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站告别最后一位大学旧友,玲看了看手表:夜晚九点十分,正是使人最流连忘返的时间。刚才同学聚会的气氛还有一丝余烟在心里的某个部分缭绕着,无法断然置之不理,也不太方便直接携带回家,需要一些柔软的事情去把那种东西揉进里面。玲思索着适合前往的地方,在亮如白昼的灯光下散漫地走着,脑中忽然响起不久前一位客人的话语。
“最近新开的‘TK’酒吧真是不错,里面的驻唱歌手据说都是些在各大歌唱比赛中杀入过淘汰赛的人物。”
由于酒吧的名字正是她某一任前男友的姓名缩写,所以当时一下子就记住了。
——不如就去看看吧。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口,玲靠着墙边的广告牌,一会儿便做出了决定,拿起手机查好酒吧的方位,便走上台阶叫了出租车。
大学最好的朋友薇薇离婚了。这是那天对玲震撼最大的事情。连结婚典礼都没有办,甚至还未筹划,就突然中断了一切。当时是为了应对房产购置方面的政策,才提前领了结婚证——当然,本来两人的感情就已经到了可以切实结婚的程度——却没想到在入住新房后几个月,就发生了如此的变化。离婚的原因很微妙,薇薇用一下午的时间向玲她们描述了自己如机密仪器般复杂而敏感的想法,总结起来,大致还是属于某种恐婚心理。其实无需多么冗长的叙述,同学们也大概能够理解她,甚至在她们心中,薇薇当时能够决定结婚,反而是件更不可思议的事情。
薇薇在进入大学之初,就时刻宣称自己要过上某种“闪亮的人生”。哪怕放弃考试也要前往斯里兰卡参加某个海龟保护活动的夏令营、醉心于五花八门的NGO活动、去世界各地的酒吧和朋友狂欢、结交各式各样的男友,总之,除了认真学习,似乎做什么都属于“闪亮”的范畴。那些每天规律上班、结婚生子、洗衣做饭的场景中,怎么也想象不出会有薇薇的身影。
离婚以后,薇薇的生活麻烦了许多。首先,两人要将合买的房子再度售出,当时共同打理的资产也要按出资的比例重新各自分配,此外,薇薇还要重新寻找租房,并在合适的机会跟朋友逐个说明离婚的近况。然而尽管如此,她仍然兴致勃勃地告诉玲自己两个月后要去西藏做寺庙志愿者,这种期待的心情丝毫不像刚刚离婚的样子。
薇薇的这种性格,事实上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玲。大学毕业以后,玲工作了两年就辞了职,和当时的男友开了一家桌游馆,生意稳定下来后结婚,在隔壁小区买了间房。两人中午开始上班,晚上11点左右锁上桌游馆的门在路边大排档买两串羊肉串,一边吃一边溜达回家。其实也算是平凡的生活,但是“辞职去开桌游馆”这种念头,若不是由于薇薇的影响,以前的自己恐怕怎么也不会下定决心去实施。
——所谓“闪亮的人生”到底是什么样子呢?玲在出租车上思考着这样的命题。她对自己现在的生活还算满意,不,甚至说是无欲无求也不为过。然而今天一见薇薇,她那种风风火火的世界观又一次冲击着玲。尽管这样的人生是否是真正的闪亮还有待商榷,但玲的内心深处多少还是会向往类似流云一般的东西的。
TK酒吧里面人满为患,服务台边站着好几对排队等桌的情侣。酒吧里大约有十几个低矮的小圆桌。玲进去的时候,一个挑染一缕粉红色头发的姑娘正在中间的舞台浅吟低唱着Halie Loren的《Danger in Loving You》。键盘手、鼓手和吉他手以精妙的站位把舞台空间分割得和谐自然。主唱站在他们当中,闭着眼,从不走动,优美的旋律如同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和煦光晕,小心翼翼地弥漫在昏暗的酒吧里。玲在吧台边挑了一个空位坐下来,点了杯马天尼,感叹着幸好自己是一个人来,不然要等圆桌位的话恐怕遥遥无期。
——歌手的人生,算是闪亮吗?
