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语教育中,“聆听”是与“阅读”相对的一个概念。以前将英语中的listening翻译为“听力”,其实是误译。聆听不是“听力”,聆听对应的英语词是listening,而听力对应的英文应该是listening ability。
聆听被视为语言输入训练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第一个在外语教学研究中使用聆听这个概念的是徐火辉(原典英语创始人)。
聆听法的基本要求是:
(1)盲听。听前决不能看文字,听不懂的地方要用查词典、思考、讨论等方式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不看录音文字。
(2)反复听,大量听。每个录音通常听5-10遍。根据我们的教学经验,听完3小时的录音可达到大学英语四级的水平,听完10小时录音可达到专业八级的水平,听完20小时的录音可达到高级翻译的水平。
(3)彻底听清楚,听明白。决不能听关键、抓大意。每句话要从语音、语法、语义三个方面进行精准和全面的掌握。
聆听法的第一个敌人是传统外语教学中的阅读。以阅读的方式进行语言输入训练,当然也是有优点的。最大的优点就是容易:老师容易教,学生容易学。但阅读法本身有着天然的致命缺陷:
(1)通过阅读得到的语言知识难以转化为语言能力。(几乎每个学英语的人都会感受到这一点)
(2)在阅读中学到的词汇很难记住。(聆听法遇到生词可以一遍记住)
(3)患有阅读困难症的学生不能采用阅读法。(人群中30%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阅读困难症,尤其是艺术生)
这三个缺陷其实是由一个原因引起的:人脑对语音的的亲和度和敏感度要远远超过文字。
聆听法的第二个敌人是传统外语教学中的听力训练。目前的听力训练,听关键、抓大意,选ABCD是主流。听力训练的目的是获取某些关键信息,而聆听训练的目的是进行有效的语言输入。二者目的相差甚远,不可同日而语。
《新概念英语》的教学设计中,每一课会让学生先听一遍课文录音,回答一个问题,然后再阅读这篇课文。(大学英语教学中也普遍采用这种方式,只是听的不是课文,而是与课文有关联的一篇短文。)这种听录音的方式没有多大作用,因为这种听法仅仅是语言材料的呈现,而不是聆听。有效的聆听包括三个部分。
聆听=呈现+理解+记忆
缺少了理解和记忆的听,收效自然微微。
朗读和背诵都不是聆听,也无法代替聆听。朗读和背诵都是文字领先的学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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