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简单说了些二分法的问题,似乎言有偏颇,现做些补充
人们在工作生活中,每每需要对事物(或人)做出一些判断,这些判断多数并不会对事物造成多大影响。但我们都有过分的应用概念的倾向。
二分法的作用在于对一个事物(或个体)我们要采用二分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偏颇,任何事物都有业力和业障两方面。就性格举例,外向的人有可能较圆融,遇事容易变通,一生活得自在安逸,但专注性差;而内向的人往往较执着,较容易在专业上有较深的精进,但也可能一生活得拧巴。
而我们在面对具体事物或个体,由于对象的单一,往往会就事论事的提出看法或要求。
如在教育上,一味的追求学业,只想培养出一个学霸,而忘记作为人的心智的培养。
所以说我们在对单一事物和单一个体而言,要用二分法来要求或判别。
而在处理对立关系中我们要谋求建立统一体,共同的解决问题。当然具体的事物涉及具体的解决方案。这里只是谈对事物的看法。
对事件分析时,我们要避免线性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多角度看问题能有效的避免简单判断,从而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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