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贵族,平民的权利不可漠视

作者: e09d33d9b68c | 来源:发表于2018-04-15 16:26 被阅读104次

    罗马贵族和平民等级之分始于王政时代,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体现是初始的社会组织分工形式。同时也与罗马社会经济发展引起的财产分化、早期罗马侵略扩张以及吸收外来移民者有关。塞尔维乌斯的改革解决了占少数的罗马人与占多数的非罗马人之间的矛盾,却是无法解决富有者与贫困者之间的矛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以制度的形式强化了富有者的权利,剥夺了贫困者应有的权利。

    当时贵族是富有者,这不用质疑,而除了极少数算得上富有者或者相对富有者外,大部分的平民并不富裕,甚至是贫困者,因此在财富与社会地位挂钩后,原来贵族的利益得到了强化,而绝大多数平民的利益事实上受到了严重损害。不出所料,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在改革后进一步被放大,而且斗争断断续续,持续了近200年,这200年也是罗马奴隶制共和政治体制形成时期。

    贵族来源于早期罗马公社和各氏族部落中的显贵世家。在罗慕路斯时代,罗马从拉丁显贵世家中选出了100个“贤能者”组成元老院,后来又不断吸收兼并而来的部落显贵补充进入元老院。选入元老院的人称为“元老”或“父老”,他们的家族和后代被称为“父族”或“贵族”。因此,罗马的贵族并不是战场上功劳卓著的将军,而是出身好的人。

    平民人数众多,来源复杂。起先的平民来自早期罗马公社和各氏族部落中非显贵世家、脱离保护关系的依附民、零散迁居罗马的外邦人,以及较早被罗马征服的拉丁人。平民都包含在库里亚内,享有罗马公社成员的权利。后来,罗马征服的人口、主动移居罗马的外邦人越来越多,这些人逐渐构成平民的主体。而此前已编入库里亚的平民,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所分化,有些由于有保护关系而成为贵族的依附民,有些则与新来平民汇合在一起,形成平民等级。

    在王政时代,罗马已发生严重两极分化。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在政治、军事和宗教方面享受特权,把持各种公职,掌握国家权力。而平民的社会和政治地位低下,其权利不完全或者不充分。平民有产者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参军服役,但并不能进入元老院
    担任其他要职。这事实上是将平民置于被统治阶级地位。

    在城市平民中,只有少数人由于经营工商业发财致富,大多数平民经济来源较为单一,有的甚至处在贫困境地。乡村平民缺少土地、或者没有土地,不得不向贵族租佃土地,借贷财物,受到贵族压榨和盘剥,甚至遭受奴役。塞尔维乌斯实行的改革,不分贵族和平民,将全体罗马居民根据财产资格划分等级并确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平民有产者的地位,而无产或者少产平民的境况却是越来越糟糕。

    塞尔维乌斯的继任者,高傲的塔克文压制、打击甚至处死了一些元老院贵族,元老院出现空额也不增补。对于平民来说,这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改善,只能是在一定程度上钳制贵族势力的发展,起到暂时延缓等级矛盾的作用。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推翻了塔克文的统治,结束了罗马的王政时代。建立共和国。不过,所谓共和,只不过是贵族之间的共和,平民根本没有资格参与政权。不仅如此,贵族掌握政权后,全力巩固政权,为扩大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特权地位,在内部实行联姻,封闭起来,逐步发展成为完全排他性的等级。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隔阂和对立越来越严重。

    公元前494年,不堪忍受债务奴役的平民,尤其是因负债而遭受残酷折磨的平民战士和有战功的军官,在罗马军团即将出征之际,纷纷起来抗议。他们决计不干火中取栗的事了,要求元老院的贵族满足他们的要求,否侧不去打仗。这是平民阶层第一次在关键时刻要挟贵族,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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