不知为何,玲怔怔地看着眼前深情款款的主唱,泛起了这样的想法。但这种想法没有停留很久,就被酒精和歌声温柔地埋进黑暗了。玲不善于思考这些没有形状的事情。她听着主唱接连唱了Norah Jones、Amy Winehouse的歌曲,意识到这里的歌手确实与众不同,那是即便业余听众也可以明显感觉得到的不同。她沉醉在这音乐里,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感到无比美妙。
“表情不错。”
耳边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玲睁开眼,身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正在微笑地看着自己。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很亲和,眼角下弯,打扮时尚,但人却不浮夸,甚至有将死之人一般的淡然。
玲笑了笑:“不好意思,听得有些忘我了。”
“没有关系,我很喜欢这样的表情,”他即便不笑的时候,嘴角也会微微上翘,“比起歌手来,观众的表现其实更有意思。因为舞台上有人吸引了所有的目光,所以自己可以暂时表现出最真实的部分。观众们潜意识里大抵都会这样想,便给了我这样的人最佳的观察机会。”
“感觉好像特工一样。”
“见过特工?”
“没有。”
“见到恐怕也很难认出来,”他笑笑,“你做什么的?”
“开桌游馆。”
“桌游馆?”
“狼人杀、UNO,知道吗?”
“好像听人提起过,但具体不清楚。”他喝了口酒,喉结微微一抖,发出轻轻的吞咽声。
“那就当是开茶馆的吧。”
“这个好理解。不过印象中茶馆的老板娘似乎还得更老一点。”
“够老了,快27了。”玲毫不避讳地说。
“哦,危险的年龄。”
“危险?”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摩挲了好一会,接着说:“你可知道科特·柯本?”
“Nirvana。”
“没错,他在事业巅峰的27岁时举枪自尽你也知道吧?巧合的是,大门乐队的Jim Morrison、吉他之神Jimi Hendrix意外去世也都是在这个年龄,类似的还有Amy Winehouse、日本的尾崎丰,尽管并非都是自杀,但是在27岁那年确实有很多伟大的摇滚音乐人死去,好像一条怎么也跨不过去的人生鸿沟。”他顿了顿,像是在等话语渗入玲的脑袋,“在那一年,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正在消失,而新的、与艺术性相悖的东西接管了它接下去的人生使命。”
说完,他又拿起酒杯,仰头一饮。
“幸好我并不搞音乐。”玲看着酒杯说。
“是啊,幸好。”
“你多大了?”
“30。”
“完好无损地跨过去了嘛。”
“也并不一定是完好无损。”
“音乐人?”
他露出意义不明的笑容,眨了一个慢动作般长久的眼。
舞台上的粉色头发姑娘说,接下去的一首歌是她今天演唱的最后一首歌曲,后面会由Zion为大家带来表演。说完,乐队便奏起《岁月神偷》的前奏。这是她今天唱的唯一一首国语歌。
“我得先离开一会,”他从座位上拿起外套,“建议你再点一杯酒,一杯酒的时间就够了。”
玲不太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原来接下去的那位叫做Zion的歌手,就是他。多一杯酒的时间,就能发现生活中的一种偶然。
舞台上的他比刚才活力四射了许多,一上台就中气十足地向全场观众打招呼,观众也很配合地欢呼鼓掌。气氛和刚才大相径庭,浮于表面的快乐之网笼罩着现场的所有男女。
伴奏直接响起,极富特色的旋律。虽然经过了改编,但玲仍然一下子就听出,那是Nirvana的成名作,《Smells Like Teen Spirit》。
——怎么也跨不过去的人生鸿沟。
离开TK时,玲的脑中盘旋着Zion说的这句话。
回到桌游馆时,丈夫刚刚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正在整理店里的卡牌。玲放下包,立刻上去帮忙打扫屋子。重复过去三年在这个时间一直在做的事情。
“同学聚会怎么样?”一边擦着桌子,丈夫一边问道。语气听上去心情不错。
“挺好的,”玲说,“大家都没变化。除了薇薇。”
“那个特地去斯里兰卡喂海龟吃香蕉的家伙吗?她怎么了?”
“离婚了。”
“不是刚刚才结么?”
“也是刚刚离婚的。”
听着玲这么回答,丈夫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过确实像是她的作风。”
“是啊。”
两人在这个话题上聊了一会,玲简单讲了薇薇离婚的缘由,丈夫也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打扫好了桌游馆,丈夫关上门,玲去按了向下的电梯按钮,等待着电子数字如倒计时般来到此层。
“对了,这个周末我得去次北京。你猜是什么事?”等电梯的时候,丈夫说。
“什么事?”
