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仰:指某人自发对某种思想或宗教或追求的信奉敬仰。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除了敬天畏地的本能之外,我并无一份笃定的信仰。

在职场初期,因为我看不懂领导的高深莫测,看不惯前辈们的虚为委蛇,出于自我保护,并不愿意编织一张关系网。除了正常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我喜欢坐在相对安静的角落里看看书,写写东西。
单位的电工是一位朝鲜族,大我七八岁的样子,我叫他全哥,自从他去我办公室更换电路时,看到我喜欢读书写作后,表现得对我很有兴趣。大概是在一个单位,总要有几个聊得来的同事吧,他就习惯了去我办公室管我借书看,有好看的书他也会给我送过去。一来二去,我们两个成了比较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他的办公室与其叫做办公室,其实就是在主体办公楼以外的一个储物间摆了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除非有人过去找他帮忙,轻易不会有人过去。对他来说,那就是他的世外桃源,他平时工作又不忙,闲暇的时候,他就在那里独自弹弹吉他,唱唱歌。有时他会邀请我过去,我手头没有工作的时候,也不愿在领导眼皮底下晃悠,就会去他那里享受一份无拘无束的快乐。
通过更多的了解,得知他是一位笃定的基督教教徒,偶尔会听他说起教会的一些趣事,每当他说得眉飞色舞的时候,我都很难相信他已经是三十开外的大男人,他的快乐总是那么简单,那么纯粹。他还会和我分享他和那个远在美国的女朋友之间的故事,两人以前是一个教会的会友。有时我忍不住会问他,你不担心女朋友再也不回来或者回来后再也不和你联系吗?他总是大笑着说:“怎么会呢,我们的爱情和贫贱没有关系,和兴趣才有巨大关系,等她回来,我们就结婚了。”
一来二去,我也对他信奉的基督教产生了一定的兴趣。一周休息两天,因为那段时间的无为和寡淡,周末我除了和别人约定一起打球外,基本没有应酬,即便有应酬,我通常都会找个理由推脱。
有一次当他邀请我去教堂参观一下的时候后,我稍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下来,我想去看看这个被他描述得无比自由,无比快乐的地方,到底能有什么魔力呢?
于是跟着他来到了矗立在市中心不远的教堂,硕大鲜红的十字架立刻让我心中有了敬畏。但随着三三两两进去的教徒来到大厅门口,看到几个身披牧师袍的女士,微笑着说着“主内平安”和“耶稣爱你”迎接着每一个到来的人。一瞬间,我的内心变得温暖和平和起来。
进入大厅,随便落座。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顾忌,愿意交流什么就交流什么,愿意放声笑出来就笑出来,一点也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庄严肃穆。等人到个差不多了,牧师开始登场了。所有人开始收敛了之前的随意,认真听牧师讲道,我看全哥也一改之前的嘻嘻哈哈,一脸虔诚地和台上的牧师互动着。我是啥也听不懂,反正就是看个热闹,人家唱“哈利路亚”的时候,我也跟着唱,觉得非常开心。时间并不算太久,牧师宣布礼拜结束。大家就都往外走,走到门口,会有人一边和你握手,一边继续说着“主内平安”或者“耶稣爱你”和你进行道别。
第一次去教堂,不仅没有感觉压抑,反而感觉内心平静和温暖。以后,只要全哥再招呼我,我还是跟着他去,甚至在那年圣诞节跟着他去教堂感受了一次西方节日的狂欢,不仅让身心得到了极大的放松,还收获了一本《圣经》以及若干礼物。
全哥从来没有问过我是不是正式加入基督教,而我也从来没有思考过是否要加入基督教。后来因为在工作上慢慢摸清了一些规律,渐渐融入了单位集体中去,再加上自己也有了更多的追求,周末去基督教参加礼拜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再后来就一次也不去了。
迷茫的那段日子里,去教堂参加礼拜,与其说是寻求一份信仰,不如说是寻求一份安慰。所以说,那段所谓的信仰,并不笃定,即便如此,每每回忆,我的心中还是会觉得温暖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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