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我很少以第一人称写东西,生怕暴露了自己。像道连格雷的画师霍尔华德,无论如何不肯拿画像去参展,即使多少人告诉他这幅画会让你一夜成名。他吞吞吐吐地说:因为那幅画里倾注了我对你所有的崇拜。然而这个霍尔华德极力隐藏了半生的巨大秘密,在道连格雷看来简直荒唐可笑不值一提。在一段不对等的关系中,一方真的可以“低到尘埃里”,还觉得“很欢喜”,甚至会“开出一朵花来”。逻辑上很不可思议,现实中却每秒钟都有人以摧残自己的方式换取一点可怜的同情。人之初,性本贱。现在笔者要用第一人称写完这个无味的小故事,也许是因为,笔者想要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磊落地放任自己贱到无与伦比。
从日出到日落,一天又过去了。月亮又大又圆,挂在房檐明晃晃地刺眼,意在提醒我今天又没有见到他。明天,依然不知道他会在哪里。没理由问,问不出口,问了也不会答。这样的一个夜晚,对我来说十分寻常。咖啡,香烟,键盘,逗留在脑子里的你。这是每一个文字工作者都熟悉的场景,咖啡香烟负责气氛,键盘负责输出,你负责致幻。
小时候的寻常夜晚不是这样的。那时候经常坐在父亲自行车后座上看月亮,靠着父亲的背和他探讨人生。曾经最著名的格言是“爸爸,我觉得太阳公公好小气啊不给人看,还是月亮婆婆大方一些,可以看的。”父亲思索几秒朗声大笑,说女儿长大一定要做诗人。女儿长大了,没有做成诗人,只做了一个每天上下班要打三次卡的小外资企业HR,明明领着最底层的薪水,却还要装作可以决定别人命运的样子。其实做不成诗人也罢,只是现在没想到月亮婆婆也开始刺眼,变得不给人看。
在和他的这段关系里,我是一个非常非常弱的弱者,弱到发一条短信也要字字斟酌,弱到他说的每句话都蕴含一百种意义。他是童年时被大人放在衣柜顶上的蜜糖罐子,看得到拿不到,就算想方设法拿到了,也是不敢吃。我对他来说,或许也是个蜜糖罐子,只不过是在他手边上,并排码放的还有饼干桶,点心匣子之类。对他而言我是相对的,相对甜一点,相对苦一点。不幸的是,我对于自己却是万分绝对的,周身被自己的感知意识遍布,躲也躲不掉,只能带着一身戾气怨气度日如年。我知道,在他的世界里,等级森严,出入不易,我已经被打上了二等兵的标签,不能封侯,也不许逃脱。以我往日的性格,若是发现被封了二等,是一定要将司令连带一等一起毙掉的。全部,或者都不要。我时常对自己说,要走到食物链的最顶端,男人女人都不可拦路,要吃到想吃的一切,更重要的是,也要能吐掉想吐的一切。但是现在,好死不死遇到他,好死不死爱上他,又退化回食草动物,前功尽弃,怯懦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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