“参加录制《狼人之夜》。”
“那个狼人杀的真人秀节目吗?”玲抓住丈夫的臂膀,喜出望外地瞧着他。
“是啊,很棒吧!今天导演组的人来店里找我来着,就说了这个事情。”
丈夫是狼人杀游戏的狂热爱好者,也正是因为这个,才一心想要开桌游馆。就游戏的水平而言,算是当地一等一的人物,在上海但凡常玩这个游戏的,大抵都听说过他。随着游戏直播业的兴起,这些游戏高手也陆陆续续被找去参加直播真人秀。在多年以前很难想象,玩狼人杀玩得好居然能够成为一项可以带来世俗成就的技能。
“那,祝你成功!”玲说。
“一定会的。借着上节目的名气,我们店里的生意想必也会更加红火。”
玲对这个游戏的热情并不像丈夫那么大,她的一生似乎从未对哪件事情特别热情过。但是自己的丈夫能够去参加可能会带来巨大(至少对于目前而言)名利的真人秀,无论如何还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不知为什么,她在回家的路上还在回想着和Zion说话的场景。并不是在思考他说的哪一句话,也没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只是那样的画面不受控制地自动浮现在脑海一角。
丈夫周六乘坐飞机前往北京,录制要持续三天,直到周二中午才能回来。周一的晚上,由于工作日的缘故,店里的生意变得冷清起来,九点多钟就已没有了客人。玲看着空空荡荡的桌椅和装饰跳脱的墙壁,一时间感到百无聊赖,想要喝点什么的心情浮上心头,于是关上了店门,前往TK酒吧。
Zion依旧坐在吧台的老位子上看着底下观众们的不同神情,像是固定在此处的一座雕塑。玲刚一落座,他就转过身来,认出是玲后,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
“一会又要准备上台吗?”玲说。
“不,已经唱完了,”他说,“今天班次比较早。”
“可惜,上次因为店里要关门,所以中途就走了。一直想听你多唱几首来着。”
“总有机会的。”他笑笑,“点杯什么吗?”
“荔枝马天尼。谢谢。”
Zion对着服务员重复了一遍,接着面向玲,但眼睛却朝着舞台,说:“你说这些观众会不会很羡慕台上的歌手?我一直坐在这个位子上,幻想着台上的人是自己,好像灵魂出窍那样,以一个观众的视角观看自己。但是我依旧无法体会到任何羡慕。”
“金光闪闪,随心所欲,可以不用每天挤早班地铁,不值得羡慕吗?”
“也有很痛苦的部分的。”Zion笑笑,“亲身体会。”
“那也是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会感受得到的痛苦。”玲说,“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只能感受早高峰的痛苦。”
“开茶馆也要赶早高峰吗?”
“只是那么一说而已。”
“你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吗?还真的没有,从小成绩就中等,长相也平平无奇,胸无大志,从来不渴望过上多么精彩富贵的生活,只要能够顺利地活下去就已经满足了。偶尔也会像别的女孩一样做做白日梦,只是从没有当真。就是这样,普通得不得了。”
“也没有那么普通吧,总有些特别的地方的,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
玲沉思了一会,说:“虽然在你面前说这个有点羞愧,不过小时候确实想当歌手来着,唱歌也比同龄人好一些。”
“后来呢?”
“姐姐死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姐姐?”
“我的双胞胎姐姐,也是个唱歌好手,从小就喜欢在大人面前展现歌喉。我虽然自认为也唱得不错,但是要说在众人面前自如的表演,多少还是会怯场。她就不会,可以说是个天生的表演者,上小学后还加入了合唱团。在九岁那年,她在某一天上学之后就再也没回来,五天后在附近的森林里发现了她的尸体。上吊着的,至今都不知道是自杀还是他杀,生前也丝毫没有想要轻生的迹象,尸体也没有被侵犯的痕迹,这个事件的真相至今都还是个谜。唯一确定的是,我们的身边再也无法响起她的歌声了。”
玲抿了抿嘴唇,当时沉痛的心情在胸口寂静地复苏。
“奇怪的是,姐姐死后,我自己丧失了唱歌的本领,无法开口。如果说原先还是因为心理创伤的话,现在仿佛变成了生理方面的疾病。高中跟朋友们去唱歌的时候试着唱过几句,但是完全找不回以前的感觉,五音不全,气息幽微,声音也干涩得听不下去,已经不是唱得好不好的问题了,就是无法唱歌,身体彻底失去了这项功能。从那一刻起,想要成为歌手的这种事也就自然不去想了。”
“很悲伤的往事。抱歉。”
“没有关系,现在已经完全走出来了。”她喝了口酒,像切换段落般停顿良久,说“不过之所以觉得自己十分普通,还有另一方面原因:我和我的双胞胎姐姐长得一模一样。”
“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么?”
