吗?这种反应就很像电视剧拍的那样。然后他就朝我挥手。我当时还纳闷,心想这人谁呀,不认识瞎挥什么手?看我没反应,他跑过来。当他离我越来越近时,我才看清楚他,这不就是我今天要见的人吗?
老迈看到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还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两手在身上衣服来回擦了几下,作势想给我个拥抱;却又停下来,两只手停在半空,尴尬地笑道:“我身上太脏了!”
是呢,还真有点脏,白色T恤多处蹭了几道黑色油污,脸上手上没几处是干干净净的。但我此时一点都不想顾忌,恨不能长几个胆,让我有勇气扑过去抱住他。可是理想中有多勇敢,现实里就有多怂,我没有去抱他。只是仰着头傻傻地看着他笑,笑里有得意,像是告诉他:“看,我厉害吧,这样都能被我找到!”
每个人都会为了喜欢的人奋不顾身,做自己觉得值得的事。有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什么时候爱?我想,一句电影台词可以给出答案:爱是克制,喜欢就是放肆。
在不久后的某个晚上,我发了条告白的信息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隔天晚上才收到他的回信:你适合做我妹妹。
这个晚上,又一次被眼泪洗礼。当他深思熟虑的说完这句话,我知道我跟他再不会有交集。爱之入骨时,愿意自己化身做他身体的一部份,做他的眼睛,做他的嘴唇,哪怕是他脸上的一颗痣、一根毛发。人只有在哭过之后才会明白,感情之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一切随缘。在你悲切地爱而不得时,也许正是要遇到你真正的盖世英雄。所有的经历,不管好坏,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你能享受其中的过程并坦然接受这个结果;而且还能赋予它存在的价值,或得或失或成长都有它背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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