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买了一大堆书,看过的和没来得及看的,都被堆在了房间的书桌上。好几次都想着要找时间整理归类一下,把该收的收起来,可人一旦犯懒起来,总能为自己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
今天终于大爆发了,到家一放下电脑便果断的收拾起来。费力地拖出那个被放在角落的大号拉杆箱,自从上次搬家到现在得有快半年时间了,一直没有动过这个箱子,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打开才发现,里面有十几本竟是崭新的书籍,有的连包装的那层塑料膜都没拆。光买书的钱都不是一笔小数目,想不到自己这么懒,暗自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神经病。再往下翻,倒是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佰善的娃娃。以为搬家的时候被弄丢了,没想到放这里面了。
这个娃娃只有巴掌那么大,像是裹在大棉袄下面的婴儿,由于脸和手都是粉红色的硅胶制成,乍看煞有些瘆人,像极了恐怖片里的鬼娃,小佰善却宝贝得不行。当时在精品店,小佰善一眼就看中了它,拿起来在我面前晃了又晃,激动得反复说着:“春梅,春梅,这个娃娃好可爱呀!我要买来送给你!”我着实被吓了一跳,连声拒绝:“不,不,不,既然你喜欢还是我送给你吧。”当时场面滑稽得不行。
临近毕业的一天,晚上八点多的样子,我刚回到宿舍,佰善便打电话来哭着跟我说:“春梅,娃娃不见了,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要回广州了,该怎么办……”真是个单纯可爱的孩子。我无法理解一个小玩具的丢失竟能将佰善内心掀起如此大的波澜,但每每看到这个娃娃,便勾起那次的回忆,总会忍不住想笑(不是嘲笑)。
至于娃娃怎么被找回,又是如何辗转被我放进了箱子里,那是后话……每每想起以往的人、以往的事,内心满满的温情与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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