“不,一般的双胞胎,即便再相像,也总有细小的差别吧?”玲把酒杯拿起又放下,“根据那些差别,父母或者熟悉的朋友们一眼就能分辨两人之类的。但我们身上全然没有这样的东西,身上痣的位置、胎记的形状、耳垂的长度等等,全都一模一样,达到了惊人的一致。小时候我常常觉得,也许我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同一个人?”
“没错,不是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之类简单的概念,而是完完全全的同一个人。”
Zion喝了口酒,皱了皱眉头,像是在试图理解其中的意思。
“那么她的死一定有着特殊的意义。”他说。
“特殊的意义?”
“譬如你人生中全然闪光的、满怀梦想的那一部分就此彻底地死去了,为了让另一部分顺利无忧地活着,就像你现在这样。”
“是这样吗?”
“我也不太清楚,也许吧。”
玲握着酒杯的手不自觉得更紧了些:“梦想是这么危险的东西吗?”
“‘三流的艺人如果拥有梦想的话,就会变成四流艺人。’听说过这句话么?”
“没有,但从你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感觉和印象中不太一样。”
“那些为了成名在地下室刻苦练习、不断碰壁还不依不饶的热血励志故事吗?当然也有那样的歌手,可惜并不是我。归根到底,歌手这个职业,只不过是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来换取些勉强维持生活的口粮罢了,就和程序员、驯兽师、汽车修理工一样,大家都没什么不同。”
玲感到Zion身上的那种“濒死之人”的气质在此时又强烈了一些,但他的笑容依旧给人以无法抵抗的亲和力,像是海豚用鼻尖顶着人心某个长久麻木的位置。
“我要走了,明天一早还要上课。”Zion喝完最后一口酒,说。
“上课?”
“教学生声乐,”他笑笑说,“私人的那种,维持生活口粮的途径之一。”
“好的,一切顺利。”
“你也是,拥抱生活吧,没有谁比谁更特别。”
玲笑了笑。
已经很久没跟人提到自己的这段往事了,她想,为何是在今天这个时间点突然被点出了那可能存在的意义呢?回去的路上她依旧买了两根羊肉串,把丈夫的那份也一并吃了。坚持着某种日常不变的习惯让她多少安心了下来。
第二天上午,丈夫打来电话说去机场的路上堵车,错过了航班,只能坐下一班,到家大约要下午五点左右。
“如果没有客人预约的话,不如就当放一天假,晚上一起出去吃饭庆祝录制顺利。”丈夫在手机那头这样说道。
“没有预约,”玲说,“我来找餐厅吧。”
挂下电话,她开始兴致冲冲的在网上寻找合适的餐厅,在衣柜里反复试了几件看上去高档优雅的长裙,把许久不穿的高跟鞋也从鞋柜里找出来,配着长裙照了好久的镜子。最终选定了鞋子后,她换上粉色羊绒家居服,大楼倾塌般倒在软绵绵的床上,感觉仿佛完成了一件特别重大的事。
休息一会儿后,玲起身做了点东西当午餐,一边吃一边打开电视。正是少有人看电视的时间点,每家电视台都在重播着往期的各档节目和电视剧。玲把频道定格在了一个歌唱比赛的节目上,比起从当中看起不知所云的电视剧,还是这样的节目更方便些。
正准备收拾碗碟进厨房时,电视上出现了熟悉的声音。玲抬头看去,一个身穿橙底花衬衫的男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耳熟能详的摇滚歌曲,声线坚固得好似一面石墙,却又透着一丝钢琴线般亮丽的色彩。舞台上长长的刘海盖住半只眼睛。正是Zion。
玲放下手中的东西,擦了擦手,坐回座位端视着屏幕。
“叫什么名字?”一曲唱毕,台下的评委询问道。
“Zion”
“很特别。”
“因为姓张,又是狮子座(lion),所以就结合起来取了这个名字。”
“原来如此。”评委和观众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玲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那么,”另一个头发半白的评委说道,“你来这个舞台,是为了什么?”
