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夜行的记忆仿佛格外深刻。天几乎是全黑的,大街空旷,橘黄色的路灯温柔地照着城市的睡颜。
夜行的理由各种各样,可能是为了在拥挤的人群中和喜欢的人一起跨年,可能是失恋后和好友一起深夜买醉,可能是可预见分离的人在临行前假装得体地告别,也可能是在突然疯狂地想起一个人时想要让自己冷静一下。
夜晚的街道是相似的,当然,可能白天也差不多。沿着随便一个方向笔直前行,想着随便在某个路口右转,然后再右转,再右转,就可以回到出发的地方,这是让自己不迷路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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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末的街道和四月底好像没有差太多,香樟树茂密地绿着,但是少了林间那些可能是茉莉可能是海桐可能是芸香科植物的神秘幽香。脑科学家告诉我说,人类获取的信息百分之九十七八都来自视觉和听觉,嗅觉的信息是最少的,所以容易被记住。我是信的,你能信吗?走在路上时陌生人的香水味突然飘进鼻腔,脑海里热烈太阳、青翠草坪和黑衣高挑少年的画面就浮现出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陌生食物的香气,以及彼时彼地心中略紧张的感受,全部重现了。我没忍住捂住了嘴,因为害怕自己眼里的泪马上就要溢出来。
我觉得可能我也会在每个四月幽香笼罩大地的时候,想起有个笨拙的害怕蜗牛的小蓝孩,伸手从香樟树上折下了一小段带着树叶的树枝,想要戴在我头上,因为他小时候见妈妈戴一朵花在头发上,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顺带想起他蹲在陌生的水塘旁边,企图用雨伞捞一条水里的小鱼送给我做礼物。有这样傻乎乎的主人,雨伞该是多不幸呀。
这样可能就停不下来了。我会想起在肯德基买甜筒的时候店员误以为我们是情侣 说“一般都是男孩子付钱”;想起在家里很难过很伤心的时候他说的每一句被我回怼的其实很安慰的话;想起在我假装没事其实很紧张地做完大作业汇报后给我奖励的狮子座棒棒糖,还有藏在小抱枕肚子里的和书包里的;想起翻窗户到天台上去的时候他站在窗边试图接住我被我拒绝了;想起我骗他唱歌给我听而自己用了口哨做交换;想起一起上的课下课后他总是走过来问我要不要回实验室;想起唯一的一次一起在食堂吃饭,他的餐盒翻掉而他眼疾手快地接住了那只快要掉到地上的红烧狮子头……
我至今仍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就像他仍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了他。后来我问他要过很多东西,晚下班时贴心的电话服务,沮丧时不厌其烦的鼓励,程序debug不出来时的仰仗,还有自己都不愿付出的耐心。但最后我超级怀念,最开始那个,觉得因为自己是女孩子,就让初次见面的男孩请喝酸奶是一件不恰当的事情的,见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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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概念。现代人将万能的神驱逐下神坛,转而供奉人类自身。即,人文主义。它认为世界的本质在于人自身的感受,这才是最重要的。其中自由人文主义认为每个人的感受都同等重要,无论种族、国家、性别,你认为可以吃的就是食物,你认为美的就是艺术,你感觉良好的就那样去做。但这样有一个问题,当两个人的感受冲突时,该如何定论。比如A和B在各自婚后多年对彼此产生了火花,出于快乐他们偷情了,这对A和B来说是“你感觉对的就去做”,但对他们的妻子和丈夫来说,可能就不那么愉快了。自由人文主义无法解决这种冲突,但是我生长在社会人文主义的环境里呀。社会人文主义重视集体的感受,当个人无法判定两个人谁对谁错的时候,就让组织,或者说,多数人来决定。在社会人文主义的语境下,人们用道德来评判,它要求我们要持久地尊重一定的社会习俗,不断抑制私心的冲动。就像上帝要求信徒在斋日不能进食一样。
有人说,世界创立之初,有两种神,爱与美之神创造灵魂,撒旦创造肉体。撒旦创造出的躯壳都是残次品,于是用尘世的欢愉引诱完美的灵魂,将它们困在肉体里面。灵魂沾染了欲望,一次又一次地辗转于不同的躯壳中。毕竟我们都只是,活成了一个个欲望的灵魂。
就像坐在我工位隔壁的小哥哥,他会把聊天记录为空的女神的微信置顶,也会积极地请一个刚认识不久的普通姑娘吃饭。二十多岁的年纪,渴望被爱就是最普遍的欲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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