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后千岁千千岁

作者: 貌美的菜花 | 来源:发表于2024-07-11 11:53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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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非首发

    2022-8-119:25吉林

    我大约是个公主,可在这个偌大的皇宫之中,我却并不太受到欢迎。

    一来因为圣上并不缺少子嗣,当今圣上,后宫之中光有封号的妃嫔便有168人,子嗣昌茂,儿女多的比御花园结的果子都厚,不稀罕。

    二是因为我生母卑贱,不过是个给陛下洗脚的宫婢。

    当然还有三了,我有病,躁狂症.……

    我7岁那年便用剪子捅死了自己贴身侍婢。

    那一天,她脖子大出血,跟院子里的泉眼一样,怎么也捂不住。

    我却在一旁,笑得天真浪漫,众人都知道我是个疯子,没救了。

    但只有父皇不嫌弃我,反而微笑着抱起了浑身是血的我。

    那还是我头一次见他,父皇说:"十四,你是朕的女儿,是帝姬!杀个狗奴才怕什么?女孩子也是要有血性的,像咱们君临天下之人,哪有几个手上不是千万的鲜血染就的?"

    尽管父皇表现得对我百般恩宠,甚至允我搬去梧桐院。

    凤凰非梧桐不落!

    这里是曾经上代长公主—玉无双的寝宫,他这也算变相承认了我的身份吧!

    不过我一直到成年也没一个正经的封号,十四公主,不土不洋的,连宗室里玉碟宝册也是这样写的。

    其实我娘亲还在世的时候,是给我取过小字的—豆蔻,可他们都不许我这么叫.

    在我记事开始,便随母亲同住在浣衣局内,经常的一日三餐不济,每日几乎都是掌事胡公公的狗吃剩什么,我就吃什么。

    大概是我四五岁的时候吧!

    娘亲去秦淑妃处送衣服,她说,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娘亲说我逐渐长大了,要为我去讨一个荣耀的身份。

    可后来没几日,娘便被人发现溺死在了水井里。

    这皇宫里主子们喝的水都是碧泉山送来的,每日天不亮便有专人用马车送过来,他们从不饮这皇宫井水。

    因为一年之中,也不知有多少像我娘这样的倒霉蛋,不明不白地淹死在了水井中。

    我天生早立事,不哭不闹,还美滋滋地给秦淑妃行礼。

    因为她愿意收我入名下,她侍候陛下怎么也有十几年了,连个蛋也没下过。

    有了我,她聊胜于无。

    从此,我便同溪娟住在了延禧宫的偏殿之中.

    这延禧宫的偏殿,听说从前住了一个妄想攀龙附凤的贵人。

    后来因为假孕,触犯了天威,一脖梗子就吊死在了房梁上。

    妃嫔无旨自戕那是大罪,后来牵连全族被诛.

    这一晃便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偏殿从未有人修缮,年久失修,外头下大雨,屋内下小雨。

    溪娟为人奸,懒,馋,滑都占齐全了,又暗自得了淑妃要整治我的消息,下手总能朝一些看不见的地方招呼。

    可怜当时我年幼,还要指望淑妃在宫中照拂我,有口不能言,性格便逐渐扭曲。

    淑妃的父亲是镇国将军,国之柱石,深得圣上倚重。

    就算不情愿,圣上也需格三岔五前来探望。

    每当这时,我便成为淑妃用来表演母慈女孝的工具。

    有时或是泡冷水,或是净食个四五天不许我饮食。

    等我遭了病,她才粉墨登场,来饰演慈母。

    更有甚者,有一次她竟命溪娟打断了我的一条整,谎称我跌下假山,然后她舍身救我。

    淑妃能舍身救一个宫婢生的野种,一时之间,这皇宫中人,无一不赞扬淑妃之仁善,乃观音下凡也。

    那时,我便暗暗发誓,总有一天,等我长大,必会刨她腹,取她心肝!

    淑妃势大,我一时还拿她不下,便等脚伤一愈,掉转枪头,着手对付恶奴。

    我故意找茬,用剪刀挑破其颈,让溪娟血流而亡。

    那天,我小小年纪便遗世而立,霸气侧露。

    "狗东西,也不看看本公主是谁?竟敢对当朝帝姬出言不逊!"

    我扔出剪刀,宫中早有传闻,上代长公主玉无双乃霸星临凡,曾手刃烈马,屠戮虎豹,甚得圣心。

    我看着淑妃,笑得猖狂,连手腕的疤痕我也能作旧得一般无二。

    果然,圣上由我思及他的长姐,当天便赐了我梧桐院,从此,我便靠着无双长公主的一点残影,成为了龙之软肋。

    有一次,皇三子玉昊,他撕毁了我尚书房的作业。

    "尔不过一个洗脚婢诞下的野种,竟然也敢玷污我皇室血脉,你凭什么也敢自称公主!"

    那天,我就像是脑海中的一根弦砰的一声断掉了!

    一拳正中他的鼻梁,发狠似地把他扑倒,骑在他身上,咬下了他的半个耳朵。

    在他惊恐的目光中,我手举砚台砸向他的头,一下两下三下,幸亏他大我几岁,也习了几天的武功,否则今天非被迫表演个脑浆逆裂不可.

    后来还是先生冲过来,拉走了我,他说这种嗜血疯狂的眼神,他生平只在两个女人身上见过,一个是我,另一个便是当初的无双长公主了。

    那一年我刚满十三岁,便被父皇送去了漠北和亲。

    他说,我是公主,既然享受了皇室的富贵和权利,便也要担起身为一国公主的责任。

    说穿了他不过怕我太危险罢了,毕竟我自己疯起来都害怕自己。

    三皇子,不过是个蹩脚的理由。

    出嫁的那天,我大概心中应该是抗拒的吧!

