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四)杨司辰
1
从小我便知道,自己和别人是不同的。
小时候别的男孩子都喜欢和小女孩玩,而我对那些哭嘤嘤的小丫头片子们没什么好感。
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知道什么叫喜欢的时候。身边的男同学暗恋着班里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而我,依旧对女生没什么感觉。
女生们说我高冷,抽屉里也偶尔有各种粉红色的小情书。我悄悄把它们都扔掉了。
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我想不通。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男孩子。
他戴着副黑框眼镜,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发呆。
像被什么神奇的力量驱使,我走向了他,冲他说了第一句话。然后我们神奇地成为了好朋友。从他一个人发呆,变成我不停地和他说话,而他静静地听。
其实他的声音很好听,却很吝啬自己的每一句话。其实他笑起来也很好看,但他也很吝啬每一个笑容。
好像是个很无趣的人呢,却好像有魔力,紧紧地吸引住了我。
哦,原来这是喜欢。
2
第一次认真地跟家里说,我喜欢男孩子。
爸爸丢下抽了一半的烟,冲过来狠狠甩了我一巴掌。
嗡嗡的耳鸣声还是没阻挡住他那句话。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怪物!神经病!”
我看向妈妈,她坐在那里,没有说话,一脸的悲伤。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家,揣着从他们钱包偷来的几百块钱。
饭店端过盘子,街上卖过唱,混过街头打过架,辗转于各个城市。夜晚流连于各种酒吧,没有方向,没有目的。
一次在酒吧里,我遇上了一个男人。
我看着他的名牌衬衫,贵得闪金光。之后的几天,他都坐在同样的位置,点相同的酒。他笑得儒雅,总是礼貌拒绝来搭讪的女孩子。他每周五晚上11点钟来,2点钟走,准时的苛刻。
那天我跟着他走出门,他走了一小段路,他的车停在那里,银色的兰博基尼。他走到车边,突然回过头看向我,并没有惊讶,似乎意料之中一般。
他挑起嘴角笑了笑,依旧优雅迷人。
一瞬间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坐在跑车上,风呼啸而过。他带我去了他的别墅,简洁的黑白色调,屋里陈设简单而整洁。他的洁癖近乎极端。我张大了嘴,看着偌大房间里寥寥无几的家具,我嗅到空气里弥漫着的寂寥。他从身后抱住了我。
那之后我们经常见面,总在那栋别墅里。他并不多言自己的信息,我也便不问。我会猜测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但也止于猜测。
那段时间里我习惯了晚上去酒吧,白天睡觉。有了他的卡,我不用再奔波于生计。心安理得地颓废。
那一天意外地在中午醒来,而且没有选择点外卖。走出门时,阳光很刺眼,眼泪让视线模糊。走了几步,眼前逐渐清晰起来,不远处一对小夫妻抱着孩子的温馨画面映入眼帘。
小孩子哭得让人烦心,男人很有耐心地哄着,声音是熟悉的温柔感。身体不受控制地越走越近,直到看到那张熟悉的脸。
他惊讶地看着我。我看了看他臂弯里的孩子,看了看他身边美丽的姑娘。我看着他,努力地挑起嘴角笑了笑,我听见心里有什么崩塌的声音。
那张信用卡我留在了别墅的茶几上。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那座城市。
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的时候心里也空荡荡了。
3
接到父亲电话的时候,我正蹲在马路牙子边吃一碗泡面。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沉默到我吃完了那碗面,父亲的声音才沙哑地传来。
“回来吧,见你妈最后一面。”
脑袋里有巨大的轰鸣声,像原子弹的瞬间爆炸。一瞬间什么都没有,只剩下离开家前母亲那张悲伤的脸。
火车原来这么慢。轰隆,轰隆,没有尽头似的。
站在家门口,举起手想敲门,才发现整个胳膊都在颤抖。
父亲头发已经白了一半。他眼睛红肿地看了看我,带着我走到阳台上,指了指那盆兰花。
“你妈等你很久了。”
骨灰埋在花盆里是她的遗愿。我终究没能见她最后一面。她留给我的只有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着我和她仅有的几张合影,以及我婴儿时戴过的长命锁。
我知道,她真的很爱我。
4
我留在了家里。父亲越来越沉默,常常坐在兰花边,一言不发地坐一天。
有一天他突然把我叫去,把一本红皮的存折,交到我手里。“去寻觅个营生,养活自己吧,别赔光了。”
于是我在巷口开起了一家小小酒吧,每日9点营业,3点打烊。才发现原来这座城市有如此多的寂寞夜行者。
沉迷于调酒,常常调制出特别的新味道。也遇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女人。失恋的,猎艳的,堕落的,沉迷的。有的喝着喝着就嚎啕大哭,有的前拥后抱意乱情迷。
贴出招聘服务生和歌手的告示,第二天,一个梳着满头脏辫的姑娘就找上了门。凌晨三点,正要关店门,她就走进来。我数不清她耳朵上有几个洞。她竟然连工资多少都没有问,直接就把肩上的背包丢在吧台后面。
“老板,你长得还蛮帅的呀!”她咧开嘴角笑得爽朗,“以后就多多指教嘞。”
这性格,还真是讨人喜欢。
告示被风吹日晒,已经泛了黄。可是歌手却始终没人来应聘。我几乎忘记了这件事,习惯了每天选歌用音响外放。
一天下着淅沥小雨,酒吧里人很少。伴随着门口的铃铛声,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子走进来。他的头发染着亚麻色,眼神带着玩世不恭的认真。他直接走到酒吧一角的舞台上,手指拨弄吉他唱起一首轻摇滚风的歌。
酒吧里瞬间安静,大家都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舞台上的少年。他的嗓音似乎为音乐而生。
一首歌完毕,全场响起掌声。他走向我,周身似乎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他轻甩了下头发,挑起嘴角笑了笑,“我叫祁昊。”
如此简单的开场白,如此平凡的名字。
经久不息的咚咚,咚咚,咚咚,是心跳的声音。
5
日子周而复始,酒吧里来的老顾客居多,各不相同的爱好,各不相同的欲望。偶尔也有新面孔,年轻的面庞,亦或是脸上岁月痕迹明显的中年男人。这日子因为祁昊的出现突然变得不一样了。
他很随性,开心时对客人的点歌有求必应,不开心的时候很少理人,闲闲散散地唱几首歌。他大多时候都会在9点左右来,有时候也会不来。他的发色总在变,他只喝Vesper,柠檬味很重的烈性酒,他对柠檬有偏执的热爱。
每次喝多了他都抓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说很多话。说的无非都是那个名字,他心里唯一的,唯一让他在乎的那个人,钟梓瑜。他最灿烂的笑容只给她,他所有的开心不开心也只因为她。
其实我不懂,为什么他可以不动声色地守着她十年,而不表露心声,甚至看着她喜欢别人。哪怕她从来看不见身边的他。为什么他可以这么傻。
后来我懂了。因为我也站到了同样的立场。站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为她心碎神伤,陪他喝醉听他胡言乱语。我甚至爱屋及乌,也做了许多保护她的事情,只为了他能更开心一些。我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却始终不能再往前一步。
原来爱一个人,是默默为他付出一切,却不奢求任何回报。
哪怕不能言说。
6
“你像风一样
触摸时温柔流淌
席卷我所有抵抗
不急着要我投降……”
一首歌听完,我把烟头和无用的矫情狠狠踩进泥土里。
亲爱的,转身了请不要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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