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红楼(三)

作者: 温月言 | 来源:发表于2019-01-01 20:12 被阅读25次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香菱命苦,然而,只差一点,她就可以不再苦命。

    一个小户人家的公子冯渊,本是断袖,却愿意为了她娶妻。虽然并不富裕,但想来一定让常年受拐子虐待的她有了几分期待。但是,似乎是天也不想让她幸福。公子不懂迟则生变的道理,坚持要到黄道吉日再用花轿迎娶她。不知老江湖拐子心思多,玩起了一女二卖的把戏。偏偏卖的还是著名的呆霸王薛蟠。两家都不愿意要银子,结果争论中厮打起来,冯渊伤重不治。

    可悲,冯渊死后,只有一个作为原告的家奴为他奔走。贾雨村接到他的状子,不管心里想的究竟是什么,至少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个愿意为苦主做主的官员形象。

    堂上一个衙役的暗示让他平静下来。原来这衙役和案中引发纠葛的女子都是旧相识——衙役是当年与他的恩公甄家比邻而居的葫芦寺里的小沙弥,女子是他的恩公甄士隐的女儿。

    当年的沙弥为他讲诉了案件中的被告方薛家的势力。要知道这时的贾雨村毕竟是栽过跟头的人了。所以,他才会立刻对衙役的举动做出反应。得知薛府的势力(他这个官是林老爷托了贾家才得的,更能体会其中之意),他明白不能轻易得罪。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我认为他一开始是想为苦主做主,好为自己立名。只是,这个当年的旧知提醒了他。

    冯渊人丁单薄,只有家仆为他奔走,家中人不过图多得些烧埋钱,薛家不差钱。就判香菱归薛家,薛家赔给冯家钱。

    要说,香菱跟了冯渊肯定比跟了薛蟠强,可毕竟造化弄人,冯渊死了。而香菱是造成这一切的元凶,倘若判归冯家,一定落不到什么好。打死冯渊的是薛家家仆,薛蟠也罪不致死。在那个时代,这种事大多也是赔钱了事。他这么判,虽然不够好,也没什么挑的。可是,法理不外乎人情。他这么做,太绝情。

    甄士隐对他是相逢于微时,有知遇之恩。古人有多看重知遇之恩也不需要我多说了。他刚刚发达时,找到甄夫人说要帮她找女儿。如今看来也全是敷衍。其实,在这个情况下,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以帮助了薛公子为由,说出自己与香菱的关系,请贾府帮忙成人之美,助香菱母女团圆。薛蟠经了此番,对香菱的心也不那么热,想来可以做到。然而,他什么也没有做。任凭香菱做了薛蟠的妾,最后被折磨致死,到死也不能再见母亲一面,直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太可怜了。

    而那个帮助了他的小沙弥,很快被他寻个错外放了。因为他既知道他落魄时的事,也和他共同谋划了一起罪孽。他太清楚自己伪善的面具,所以,小沙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以为帮了长官能有好处,没想到反而被外放。据说,后来贾府没落,他又一次恩将仇报。最终又被贬,也是善恶有报。而薛蟠又因为伤人被关。

    葫芦僧判葫芦案。欣赏官场小说的,真的不应该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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