屏幕里出现了Zion眼睛的特写。坚毅得有些陌生的眼神。
“我一直以来,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闪亮的歌手,能够在万人瞩目的场合找到属于自己的旋律,在最重要的地方发光。”
——俗气。玲这样想着,对Zion升起了一丝失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是从何处引发的,玲觉得Zion应该是一个特别的人,至少在回答这种问题时,玲设想着如果是在TK酒吧的吧台边,他给出的应该是不一样的答案。那个在屏幕里的人,不是Zion,至少不是在酒吧里的那一部分Zion。她心想。
Zion顺利地进入了下一轮竞赛。玲关了电视,继续收拾餐桌。收拾完看了会书,脑袋却怎么也静不下来,她上网搜索了那个歌唱比赛,发现Zion在后面那轮比赛里惨遭淘汰。那部分的比赛视频甚至都很难找到,看网上的说法,当初在播放的时候为了更精彩的内容而将这场给剪掉了。
像找到了什么答案似的,玲的心不再混乱不定。她把一篇短篇小说读完,便起身化妆更衣,准备和丈夫的庆祝晚餐。
傍晚四点多钟时,丈夫准时到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两人便一同出发了。
“看来录制超出预期?”玲坐上副驾驶座,一边系上安全带一边问道。
丈夫看了看手机上的地图,确认了餐厅的方位,一边发动汽车一边笑着说:“可不是。”
“全都赢了?”
“那当然,而且有出色个人表现,说是以一己之力扭转全局也不为过。”
“可别骗我。”
“怎么骗得了你?”丈夫熟练地摆弄着方向盘,“到时候播出了自然就知道。”
“可有漂亮的女嘉宾?”
“都没你漂亮。”丈夫目视前方说道。
不久就到了宽阔的露天停车场。玲迟迟没有下车,丈夫在车外问她怎么了。
“高跟鞋不舒服,刚在车上脱了,现在重新穿上,很快。”
车内的空间不小,但玲还是花了一些工夫才把鞋穿上。期间好像隐约碰到地毯上有样什么东西,玲俯身用手往座位底下摸索着,从触感来看,是类似铅笔或者圆珠笔之类的东西。她捡了起来,待看清楚时,脑袋一片空白,像一下子没入没有光和声音的深海里。
玲拿着手中的眼线笔,怎么看也记不起自己曾有过这种品牌,而且自己在丈夫的车上化妆这种事,也是一次都没有过。
一个未知女人的眼线笔,留在了自己丈夫的车上。这一事实如地震一般毫无预兆地降临到了自己平凡而安稳的生活里。丈夫在车外又催促了一声,玲将眼线笔收进口袋,若无其事地下了车。
——没有办法若无其事。玲一边吃饭,一边如此深刻地感知着。丈夫所有的欢快话语都在遥远的地方原地盘旋,句子失去了含义、声音也传达不到应该传达的地方。
玲的脑中浮现出一个陌生女人在副驾驶座上化妆的场景,车窗外掠过不知何处的闹市街景,丈夫戴着墨镜笑着说话。女人的发尾微微卷起,脖子上有一根细巧闪亮的银项链。细腰,手指洁白。小而精致的皮包里装有很多东西,所以眼线笔才会无端落下。最后,想必也是和今天的自己一样穿着高跟鞋吧。
是从何处结识的女人?这一切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玲回顾着过往生活中的细节,一想到这其中掩埋着如岩浆般涌动的地下事实,就觉得不可思议。她看着周围就餐的人群,所有的笑脸和桌椅都变得不再真实可靠。
在那之后一连几天,玲的心里只想着这一件事。但她并没有把这些告诉丈夫,也没有向他歇斯底里地质问些什么。也许——她一度怀有这样的想法——只是在送某个女性朋友的时候从她包里不小心落出的,仅此而已。一支眼线笔,当真能够直接推理出丈夫背叛的事实吗?玲一边单调的维系着桌游馆的运行,一边思考着那如雾霭般不可捉摸的真相。
