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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忘不了的食物,回不去的少年

那些忘不了的食物,回不去的少年

作者: 日暮酒醒人已远 | 来源:发表于2019-01-04 22:51 被阅读0次

    写了不少有关吃食的文章,有时也在文中大言不惭地自称吃货。其实心里知道,我不是一个吃货。以吃货的标准衡量,我远远不够格。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家乡小城里开始流行养兔子。这种兔子跟小时候我在图画书上看的兔子不一样,并不是红眼睛的白兔。它们全身棕色,好像叫什么安格拉长毛兔。外公家也养了几只,还专门弄了个一米见方,两米长的大铁笼子,放在堂屋里。据说这兔子养大了有人专门来收。兔肉可以吃,皮毛也可以卖钱。 

    养了一段时间,外公卖过一两次兔子之后,就没人再来收了,这可能是个骗局。小城里人们养兔子的兴趣就慢慢淡了下来。 

    有一天中午,放学回到外婆家,厨房里好像在炖肉,飘出来的烟气闻着很香,但又不像炖猪肉的味道。我问舅舅:“厨房里做啥子正香啊?”舅舅笑了下:“等会儿你尝尝,你没吃过的,兔子肉。”那时早就有人开始把自家养的兔子吃了,可听了舅舅的话,我心里还是感觉很不舒服。 

    “这兔子是咋弄死的啊?”舅舅说:“先摔死,再剥皮……皮可以卖到土产公司里……”小城的土产公司就在胜利路,我偶尔从门口经过。土产公司门口经常晾着一堆一堆的动物皮毛,我能认来的有黄鼠狼的,兔子的,狗子的…… 

    那时是冬天,兔肉端上桌时热腾腾地冒着白气,大家吃得都很香,我一筷子都没敢夹,大人们都笑我是个胆小鬼。   

    还是在外婆家,一次下午放学早,外婆给我炒了碗鸡蛋干饭。我一个人在堂屋里的大方桌子上吃,桌子上还摆了一盘“牛肉”。那年月,牛肉还是挺贵的(现在牛肉也不便宜),我边吃鸡蛋干饭,边拈牛肉吃,那顿饭吃得很香。只是这牛肉的口感好像跟以前吃的有点儿不一样。牛肉一般较别的肉粗一些,这盘“牛肉”肉丝挺细。   

    吃完了我也没在意。第二天想起来,问外婆,昨天的牛肉怎么不一样啊?外婆说,那不是牛肉啊,那是驴肉。我大吃一惊,昨天吃的竟然是驴肉,感觉有些怪怪的,要是早知道,我肯定不会吃了。以后看书知道,驴肉还是稀罕物,“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说得神乎其神,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九十年代初那两年,爸爸单位很红火,盖了家属楼,分了新房子。看着日子越过越好,大家心情也都大好,家属楼的男人们,今天你请我,明天我请你,猜拳行令,吆五喝六,热闹得很。楼里的主妇们虽然有些抱怨,但轮到自己家时,场面还是要撑一撑的,都尽量捡好的拿出来待客。   

    跟我家住一个单元分在四楼的是彭叔叔,外号“彭黑子”。他平时喜欢养鸽子,早上六七点钟,常听到他家鸽子“扑棱棱”飞起来的声音。彭叔唤鸽子回笼的方式很特别,是鼓掌加吆喝。一面是“啪啪啪”地鼓掌,像欢迎领导,一边嘴里还喊着“吁…………”这分明是唤驴子的声音,彭叔用来唤鸽子。

    这鸽子养了一阵儿,彭叔的鼓掌声吆喝声没那么勤了。一天傍晚,爸下班回家,跟妈说:“我晚上不在屋里吃饭,到彭黑子那儿喝酒,吃鸽子。”“吃鸽子?”“他不想再养鸽子了……” 我吃过晚饭去彭叔家里凑热闹,他家客厅挤得满满当当。单位里这些叔叔伯伯们,一个个都喝得满脸通红,一头是汗,还在不住地互相劝酒。 

