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招一名保安,叫我写个招聘启事。小菜一碟。我草稿都不用打,基本上可以一气呵成。
谁知主管说,且慢。写启事也得讲究章法,不能乱写。主管以前听说是学法律的,当过法律顾问,不知为何流落到我们厂做起了主管。
主管说,这样吧,你写我看,错了也好改。
我说,那就是还得打草稿了?
主管冷笑一声,说,打一遍草稿能写好还算运气。你以为容易呀。
得。懒得跟他理论。且看他如何难法。
我写。本公司拟招保安一名......
这句我保留意见,主管说,有职业歧视倾向。
我看了他一眼,继续写。要求为男性.....
主管夺过我的笔,激动地说,半点都来不得,典型的性别歧视!然后他就直接把这句划掉了。
我接着写。身高1米70以上......
这是对矮个子的极端歧视!他不满地叫起来,人生而平等,我们没有理由轻视任何人,不管他有没有1米70。
说得很对。但几乎是白痴。
我又写。四肢健全,身强力壮.......
主管又划掉。他说,难道身体不好的人就应该被人歧视吗?
我说,那是那是。
我知道这个招聘启事是越来越难写了。因为我碰到的是法律顾问。
但还得写。他只管看和改。
初中以上文化......涉嫌学历歧视,删掉。
最好本地户口......涉嫌地域歧视,删掉。
会讲普通话......涉嫌语言歧视,删掉。
就这样删了写,写了删,整整搞了一天,这项艰巨的任务才在法律顾问的严密监督下圆满完成。
经过法律顾问的严格审查,我的招聘启事总算闪亮出炉---其实只有两个字:
招人。
即使是两个字,法律顾问还是斟酌了半天,才勉强同意我贴出去。并且警告我说,若有法律纠纷,一定唯我是问。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法律顾问的厉害。
注:本文发表于2009年1月16日《家庭导报》、2012年第八期《微型小说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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