也不知是没有发现妻子的异常,还是出于某种程度上的心虚,丈夫如同以往一样健康平稳的生活着。他们照旧每天晚上买两串羊肉串,好像只要这个习惯保持住了,亲密关系也就牢牢地系在了一起。
一周以后,丈夫再度前往北京,录制下一期节目。玲的心里对于眼线笔的事情本来已经没有那么在意,她决定让生活的怪物将那些隐藏于黑暗中的事实不分彼此地一股脑吞进肚里,但是丈夫甫一出走,那坚固的、无法消化的硬块又重新回到了生活的表面。
录制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呢?玲无法继续再在这样的话题中想象下去。可怕的情节与画面不断在她的脑海里涌现,不安感持续摇动着玲的内心。
夜晚九点十分,她关了店门,来到TK酒吧。这次却没有Zion的身影。
“Zion?今天他休息哦。”吧台的服务员礼貌的说,“我们别的歌手也不错的。”
玲沉思了一会,拿出手机,在网上兀自寻找着,终于发现一个名为Zion的声乐老师。联系方式赫然在列。
“喂,你好。”
“今天怎么没来TK?”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恍然大悟似的说:“是你啊。我在家里呢,明天晚上会来。”
“现在可有空?”
“怎么?”
“去你家里方便?”
“不会吧?”
“不是那个意思。”
“好吧,我整理下房间,地址一会发给你。”
从酒吧门口出来穿过两条马路,再过一座天桥,下来右手边就是Zion所在的小区。天气渐渐转凉,玲捂紧了领口,朝着目的地走去。上天桥的时候分外紧张,玲从小具有轻微的恐高症,无法靠近天桥上那透明的护栏边行走,只能沿着最中间的路如临大敌般勉强走过。但此刻她却不知怎么的忽然产生一个念头,从天桥当中一步一顿地走到边上,双手扶着护栏,第一次俯瞰城市的夜色。繁忙的车流闪着各色灯火从脚底下迅速穿过,发出充满生机的呼啸声。玲双手紧紧握住护栏,深深注视着下方,自身和地面的距离清晰可见,皮肤感受到了和平时迥异的空气。玲像一个被钉在空中的死结,浑身紧绷。置身高处,整个身体在机理上都发生了悄然却重大的变化。
Zion的房间并没有玲想象中那样混乱,甚至非常整洁。光洁如新的厨具放在灶台上,地板也打扫的一尘不染,客厅很小,最大的东西是一只浅灰色的三人座布艺沙发,没有电视机。沙发边上搁着吉他,在本该放着电视柜的地方是一只电钢琴,钢琴旁的写字桌上,电脑、麦克风、耳机等用品也摆放得井井有条,只有一本摊开的笔记本稍添凌乱。玲大致扫了一眼,猜是上课时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记录之类的内容。
“喝点啤酒?”这么说的时候,Zion的手中已经拿来了两听啤酒。
“好。”玲坐到沙发上。
“不好意思,家里有点小。”Zion坐在沙发扶手上,和玲隔开一个座位的距离。
“可有打扰到你?”
“不算是,本来就在想晚上该做些什么才好来着。”
“那就好,”玲打开啤酒,喝了一口说,“那天在电视上看见你了。”
“那个歌唱比赛吗?”Zion笑笑,“只过了一轮就被淘汰了。”
“但我觉得唱的很不错,只是选歌不像你的风格。”
“导演要求的,还有那些台词。”
“‘在最重要的地方发光’?”
“哈哈哈,是。”
“想也不是你说出来的话。”
“还有名字也是。”
“名字?”
“对,Zion。这是经纪公司给我取的,说国内叫这个的少,有辨识度。但我自己不喜欢,你知道Zion是什么意思吗?圣经里的圣山。不觉得太神圣了吗?总觉得像背负着某种不可逃脱的使命。我不喜欢使命。”
“不喜欢使命,也不喜欢梦想。”
“是的。”
玲抿嘴笑了笑,两人举起啤酒碰了碰。
“来点音乐?”玲说。
“喜欢什么?”
