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论》读书笔记(六十六)
2022年11月15日
4,假言或直言
普遍命题,若是假言,形成或许是这样这类的(X),фX和ΨX。若是直言,或许为传统逻辑中A和E那类的命题。
直言句子,主词表示意念或概念,整个句子表示命题或意念或概念的关联,这类命题的证实总牵扯到经验、事实、观察和试验等等。
E:命题显现与命题
1,字句的样型和凭借
字句都有样型与凭借的分别。
大致说来,样型是凭借的样型,凭件是样型的凭借。
两者彼此相依,但功用不同。
就官觉说,凭借重要。就意义说或就表示命题说,样型重要。
2,表示命题的是句子样型
直接表示命题的是句子样型,间接表示句子的是句子凭借,命题传达要凭借。
3,命题与命题显现
命题显现相当于句子凭借,相当于句子样型的叫做命题本身或命题。
此处“相当”只是说命题与命题显现的分别,相当于句子凭借和句子样型的分别。
命题显现有某时某地某环境的问题。
在思议历程中只有命题显现,在意念图案中或结构中才是命题。命题与命题显现也是分不开的,但仍分开讨论。
命题显现是思议历程中类似事体的内容,类似特殊的和具体的,是私的,一去不复返。
命题显现无法交通,只得利用命题。
二:事实语言命题
A:语言与命题
1,命题不是表示语言
命题不是表示他的语言。
作者举例“2+2=4”和“二加二等于四”是不同样型的句子或表示工具,然而只表示一命题。
2,命题不能独立于表示工具
从交换或传达着想,命题非求助于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不可。
表示命题的是样型,传达命题的是凭借。
凭借非平常的呈现或所与,同时是符号。
这同时也是说命题主要利用官觉以为传达的工具。
3,不说出或不写出的命题依然是需要表示工具的
命题的传达虽然要利用语言文字或其他表示工具,然而是不必传达的,可心中藏之。但不说出不写出认识,仍是语言文字或其他表示工具,不失其本来的性质。
命题不受某种语言文字的支配,但不能离开语言文字。
此时,思议者或许认为他的是意思,而非命题,正在寻求工具使意思凝固化成为命题。
命题是可以断定的,可是没有凝固化的意思,思议者无法断定。
4,命题总有寄托
思议离不开寄托,命题显现一定在思议历程中出现。
有可以离开想象的思议,没有脱离寄托的思议。
命题不受某一种语言文字或某一种表示工具的支配,然而不能离开语言文字或表述工具。寄托在样型上,或者是寄托在凭借上或直接寄托在凭借的意象上。
B:命题与事实
1,命题由正负而事实没有
真的特殊的正命题断定一与它相符的事实。
真的特殊的负命题不断一与它相符的事实(这一命题为真,确是因为与它相矛盾的命题所断定的不是事实)。
2,命题有真假而事实没有
假命题不因其为假而终止其为命题。
但没有假事实,没有假东西和假事体。
捏造事实,或者故意断定许多假命题,或是在行为方面发生一些事实去隐藏另一些特殊的事实,但显而易见,这不是捏造,事实的确发生了。
所以说命题有假的,而事实没有假的。
3,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表示
同一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断定,这里所说命题不是表示命题的句子。
如“人以为树在庙前,而我独以为庙在树后”,注重点不同,断定的事实是同一个。
4,命题有普遍与特殊,事实没有
普遍的真的正命题断定理。
特殊的真的证明题断定事。
事实没有普遍的,是以特殊的时空为一必要成分,限于时地。
5,命题是可以重复显现的,事实不能
事实既是特殊的,当然不能重复。
说事实重演,不是同一个特殊的事实,是两件特殊的事实同类。
命题无所谓重复。重复是命题显现重行出现。
命题的特殊与普遍是就断定的理或事说的,非就命题本身。
命题本身是类似抽象的,是类似普遍的。
C:命题与事实的关系
1,命题的交换和传达总是要利用事实以为工具的
命题与事实的关系,从三方面着想:
第一:从真的正命题所断定的事实着想,
第二:从命题的传达或交换与命题的显现着想
表示命题的直接工具是语言文字的样型,间接的是凭借。这些语言文字的凭借总同时是事体或东西,都建在某时某地的事实,所以命题的交换和传达总要利用事实以为工具的。
第三:从知识上由事实发现命题与由命题发现事实着想。
2,思议到命题所连带发生的事实
从命题显现着想情形同样。
思议是某思议者在某时某地的活动,当然是事体或事实。
“想到”某命题,只是某一命题的显现出现。
命题的显现有样型与凭借的情形,彼此相依。
命题总得要靠命题显现,在思议活动中出现,才能成为思议者的思议图案中的成分。
命题与事实互相牵扯,这两方面所牵扯到的事实,与命题所断定的事实完全是两套事实,这两方面的事实是思议到命题连带发生的事实。
3,发现一事实总同时发现一命题
