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第一、二章似乎跟后面几章没多大关联,我化了很多时间也没有理出来个头绪。
看着好像是独立的两章。主要是对思特里克兰德在画艺上的肯定,认为他是一位天才画家,是歌功颂德的。当然这些评论都是后知后觉的评论,是通过他遗留下来的画作出的评价。
“人类生来就会制造神话。对于优秀的人物身上发生的未解事件,人们往往喜欢编造出各类神话传奇来解释。这大概是因为日常生活太过平淡无奇,人们渴望给他增添一抹亮丽的色。”
一个画家的名声如何,最终还是要靠他的作品来说话。作者对文艺界流传的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真假没有明确界定,而是以他自己经历的一些实情给了我们读者一个大体的还原。
作者有缘认识思特里克兰德最初是在瓦特尔芙德家的茶花会上,其间克兰德的太太在场,并与之有了交集。尔后克兰德太太邀请作者参加了她的家庭聚会,“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当时三十七岁,她个子略高,身材结实,但并不胖。她长得谈不上美,但是脸很讨人喜欢,大概是因为她有一双和蔼的棕色眼睛。她的面色偏白,一头乌黑的秀发被打理得很好。在场的三位女士中,只有她不施粉黛,这让她的美丽看起来更自然。”
“她认为作家挺有趣的,所以她想追随潮流。她真是有点傻了,一厢情愿地以为作家都是伟大的人。总之,她乐于请人吃饭,在这一点上至少我们不会讨厌她,我还很喜欢她这一点呢。”
克兰德太太的精神很丰满,有一片广阔的天地,她通过举办家庭聚会认识众多的作家,有了视野,眼界开阔起来。但她自己的生活准则不会因其中任何一个人改变。通过几次的聚会作者和克兰德太太似乎是很熟悉了,并且表示想见克兰德。
“你要清楚,他是一个平凡的小市民,毫无文学修养。”“他是证券交易所的职员。依我来看,你一定会受不了他的性格。”
“难道你已经厌烦他了吗?
“当然没有,作为他的妻子,我很爱他。”
“我”见到的克兰德是这样一个人,
“他身材魁梧,四肢有力,穿着晚礼服显得有点呆板,仿佛是一个参加聚会的马夫。他大概有四十岁,容貌和漂亮无关,但绝不碍眼,因为他的五官很端正,虽然比常人略大了些,看起来略显粗笨。他没有胡须,大概是都刮干净了,脸很大,显得整张脸有点不协调。他的头发偏红色,不长。他还有一双灰蓝色的小眼睛,总之,他的长相很普通。”
很显然克兰德是一个老实、本分、敬职敬业的银行经纪人,很平凡的一个普通人。从相貌上看,他应该是一个顾家的好男人,会照顾老婆孩子。由于没有幽默风趣感,不善于跟别人聊天沟通,几乎没有什交际技巧可言,他的时间很少化在聚会上,跟他太太正好相反。一些聚会上更多的时候只看到他太太。
他们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儿子十六岁,女儿十四岁正在上学。假期到了他俩带着孩子们出游,提高孩子们的视野、情操与见识。陪孩子们健康成长,一对夫妻过着悠然舒适的小日子,没有遭受灾祸,社会地位也不低,而孩子们懂事又可爱,这正是生活该有的样子,令人向往之。
就在别人羡慕他们一家幸福生活亦或忌妒时,后来发生的事情完全颠覆了我对人生的认知。看似木呆的克兰德抛下跟他生活了十七年之久的太太跟别的女人私奔了。
“要知道,一个除了工作和家庭别无所求的人怎么会在结婚十七年后毫无理由地抛妻弃子呢?我想,也许他们俩的婚姻生活其实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美满,无法弥补的裂痕可能早就存在了。”
“不,我永远都不会和他离婚。”“帮我转告他,和那个女人结婚的事儿他想都别想!我和他一样固执,为了孩子好,我坚决不和他离婚。”
这在克兰德太太的眼里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受克兰德太太之托去了巴黎找克兰德。欲知去巴黎的情况,我们明天继续读下面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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