“想听你自己的作品。”
“那些不好听。”Zion苦笑道。
“没关系。”
没有更多推脱,Zion就从身侧拿起吉他,随意拨弄几下之后便开始了演奏。玲闭上眼睛,聆听Zion的歌声。旋律平稳自然,如河水一般从深棕色的木地板上流过。是很优美的歌曲,然而却缺少鲜明的特色。玲有些失落,但她尽量不让这种心情表现在脸上。
一段结束,Zion放下吉他:“两年前写的,但是没有制作人看得上。”
“我觉得挺好。”玲礼貌性地说。
“现在轮到你了。”
“我?”
“想听你的歌声。”
“不,太献丑了。更何况真的已经失去了那样的能力。”
“我可是声乐老师,没准现在能帮你找回来呢。来,你小时候最喜欢唱什么?”
玲想了想,说:“《人间》。”
“王菲的?”
“母亲特别喜欢王菲,耳濡目染就学会了。”
Zion笑笑,低头弹奏起来。那熟悉的前奏一响起来,玲的手臂就泛起鸡皮疙瘩。她忽然变得紧张,浑身不停地颤抖。前奏过去,玲想要发出声音,却如哑了一般,什么都唱不出口。Zion停顿了会,重新弹奏着那段前奏,在要起唱的时候特意留出空隙,但是玲试了好几遍,始终无法出声,好不容易唱出第一个字,那声音也是干涩苍白,并且丝毫不在调上。玲喝了口啤酒,把手指伸进前额的头发里,眼神空洞地望着啤酒罐。
“是不是key不对?”Zion说,“我降低点。”
“不用了,”她摇摇头,“我没有办法唱,对不起。”
“说话什么的都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唱歌就无法发出声音……真是奇怪。”Zion说。
她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双肘撑在大腿上。Zion看着她,默默地将吉他放回原处,坐到玲的身边,轻抚着她不断抖动的脊背。
玲的眼泪不可遏制地流下来。用手掌围成的漆黑空间里,一幕幕画面不由自主地闪现:穿着袈裟焚香念经的薇薇、在记忆中渐渐失去真实感的孪生姐姐、柯本的遗书、不知归属的眼线笔、桌游馆开业时的热闹景象、天桥下光带般延伸的无数车灯,并同当时的风和鸣笛声,在玲的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制造着谁也看不见的伤痕。
玲半转过身去,抱住Zion,手指紧紧抓住他的衬衫,好像若不如此就将跌入某片深渊似的。
成为了一个最普通的人,遭受着普通的背叛,流下对人世没有任何意义的泪水。即便就此死去,也不会令人想到人生鸿沟之类的感慨。无足轻重。她为自己至今27年的人生做出了如此的总结。感到自己像一个漂浮在黑暗宇宙中的废弃空间站,悠然地、不知所以地无端存在着。
第二天醒来是在Zion卧室里的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玲看着陌生的被单,努力回想着昨夜的情形。但是无论如何,回忆到了自己倒进Zion怀里时就彻底中断。之后发生的事情怎么都记不起来。啤酒只喝了一半,不可能是醉倒。一定要说的话,只可能是自己哭到晕厥过去。然而这在之前也是从未发生过的事。玲的情绪波动从来不会到达如此极端的程度。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自己衣衫齐整,牛仔裤完好无损地穿着,就连棉袜都还在脚上。胸罩也紧紧地包裹着,虽然无法完全证实,不过的确不像是发生过什么的样子。
房间里没有Zion的身影。昨日发生的一切都如清晨散去的梦一般无影无踪。玲穿上鞋子,从他家离开。下楼梯时发消息告诉了Zion一声。犹豫再三,没有问他昨夜究竟如何。
回到家后,她换了身衣服,并仔细查看自己的内裤,依然没有关于昨夜可能有的性事的线索。在这晴空朗照的早晨,玲就此断定,昨夜一夜平安,没有和Zion发生任何事。
她长舒一口气,但还是没有想明白,昨天晚上的记忆为何就这样无缘无故地消失了。好像被另一层面的时光粗暴地夺走了一般,玲觉得自己所处的环境(抑或是环境中的自己)有了些微妙的不同。
那天以后,Zion本人谜一般地消失了。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大约相隔一个月左右。最初几天,出于某种心理上的原因,玲刻意没有前往TK酒吧,也没有发任何消息给对方,当然,对方也没有一条消息过来。后来随着时间推移,她对那夜的清白彻底放心,有了再度面对Zion的勇气,决心主动联系,于是去了几次酒吧,然而他都不在。她主动发了消息也是没有回音,打电话过去是空号。有一次甚至跑去他家门口贴着门板窃听里面的动静,但是除了耳边空气流动的声响外一切都如死一般寂静。最后一次去酒吧的时候,她问了吧台里一个看上去很爱管闲事的男服务生。
“Zion啊。”他一边挠着脸颊一边说,“我们也找不到他,据说是自杀了。”
“自杀?”