    彭叔的爱人给我盛了一碗汤,汤里有肉,有山药。这肉一看就是鸽子肉,骨架较鸡肉小。我把山药吃了,汤喝了,肉没敢吃。鸽子汤非常鲜,比鸡汤鲜。   

    有个说法,禽鸟越小越鲜。鸭肉比鹅肉好吃,鸡肉比鸭肉好吃,确实如此。以此看来,鸽肉应该比鸡肉好吃,鹌鹑肉应该比鸽子肉好吃。鹌鹑肉我没吃过,鹌鹑蛋比之鸡蛋,确实更胜一筹。   

    我在一篇小说里写过,外婆家院子里有个社会待业青年,张豹子,平时闲得没事,喜欢拿竿气枪到河对岸的树林里打麻雀,回来炸了下酒吃。我亲眼看到过有人把麻雀剥了,一只只被剥了皮的麻雀,红通通的放在盘里准备下锅去炸。想来炸出来的麻雀肯定很鲜美,可就算请我去吃,我怕也不敢。   

    过了一阵,轮到我家请客了。爸爸好大喜功,准备搞得尽量丰盛,盖过别家,长长自己面子。爸那时是单位工会的一个小头头,他把单位食堂的大师傅请到家里来做菜。这顿饭下了功夫,爸还买了海参,鱿鱼之类的小海鲜。这些东西在那时的小城里,也算厉害了。而且海参鱿鱼要做好,先要发好,我妈这样的家庭主妇是万万整治不好这些玩意的。   

    我家规矩,大人们喝酒,小孩是不上桌的。我在厨房里吃了饭,爸喊我出来敬酒。敬完酒,一个叔叔在汤盆里给我捞起一小段肉,笑着说:“小原,来尝尝这个。”这段肉看起来像鳝鱼,“这是啥子?”我问。“蛇肉。”“我不敢吃。”“哈哈哈哈……”叔叔们都大笑起来……   

    大一那年的一天下午,我和几个男生跟同班几个女同学在宿舍前草坪上晒太阳聊天。那时是秋天,中午的太阳很好。女同学里有一个是海南的,从海南到湖北,也算是不远万里了。她皮肤略黑,五官漂亮,身材很火辣,我们男生都对她挺有好感。 

    聊着聊着就谈到吃上了,我们开始讲各自家乡有特色的美食。轮到这位海南女同学了,她说,我们那里有些吃的很有特色,你们湖北肯定没有,比如,吃老鼠……我们一片哗然,很吃惊,也觉得很好玩,很有兴趣。 

    以前只是从书上读到过,广东广西海南这些最南方的省份,人们在吃上颇为大胆。有种种说法,什么“天上飞的不吃飞机,四条腿的不吃板凳”,除此之外什么都吃。什么“大荦不吃死人,小荦不吃苍蝇”……但眼前真有人说自己吃过老鼠,那感觉还真是不一样。后面边聊天,我边忍不住不停地看那位海南女同学的白牙齿,心里有点儿别扭……   

    苏东坡六十二岁被贬到海南儋州,生活困苦至极,“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在写给苏辙的信里,他有诗一首:“土人顿顿食薯芋,荐以薰鼠烧蝙蝠;初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蛤蟆缘习俗。”   

    熏鼠、蝙蝠和蛤蟆也就罢了,什么是蜜唧呢?“初生的幼鼠尚未睁开眼睛,无毛,通身粉红,在它们身上浇以蜜汁,夹起来就可以吃了,幼鼠在嘴里唧唧有声,所以叫蜜唧。”  这大概是合格吃货的第一层境界:“什么都敢吃。”   

    春秋时,楚成王想废掉太子,立宠妃之子。太子逼宫,临死前楚成王向儿子提了一个要求:“让我再吃最后一顿熊掌再去死吧。”太子道:“煮熊掌要很长时间,您还是先上路吧……”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看来这熊掌是够好吃的。楚成王死到临头还想吃熊掌,吃货做到这份上也真是让人叹服了。 

    到我现在这个年纪,越发觉得吃什么没那么要紧了,而且太过放纵口腹之欲,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写那些饮食的文章,是借此写记忆深处的一些人和事,一些斑斑驳驳的心情。重要的并不是吃什么。有时觥筹交错,大鱼大肉,吃起来却味同嚼蜡;有时家里一碗白粥,街边小摊上的一盘炒粉,吃到嘴里却觉得是人间至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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