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三十二岁的时候,她的女儿都16岁了,没错,她就是在女儿这个年龄,就做了妈妈的。
不过,现在她已经离了婚,前夫的小气和多疑,让她忍无可忍。
她说,以前她在路上,跟别的男人搭句话,被老公看见,能折磨她一整夜,不让睡觉,非逼她讲出点儿什么实情才肯罢休。
她去赶集,买碗两块钱的豆腐花喝,回来都得跟老公交待清楚。男人赚的钱,也不让她管,花一分,要一分,还不一定要得过来。
于是怒而离婚,自己出来打工。
然后就遇到了比自己小两岁的现任。
现任单身三十年,家穷自卑,从没有谈过恋爱,遇见女人主动,受宠若惊。
两人很快热恋,同居,出入成双。
前夫听说,从老家追了过来,也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试图挽回女人的心。
他承诺以后钱都给她管,也不追问她的花销。还发动七大姑八大姨,做女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复婚,哪怕看在两人有个女儿的份上。
女人不为所动,好马不吃回头草。再说她正跟现任甜蜜着呢,新鲜刺激的人生中第二次恋爱,让她不能自拔。
同居两年后,女人怀孕了,前任终于死心。现任无比开心。
女人在出租屋又生了一个女儿,她已经三十四岁了。她觉得如果要跟现任长久生活,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孩子。
在小女儿五个月的时候,女人抱着小女儿,参加了大女儿的婚礼,大女儿十八岁了,奉子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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