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四川雅安一个小县城做调查研究,在路边的小商铺看见有卖冰棍,放在冰箱里的那种,回忆起童年时很喜欢吃冰棍,以前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吃几根,就在的那家商铺买了根尝一尝。
我买了一根普通的果汁口味,而朋友则买了一根巧克力脆皮外壳的。当我舔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我的朋友还在努力地用牙咬,原本我也不在意的,但是当她她咬了几口,直到露出了冰棍的内核时,我就忍不住说了:「这冰棍很没有的艺术感。」
我的朋友有点懵,睁大眼睛看着我。我继续说:「通常冰棍都是纯果汁味道。再不然就是外壳是巧克力脆皮,而里面就是牛奶和乳酪,而这根冰棍外壳已经是巧克力脆皮了,里面有牛奶,但最里面竟然还有一层硬的巧克力心,所以这根冰棍吃起来很没有艺术感。」
我的朋友就问我:「那什么样的冰棍才算是有艺术感呢?」
我说:「就是我说的纯果汁味这类,最经典的是冰红茶,舔起来的感觉比直接喝冰红茶好多了;另外一种就是只有一层巧克力外壳,而已通常都很硬,咬起来特别有劲,而且外壳不能裂开,看见里面的牛奶。」我的朋友似懂非懂地点头。
我接着说:「另外,吃冰棍不能用咬的,要慢慢舔,只有慢慢舔才能感受到冰棍的美味。有的人不但用咬的,而且还大口大口地咬,结果一根冰棍就几口就咬完了,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感受到那根冰棍的精粹所在。」我看见友人还在「卖力」地咬开她那根冰棍的内心,「纯水果味的冰棍只能用舔的,因为下面两个角会滴水,所以舔着上面时不时要舔舔下面两个角,不能让冰棍融化的水弄脏了手:这是作为一个冰棍爱好者的尊严。如果冰棍融化掉在地上,这是对那根冰棍制作者的亵渎!所以有巧克力外壳的冰棍吃起来尤其讲究功夫,没有扎实的经典果汁味冰棍品尝功底,不要随便吃巧克力冰棍。」
我的朋友已经开始翻白眼了。我看着他冰棍在猛烈的阳光照耀下,最外层的巧克力已经融化了一大半,而且他是用咬的,含在嘴里那一小块需要慢慢「咬」。几滴融化的冰棍水不争气地滴在地面上。
我的朋友说:「那么下次我买甜筒吧。」
我说:「这的确是个好选择,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甜筒。」我又看着她,她又看着我。「但是作为一个冰棍爱好者,我小时候是很鄙视经常吃甜筒的小孩子的。」
她问:「为什么?」
我故作深沉地托一托眼镜,「因为吃甜筒毫无技术可言,是一项任何人都可以操作的事情。但是吃冰棍就必须有吃冰棍的热诚,以及能够舔干净索所以融化掉的水的勇气,并且要每个星期对着妈妈撒娇,赢得四根冰棍的机会,进行无数次的练习,最终才能体会到每一根冰棍的用心良苦。
「据我所知,以前吃巧克力外壳的冰棍,十个孩子里面有八个都没有办法能慢慢将巧克力外壳要下来,就算能够要下来,总有些小碎会掉在地面上,再不然就是吃得满嘴都是,有损冰棍爱好者的形象。因为我知道小时候的嘴并不是很大,所以吃巧克力味冰棍很有挑战性,所以我都会认真对待妈妈每次给我吃巧克力味的冰棍。我在吃巧克力冰棍的时候旁边觉得不能有人打扰我,叫我去哪里玩或者聊天。我通常都是和孩子王比赛吃冰棍,不是比吃得多、吃得快,而是吃得干净,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输过。」
友人的冰棍已经有了几口被咬过的痕迹,但是里面的内心实在是太硬,所以她怎么也咬不动。我说:「而你现在手上的这根冰棍,不但违反冰棍制作艺术,吃起来也无从下手,只能说完全是个反面教材。」友人没再和我说话。
我已经舔完我的水果味冰棍,看着手中没有一点瑕疵的淡黄色小冰棍,心中无限感慨,里面藏着我整个童年追求领悟品味吃冰棍艺术的奋斗故事。可惜现在人已经长大了,已经再也没有求妈妈买冰棍的情怀和机会了。
我看着友人还很笨拙地吃着她那根冰棍,明显功力不够,似舔非舔,似咬非咬。最后还是放弃了内心的白巧克力,因为根本就咬不动。
我说:「其实还有一种孖条,可以分开两截的。以前就喜欢和朋友分着吃,有的小孩子喜欢冰的,有的则喜欢水的。唯独我和朋友喜欢半冰半水的,它徘徊在融化与未融化之间,最接近孖条里面的最高境界。」
友人有的恼,就把冰棍扔了。她说:「所以结论就是你很喜欢吃冰棍。」然后给我摆了一张扭曲的表情。
我笑了笑,大概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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