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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终有一天,昔日刻满日记本的翩翩少年郎将西装革履唤她人作妻

是不是终有一天,昔日刻满日记本的翩翩少年郎将西装革履唤她人作妻

作者: 六七爱吃冰淇淋 | 来源:发表于2018-02-18 15:55 被阅读85次

    2018年2月18日    星期天    阴 


              你有没有这样一件东西                                 一打开它                                 就仿佛可以看到厚重的时光                    所有缄默于心的小情绪                   所有想留又抓不住衣袖的人                         都在那一个瞬间                                       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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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搬家了。

    整理旧物的时候在书柜的最底层发现一个米色日记本,封面上打着红色雨伞的小人分外眼熟。

    记忆像一个老旧的木匣子,吱呀一声裂开条细小的缝,好像有什么尘封的记忆就要冲破桎梏跑出来。

    我装模作样地在封面上吹了一下,又用衣袖轻轻擦了擦本不存在的灰尘。

    这是一个无比郑重的仪式,一个连接现在打开过去的开关密语。

    翻开第一页,入目只有两个字――林枫。

    该怎么介绍他呢?

    我轻轻问自己,却突然发现喜欢了他这么多年,就像一场虚幻梦境,过往种种皆如云烟,我甚至找不到一个确切的词来形容他。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墙角的一方请柬上,上面流金的“囍”字反射出耀眼的光,刺得我心头一痛。

    这个从我情窦初开便小心翼翼装在心里、至今也念念不忘的人,他要结婚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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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所有缄默无声最后无疾而终的暗恋不同,我对林枫的喜欢,就像鱼喜欢喝水一样明显和坦诚。

    我和林枫同班,所以只要一有和他搭话的机会,那句“我喜欢你”就会像平常喝水吃饭一样被我漫不经心地抛出来。

    我从不在外人面前掩饰我对他的喜欢,甚至巴不得知道我喜欢林枫的人越多越好,这样只要一有人提起林枫,就会立马联想到我。哪怕说出来的话总是阴阳怪气的,但这是那时候的我仅能想到的唯一可以和林枫联系到一起的办法。虽然稚气,但胜在勇气可嘉。

    我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具体喜欢林枫的哪一点。可能是因为他斜挎着书包从我面前走过的样子很酷,可能是因为他不似其他男生一样留着平头而是额前有一撮刘海,也可能仅仅是因为他每次都毫不留情地拒绝我对他的告白……

    年少时的喜欢常常开始地毫无缘由,清清浅浅无处安放,却最是持久和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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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翻手上的日记本,略显稚嫩的笔迹里,几乎每一个字句都关于林枫。

    林枫早餐喜欢吃学校门口那对土家族夫妇做的酱香饼。

    这是我掐着时间点跟在他身后一个月才发现的,当时还为此高兴了好一阵。好像多了解他一点,多知道一个他的习惯,我就能离他近一点,和他多一些若有似无的联系。

    他会先很有礼貌地喊一声“叔叔阿姨早上好”,然后从阿姨手里接过纸质袋,一边吃一边快步走进学校。我会紧跟在他后面几步也买上一份酱香饼,踩着上课铃声踏进教室。

    那时候他喜欢穿一件白色T- shirt , 下面搭一条黑色牛仔裤,衬得整个人清瘦修长。我喜欢看他的背影,然后在脑海里天马行空地想象和他有关的一切。

    高中教室后面的窗台上,摆满了种着各色花草的盆栽。林枫养了一盆茉莉,但他粗心大意惯了没有几天就把茉莉养死了。我在一个清晨早早地赶到无人的教室,用新买的茉莉把他已经枯死的茉莉换下来,然后小心翼翼地给茉莉翻土浇水。以后的每一天除了照顾自己的水仙,照顾他的茉莉也成了我的秘密任务。

    那个时候自以为所有为他做过的事情都惊天动地,如今想起来却不禁莞尔一笑。

    当初因为他来到这座城市,在陌生的街头迷茫没有方向,一个人提着行李四处找可以落脚的地方,常常独自睁眼到天亮。每天想着如何与他不期而遇,尽管这种机率微乎其微,但只要一想到和他还像高中时一样呼吸着同一片空气看着同样的风景就很满足。

    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我已经习惯了这座城市的绿化,吃惯了楼下阿姨的宽面,也走惯了那条去公司的路……可是现在,我似乎有着非走不可的理由。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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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颤抖着手,我拨通了他的电话。

    “喂,诗语,有什么事吗?”

    “林枫啊……”我默了默,“你的婚礼我去不了了,公司在上海有个紧急项目,我明天就得收拾东西赶过去,大概要过几个月才能回来。”

    电话那头“啊”了一声,接着道:“没事,你路上注意安全就好。”

    挂掉电话,我泪如雨下。眼泪滴在日记本上,把墨迹晕成一团团黑点。

    可能是因为我从未像一般女孩子喜欢人那样羞怯和试探,所以对于我的喜欢,林枫从来都是干脆利落地回答我一句“你懂什么是喜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是正事。”我对他的告白,他从来不放在心上,以为那只是我闲来无事的玩笑。

    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我熟知他的每一个习惯,了解他对所有事物的喜好,能看懂他每一个下意识的小动作里所暗含的讯号……

    纸面上有些字已经模糊不清,但我依然能够完整地猜出上面写了什么。

    林枫走路时喜欢把包挎在右肩上。

    林枫穿外套时喜欢一直把拉链拉到尾。

    林枫讨厌吃香菇和豆腐。

    林枫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很认真,会听不见别人和他讲话。

    ……

    所有这些,新娘都知道吗?

    我知道我会被人笑是逃兵,可是我真的做不到坦然自若地去参加他和别人的婚礼。

    曾经的我不遗余力地喜欢他,以为终有一天能修成正果,可是最后却连他的一片衣袖都抓不住。

    因他而起的小心事和小情绪,曾经密密麻麻地刻满了一整个日记本和年少青春。可时光远走不息,昔日的翩翩少年郎即将西装革履唤她人作妻,我想我应该把他从心间拔除了。

    把日记本轻轻合上,放进塑料袋,再最后看了它一眼,随即扔进了身旁的垃圾桶里。

    带不走的就让它留下吧。轻装简从,才能去遇见更好的人和风景。

    林枫,祝你幸福。

    (完)

    作者简介:都说,“写的人和看的人其实是在相互陪伴”,所以,我想用文字与你结缘,遇见你真高兴,祝新的一年美满幸福,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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