“说是为了在那些节目里晋级、上电视之类的,花了好多钱,你知道的,黑幕之类。然后就欠下一大笔债,看样子怎么也还不清了。”
玲一时间说不出话。惊觉自己对Zion一直存在着巨大的误解。
“那尸体可有找到?”她问。
“没有,向警察报了失踪案,至今也没有可靠的消息。”
“也许改头换面去陌生的地方躲债去了?”
“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过上了蝙蝠般见不得阳光的生活。”服务员一手撑着吧台说道,“可那样不就永远都无法实现梦想了吗?”
——“梦想”……玲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不由得浑身颤了一下。
“死了就能?”她说。
“说不清楚,某种程度上也许是的。”
这天晚上,玲很晚都没有睡着。不知为何,姐姐死去时的景象清晰地重现在她的脑海,迷雾缭绕的森林深处,身穿警服的大人们围着苍白而幼小的身躯,一边匆匆做着测量和记录,一边摇着头长吁短叹。这个画面深深地刻在她脑海底部。她在床上辗转反侧,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不断发烫,并且冒出涔涔汗水,眼睛闭得结结实实的,但大脑似乎比工作时运转得还要快。
在接近早上六点的时候,玲的意识终于渐渐模糊。然后Zion在她的梦里飘然出现,他坐在沙发扶手上,一手拿着啤酒瓶,一手放在膝盖上看着玲。他没有弹吉他,但梦里却响起了分外好听的音乐,画面里的Zion也没有歌唱,但那歌曲的确是他的声音。那是独一无二的动听旋律,每一个音符都足够颤动人心,才华在乐音里体现得淋漓尽致。玲在梦里如痴如醉,并且问他为何没人肯为这首歌录制专辑。
“没有制作人看得上。”他说。
“太没眼光了!”玲愤愤不平,发自内心这么觉得。
他接下去说了一句话,但是玲没有听清。
“你这几天去哪里了?”玲说。
“哪里也没去,”Zion说,“一直在老地方。”
后来音乐越来越响,场景也在没有察觉的时机瞬间消失。后面也许又做了一系列别的梦,也许没有,总之,玲醒来的时候心情特别好,她意识到这要归功于昨晚的梦境,但究竟是怎样的梦境却一点也记不起来,只能回想起一种如同陷糖果沙发里那样幸福的感觉,她自己并不知道那是听到Zion歌声时自己心里的感觉。
从那一天开始,玲就再也没有去过TK酒吧,对于Zion的事情也一下子不再关心。丈夫录制的节目播出后效果果然很好,新的节目邀约陆续传来,网上也多了许多拥趸,丈夫需要更频繁地出门做活动(至少他对玲是这么说的,但具体是去做什么玲也不多过问)之类,桌游馆大部分时间交由玲一人打理。玲每晚都会做关于Zion的梦,每晚都有他不同的歌声,但都一样的美轮美奂,只是到了早晨,除了那种足以持续一整天的快乐心情外,别的一概彻底忘记,连自己曾经梦到Zion这件事情都丝毫没有意识到。Zion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地方散发着谁也看不见的光。
就在这样浑浑噩噩的快乐中,27岁时到来的某样事物正式接管了玲接下去的人生。生活的怪物吞咽一切,消化完毕,继续行走。
只是偶尔,她也会打开自己化妆间的抽屉,看着那支黑色的眼线笔,想象丈夫和某个女人的对话。
“车里找过了,没有。”
“那大概是掉在什么别的地方了吧。”
“再给你买一支好了。”
玲一边这么想着,一边面带微笑地对每一个前来游玩的客人说着热情的“欢迎光临”,并饶有兴致地告诉他们那个受人崇拜的狼人杀高手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周围的人都很羡慕她,但没人知道她每天如此快乐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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