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权之争,实际上就是利益的争夺。宝能系是万科股东之一,随着其对万科投资比例的上升,逐渐成为了万科第一大股东,占有股份25.4%,随着权力的增大,宝能系提出罢免王石及其管理团队,罢免理由如下:
王石引入深圳地铁决策有误。
王石在哈佛游学期间获得的现金报酬共5000余万元。
王石游学长期脱离工作。没有尽到身为董事长的义务和责任。
宝能系的动机如下:
降低“宝能系”融资成本。
缓解保费偿付压力。
获得超额汇报。
风险资产青睐地产作为投资标的。
而在宝能系增持股份的同时,万科本身也存在问题,比如说万科的股权分散,在宝能系入主之前,最大股东华润也仅仅占有15%的股份。65%的股份分散在持股比例不到1%的中小股东手中。再比如控制权缺失,由于同股同权制度的实施,王石作为创始人并没有给自己保留公司控制权。
面对宝能系的进攻,王石反击不断,并在宝能系股份占有10%的时候就在公开场合提出不欢迎宝能系,并提出理由:信用不足,能力不够,短债长投,风险巨大。同时在对抗宝能系时王石也不断引入别的合伙人,包括安邦保险,深圳地铁等。但在稀释宝能系股份的同时王石也得罪了万科一直以来的盟友华润的股份,因此情况最后变成了万科,宝能系和华润的无间道战争。最终情况越演越烈,大部分中小股民也开始声援王石。三方互泼脏水,究其根源,就是企业控制权,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这件事最后的结局就是2017年6月9日晚,中国恒大转让14.07%的全部股份给深圳地铁,最终使深圳地铁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最终的持股比例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29.38%,第二大股东宝能系25.4%,第三大股东安邦6.73%。王石最终得以留在万科继续掌门。
就此事件,我认为管理层或创始人首先应该在企业成立初期就要预想到恶意收购这样的局面,做好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措施,避免一股独大。因为股东与管理层实际上就是在争夺控制权。就像阿里巴巴,马云在2010年起就开始运行“事业合伙人”制度,目的就是加强企业创始人及其经营团队对企业的控制力。这项制度要求每一位合伙人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尽管在宝能举牌前一年万科也开始实践“事业合伙人”制度,但却因为万科合伙人超过200多名,步调难以一致,因此这一制度并没有什么成效。
其次就是提高创始人所持股票的投票权,比如土豆网创始人王微,拥有董事会个人股票比例三倍的决议投票权,而Facebook的创始人扎克.伯格拥有十倍的投票权。而王石在创建万科初期,公司股权结构松散,并没有做公司管理章程太多的细化规定,后来放弃股权更是败笔。
而关于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其实向来就有权利和利益的冲突,关键在于谁说了算。如果大家都是为这个企业好,那么一切都可以妥协和谈判,也就不存在争夺控制权的问题。但是面对恶意收购,创始人团队一定要做好前期的防御和后期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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