可以由命题发现事实,也可以由事实发现命题。
真的历史总结和真的特殊的的命题总与所断定的事实直接有关。知道一件事实,总同时也知道断定此一件事实的命题。
作者总结,发现事实总同时发现命题,发现命题不一定发现事实。
4,发现一命题有时也发现一事实
事实是有理论的结构的,推论出来的事实就是在理中得到的事实,就是由知道命题与命题的关系而发现事实,在侦探小说、法庭中这样情形很多。
知识越进步,思议内容的图案越大、越严谨,就能接受更多的所与,发现的事实也越多。
D:事实、语言、命题的三角关系
1,所谓意识
作者认为意识是复杂的,是命题或意识与语言、事实的三角关系的现实。
能够以语言表示意思或命题以应付呈现或所与,因而形成事实,对该呈现或所与就是有意识。
2,所谓“觉”
有“觉”才有意识,无“觉”亦无意识。
有“觉”就是运用意念于所与,“觉”到了某项目,就是对该项目现实了上条所说的三角关系。
3,意识有宽义的语言来表示
表示一官觉者对于环境有意识他要有宽义的语言,包括举动在内。
举动要有意义才是语言(有意义就是对于激刺有相当的反应的意思)。
意识大都有宽义的语言表示,此处似乎将意识限制到有表示的意思。
所谓没有表示的意思,也许能够表示,只是在事实上没有表示而已。此时,我们也无法表示他有意识。
4,意识有程度问题
意识有程度与范围问题。
程度与训练有关。
程度范围的不同总牵扯到思想活动的能力和(1)条所说三角关系的现实。
E:命题独立于任何官觉类的任何知识者
1,意象不独立于官觉类
命题也是思想活动的内容,总牵扯到官觉。
官觉有类与份子之间的官觉问题。
所与是独立于一官觉类中任何一份子的,不是独立于官觉类的。
非客观的呈现是不能直接形容或交换的,根据于所与的普遍的意念。意像总是像,脱离不了呈现或所与,脱离不了官觉类,意像总是一官觉类所特别有的。
2,思议独立于官觉类
思想活动中的思,对象说,所思为共相。共相是独立于任何一官觉类的。
就思议的纯内容说,是独立于任何官觉类或知识类的。
各自有的意念、概念、意思、命题是独立于各知识类的。
命题也是独立于官觉类。
特殊的命题表示的是特殊的而已,本身不特殊。
3,混合的思想内容不独立于官觉类
思想的内容不是思议的纯内容,思寄托于想。
大多数的意念都有后验成分,思总逃不了想方面的寄托,也就是说思议活动总在思想活动中出现,而思想活动总是混合的综措杂呈的。
所思就思和想两相混合说,混合的内容不是独立于知识类的。
命题本身虽独立于各知识类,然而所引起的意味、情感、寄托等都不是独立于知识类的。
4,命题于独立于官觉类中任何知识者
命题独立于一官觉类或知识类中的任何官觉者或知识者。
命题总是要一类之间彼此能够交换的,这种交换至少有两个条件:
①命题本身的同一
②一官觉类或知识类有客观的呈现或所与,有此假设才能交换。
命题无论如何,是独立于一类官觉者或知识者中的任何分子的。
三:命题与判断
A:判断不是命题
1,判断是事体
命题不是事体,而判断是事体,作者举例说明。略。
2,和别的事体一样是收不回的
判断有时地限制,这样的事体不随判断的打住而打住。
判断收不回,只能以新判断去取消从前的判断,这新判断也是一件事体。
3,判断者
判断这件事体中有一成份为判断者。
命题只有断定者,可以非常之多。
判断既是事体,判断者总是在时空、事体、东西、事实的关系网中,是一官觉个体或一知识份子,有个性,有特殊的生活环境,历史背景及当前的情形。
判断免不了有判断者,难免染上判断者所特有的彩色。
4,每一判断都有它的因果系
此处用”因果系“所要表示的不过是普遍因果之下的特殊的现实而已。
每一判断有它的一时一地使它发生的因素。
有些事情可以阻止一判断发生,也可以使一判断发生。
这样的事体称为一判断的因果系中的事体。
B:判断的分析
1,有动机的动作或行为
判断同时是一有动机的动作行为,不只是一件普通的事体而已,牵扯到思想。
2,官觉或想象的内容
判断是思想活动,有它的内容。除思之外,尚可以有官觉的内容和想象中的意像。判断都有意像以为内容。
判断逃不了思,思难免有想象上的寄托。
3,思议的内容,命题
思方面的内容有意像、概念、意思及命题,主要的是命题。
呈现的发生,与命题及命题显现不一样。
命题显现的发生是事体,命题显现是判断这一事体中的主要的事体,不是判断内容中一部分的内容。
命题显现主要点是它同时是判断的内容。
4,判断的对象
判断的对象是思方面的对象,是命题所表示的对象。
判断总是有对象的,无论这对象是事实与否或是普通情形与否或是固然的理与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判断所特别注重的也许是对象。
5,判断一命题之为真
判断中主要的成分是断定一命题之为真。
对于判断注重思方面的内容,所以特别注重命题及命题的断定。
命题总不只是命题显现而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