    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是君王,九五至尊,我还并没有疯到那个地步。

    整个皇宫的人几乎都来为我这个和亲公主送行了,我朝淑妃邪魅一笑,倒是把后头包裹得像木乃伊一样的玉昊吓了一大跳。

    我用嘴型默默阐述:等我!终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 ……

    后来,和亲之路千难万险,我还是终究见到了那个男人,英武,伟岸,只一眼便让我有膜拜的冲动。

    与我的父皇不同,我认为,他才是生来的王者.

    我与阿依隼初见时,他便一刀斩下了前来截击使团贼兵的头颅,那人腔子里的血喷出老高,溅了我一身,温热甘甜,我用香舌把唇上的血液尽数舔进嘴里,惊呆了所有在场的人。

    北漠的勇士们高声尖叫:“狼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朝拜的声音犹如海浪,层层叠叠,山呼海啸.

    我夺过阿依隼的弓箭,回首便是一个漂亮的海底捞月,射断了使者帽上的红樱。

    “回去告诉皇上,十四终有一天会回去看他的,不过定会带上我北漠的骑兵.”

    我并非是一个善于撒谎的人,所以在我与阿依隼成婚的第四年,我决心出兵我的母国。

    “豆蔻,你现在已经是北漠的狼后了,应该凡事都再三思量,不要冲动!”

    我的弯刀搭上了阿依隼的脖子.

    “我的夫君,你的血性呢?难道这些年都在女人的肚皮上磨没了吗?”

    没错,成婚4年,我们生活得并不愉快,我的敬爱的父皇先后又往北漠送了好几个公主,以牵制我的势力,瓜分阿依隼对我的宠爱。

    不过像这种平衡之术,我从小到大见得多了.

    等阿依隼反应过来时,他手下过半的精锐也都被印上了我的影子.

    出征的前一天,我把旗夫人的头颅挂在了我的帅旗上。

    这个蠢女人竟仗着腹中有货便敢挑衅于我!

    那我就偏让她知道知道,就算他阿依隼是狼主又如何?

    还不是照样护不住她………

    旗夫人的胎相已大,被我刨出时是一个男胎,手眼俱全,还有一口气,像一只硕大的老鼠。

    我本打算把这孽种扔出去喂野狗的,可也不知为何?

    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用一个刚接生的羊羔,替代了.

    在阿依集赶到之时,就看到众野狗正分食他尚未出生的孩儿。

    他的弯刀几次对准了我,挣扎了几番,却始终下不去手,最后吐出一口血箭昏死了过去.

    直到我挥师南上的那一天,他还是没有醒来。

    战场风云变幻莫测,绝不是纸上谈兵那么潇洒自如.

    我并未取得大胜,却也掳回了大量的金银马匹,武器和战车。

    我在自己的俘虏营中挑了一个长相与旗夫人最像的,送去了阿依隼的大帐,可他却拒绝了,心如死灰,像个行将朽木的老人.

    “豆蔻,他们与你尝到了战争带来的甜头,便永远不会再安心牧马放羊了,答应我,好好照顾我的族人们,好吗?”

    我无所谓地摊了摊手,经此役之后, 族中之人,恐怕心中都再无他这个狼主的一席之地了.

    阿依隼之后又捏着鼻子,与我装了几年的恩爱夫妻,不过每日都是我处理族中大小事务,他只负责醉卧美人膝。

    在我与朝庭正式议和,接受封赏的那一天,刚好阿依隼不甘地咽下了最后一气。

    夫妻一场,做为和亲公主,传播中源文化的代言人,我当仁不让的把活殉纳入了北漠的律法之中。

    他57位姬妾,一个不落,都与他相伴上路,也省得我夫君黄泉寂寞。

    在同一天,我便册立了当初旗美人留下的男婴为新的狼主,那一年他才刚满6岁,长得玉雪可爱,会软软地唤我阿母,甚合我心。

    在我儿十二岁时,在我多年的苦心经营之下,我北漠版图已整整扩大了当初阿依集在世时的一倍半,国富民强.

    这一年我终于实现了当初离开时的夙愿、“该回去了!”

    当我北漠铁骑踏破我父皇的皇宫大门时,他正忙着把皇位传给玉昊。

    我不由嗤笑:这是干什么?关键时刻,甩锅吗?

    “十四,十四,朕一向对你不薄,父皇求你了,撤兵吧!好不好!”

    看这位昔日的九五至尊,如今却狼狈如同一个乞丐一样,做为一个女儿而言,我内心也是十分煎熬的。

    “我允你自尽……”

    “什么?他可是你的亲爹!你怎能………”

    瞧老三这个义愤填膺的样子,我莫名又想起了昔年痛殴他的日子,不由得,乐了。

    “父子骨血一场,你大可以下去陪他!”

    在我那个名为父皇的老男人挂在树杈上,像一条被风干的蜡肠,在北风之中飘荡时,我对玉昊喃喃道:“我叫豆蔻,母亲叫南枝晚,他都到死了,都还是记不住………“

    后来我并没有杀玉昊,现在朝庭虽然亡了,可那些遗民还在,零零散散的,他们需要一个可寄托的精神的象征,没有人比肤浅粗鄙的三皇子更加适合的人啦!

    后来,我儿14岁,我便早早让他亲政去了。

    那一天群臣山呼海啸,“狼后千岁千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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