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茜茜是在大一的时候,初见她时,她穿着一条背带裤,配了一件白色民族风的T恤,脸上未施粉黛,干净的像是春天里的风,温和舒服,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走近。
我们总是无法用外表去解锁一个人的性格,茜茜就是一个无法用外表去探索她的性格的人,她静静地坐着就像一个安静的天使,当你走近她是你才会知道她是一个披着天使的“小恶魔”。如果一定要给她一个准确的界定,那么她一定是精灵,是的,小精灵,一个古灵精怪,热衷于各种恶作剧,沉迷与帅哥的精灵。
“唉呀,萱萱,你说咱们学院咋就没一个帅哥呢?你看就咱班那几个歪瓜裂枣还都被自产自销了。”茜茜爬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说。
我笑着说:“我们学院有帅哥我也不稀罕,文人总是太过滥情,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可和你想的不一样,爱情就该轰轰烈烈,如果能有一段刻苦铭心,死去活来的爱情,就算没有结果又怎样,我还年轻怕什么。”茜茜坐直身子激动地说。
“好好好,就你是文艺小青年,渴望爱你的王子。公主,我有幸成为你的王子吗?”说着我做出一个绅士的邀请动作。
“好吧,我就暂且收了你这个骑士吧,王子,你还是算了吧。”她把手搭在我的手上。我们便说笑着去吃饭了,没想到闲时说过的话会慢慢渗入你的生活。
一天晚上,茜茜从门口进来就激动地给我说:“萱萱,我今天看到了一个大帅哥哦,医学院的,哈哈,我终于等到我的白马王子了。公主要去射丘比特的箭了,作为骑士的你,是不是该保护你的公主呀。”
“遵命,公主,那请问你知道你的王子是单身吗?”我问她。
“我已经打听过了,单身。而且我还知道他选修了李天王的课。”茜茜急急地说。“今晚就有李天王的课,你陪我去旁听吧。”她又接着说。
“好嘞,公主殿下,收拾一下,出发。”我做出一个冲锋的姿势。
果然,那晚我们看到了茜茜说的那个人。茜茜的审美一直都不错,果真是一个帅哥,他不是那种令人窒息的帅,和初见茜茜一样,是很干净,很舒服的感觉。王子与公主的爱情真的很般配呢。当我心中出现这个想法时,我的心抽了一下。
茜茜拉着我坐在了男孩的旁边,我和茜茜一直都假装认真听课,他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好像是清扬洗发水的味道。淡淡的,和他的人一样舒服。
中途休息期间,茜茜转过头说:“同学,能给我借一下你的笔记吗?我有一点没抄完。”
他笑了一下,然后递给茜茜他的笔记。我偷偷地瞥了一眼,他的字可没有他的帅气,真可谓“龙飞凤舞”。
回到宿舍后,茜茜高兴地说:“我知道他的名字了哦。他叫司白。”“司白”我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没想到从此刻在了心上。
自此之后,我在茜茜的威逼利诱下,跑到医学院,为她送过几封情书。从此,临床二班的人都知道,在信息时代下,文学院有一个女生天天给司白送情书。可司白从来都只是拿走情书不说一句话。我也不懂她这是什么意思。
时间像是坏了的水龙头,哗哗地流着。因为久送情书无回应。茜茜不再让我替她送了。我也乐得高兴,我又可以安安静静地泡图书馆了。但我再也没有以前那么投入,我总会偶尔失神,想起司白,想起初见时的他,想起穿着白大褂的他,想起坐在实验室研究人体的他。我的脑海里有他的多种样子,时而安静,时而霸气,时而深沉。他的每一种样子都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在想什么,他是司白啊,茜茜的王子。忘掉他,忘掉他。”我捶了自己几下脑袋。
可事实就是越想忘记的东西越会记的越深,慢慢地,我像事实妥协,既然忘不掉,那就把他在最深处吧。忘不掉,爱不起,唯有掩埋。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直到茜茜气冲冲地冲进宿舍,拉着我说:“柯萱,你白莲花演的挺好啊,抢别人看中的男人,滋味很好吧,感到骄傲吧。”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她,“你发什么疯,谁又怎么着你了,找我泄气。”我甩开她的手。
“你还装,我让你给司白送情书,没想到你居然去勾搭他。你这么爱抢别人的男人,你早说啊,我送给你。”她指着我大吼。
“你是不是有病啊,我什么时候勾搭他了,疯了吧你。”我气愤地说。
“没勾搭,没勾搭他,他告诉我他喜欢你,让我别去缠着他了”
我像是听到了一声巨雷,他喜欢我,老天在和我开玩笑吗?我终于把她埋藏了,要怎么去重新一层层把他挖出来,那颗血淋淋的心还能撑着我活下去吗。不能,他是我无法碰触的人,谁都可以,唯独他不行。
“我不喜欢他,他喜不喜欢我不关我的事。”我大吼着,接着我摔门而去。
我一个人在校园里茫然地走着,诺大的校园却没有一个我可以藏身的地方,一段开心单纯的友情,一段压抑封藏的单恋,从此,这两样我都失去了。
穿越了大半个校园,我感觉到累了,开始返回宿舍,宿舍门口站着那个我心里印的最深的人,但现在我却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他。正在犹豫之际,他已经走到我面前,“柯萱,你……你没事吧!”
我看着他,“你凭什么喜欢我,你有什么权利喜欢我。你为什么要告诉茜茜?为什么?”
“王茜很好,但是你早就住进我的心了,大一穿军训服的你,笑的无比灿烂,从此,那个女孩就一直住在我心里,选修课你坐在我旁边时,我就无比兴奋,但我不敢和你说话,我怕你回躲着我。”他气愤地说。“你来送情书的时候我有多开心啊你知道吗?可你说这不是你的,心中的失落你知道吗?我多想告诉你我喜欢的是你,可我更怕说了连这样见你的机会都没了,你知道我每天收你送来的别人的情书有多心痛吗?”
我慌乱了,多么荒谬的喜欢啊,阴差阳错,我们输给了彼此的怯懦,这段喜欢,我终究无法承受啊。“我不喜欢你,再见。”我匆匆地走进宿舍楼。
从此,我形单影只,身边再也没有一个叽叽喳喳的小精灵,心里依旧藏着那个干净的少年。
多年后,我在商场碰见了茜茜,当年那个小精灵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女人。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踩着样式简单的高跟鞋,手挽着一个看上去比她大十来岁的,略微有些发福的男人。我们没有老友般相见的兴奋,只是客气地打了一声招呼。我注意到了她左手上闪闪发光的钻戒,原来,曾经的喜欢终究只是喜欢。我们终究都会嫁给现实。
走出商场,我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好像只有形单影只的我无所归宿,我们都曾以为爱情是全部,后来才发现,爱情只是年少时的荷尔蒙与一时的冲动。是在未来的日子里,偶尔会让心重新跳动的存在,但它始终无法成为一个人的全部。
后记:我不知道茜茜是否还会想起当时愤怒地质问我的情景,她是否还依旧会想起那个干净的少年。我也不知道司白是否还会偶尔想起我,想起疯狂追求她的茜茜,但我知道,我的心里,有一个初见如同天使的女孩,像精灵一样陪伴我的女孩,我初见她时如风,再见她时,她已然如酒般惹人回味,我也知道,我心里有一个干净的少年……
初识如风,再见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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