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出生那会儿,长的白嫩嫩,胖嘟嘟的,活像个可爱的猪宝贝。那时候我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方圆十里我的大名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你要是在这附近随便找个人打听一下我都会得到同一个回答:“哎呀!你说的不就是那xxx家的胖小子吗?我知道他!那胖小子就住在xxxxx,我跟你说啊,那小子长的贼乖了,那胖嘟嘟的样子,还有那粉嫩嫩的小脸蛋!哎呀!看着就让人想忍不住去揪他一下!”
我当时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傻小子,整天就是被抱在怀里,供人取乐子。我估计那时候当我的那些“粉丝”用他们的咸猪手蹂躏我粉嫩的小脸蛋时,我可能还傻乎乎的嘿嘿地笑着,也许一不小心还让口水流到了衣服上。现在想想真是忍不住想抽自己一耳光,再痛斥自己一句:“你484傻?”
总之,我的婴儿时代就是在这种被”万千粉丝”捧在手心中长大的。所以呢,我是谁?我可是无所不能,万人敬仰的xx啊!
你不信?不信你问!
魔镜魔镜,这天底下谁最聪明?
当然是你啦!我的主人。
那这天底下谁最帅?
那当然也是你啊!
嗯,说的没错。那我再问你这天下谁以后谁最牛b?
这还用问吗?当然还是主人您啊!
哈哈哈!我最喜欢说实话的人了!
嘿!别不服气,我可真没吹牛!我曾经还真是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风云人物。
现在让我简单说说我曾经“辉煌”的人生。
从小学起,我就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人。爱,原因很简单。我成绩好啊!全班第一,特别是数学课的时候,别人都回答不起某个问题,还在埋头苦思冥想,边想还边皱着眉毛,抓着头发,咬着笔杆。这时候老师本来以为没人回答而正板着个脸时,突然他的一张苦瓜脸秒变成了smail face!同学们顿时差异万分!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老师是面瘫了吗?嗷!不是的。这时候同学们顺着老师的目光转过头向教室后忘去才恍然大悟。原来,教室最后一排,正有一位英俊潇洒,气宇轩昂。眼里散发着睿智与帅气的光芒,头顶主角光环,身披深蓝色还带洞的运动服的一位男子正摆着奥特曼激光的标准姿势说:“老师!这个我会!这个太简单了!只需要…………”然后噼里啪啦说了一大推,周围的的同学都以一种呆滞的目光表达着他们听不懂。而老师眉毛一翘,嘴角一扬,老黄牙一露。欣然大笑曰:“好!说的好!完全正确!”说时还忍不住使劲地鼓起了掌。然后周围同学原本呆滞的目光切换成了崇拜的目光。面带惊讶与神往地为我拍起了他们娇嫩的小手。
从那以后,可真是一发不可收拾。
期末考试,次次满分。
数学竞赛,次次满分。
每次家长会老师口中的典范学生?不用想,就是我!
老师最喜欢谁?还是我。
谁是班里唯一一个vip?我啊,我啊,当然是我。
谁不做作业不被惩罚,而且成绩依旧好到没天理?是我。
谁还在小学就有女生喜欢,表白?是我。
谁高中的时候能给老师说下次我考第一名后还真考了第一名?是我。
谁曾受一大推女孩子追捧?是我,还是我。
你说这么完美的一个人,能不让人爱吗?
而有的人也恨我,为什么呢?因为我太完美,她气不过啊!
咳咳,好了。还有一大堆的破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总之在我大学之前的十多年可谓是如同皇帝一般。总之那时候,总感觉啊,自己已经优秀到了极致。已经没人能比得过我。再加上以前男生间会流行各种各样的游戏,但是不管是什么,我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做到最好,最牛b,并且超越身边所有人,所在在我的潜意识里慢慢的开始认为,这世上没什么能难倒我的。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有多么多么的愚昧无知,可怜可笑,更可悲。
第一次是失败,是输在了一段感情。
那时候我和我班里的另一个男生同时喜欢班里的一个女孩子,我们俩都在追他。那个男生起初追了她一段时间却最终未果。而我呢?主角光环一亮!不用多想,她就是我的了!简直不费吹灰之力,轻松拿下。
是的,那时候我确实很优秀,很多女孩都喜欢我。可是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有一天是会用光的,不知道这世上有个人叫伤仲永。
这段感情的结局,以女生最后忍受不了我的骄傲自大并且我从未懂的什么叫付出而最后一拍两散。而之后不久,那个男生在默默等了她将近一年后,终于和她走到了一起。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我看到了她脸上那种曾在我和她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灿烂笑容。
那是我第一次内心有一种针刺般的疼痛。
再有,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突然想去学打篮球。因为打篮球很帅啊!而且这项运动也很火。于是没事的时候我便加入了班里的篮球“团伙”开始了我的篮球生涯。初学时,我其实和其他人一样打的很烂。但我自我感觉却超级良好!才学不到2星期,我已经觉得我已经可以逆天了,我已经能够一神带4坑了,我已经是学校里的乔丹了。所以后来打球的时候我渐渐的开始了不停地抱怨。
为什么球不传给我?
嘿!你怎么不去抢篮板啊!
我的天!这是谁防的人啊?都漏了几次了!
你投球又投不进你投什么投啊!要是你刚才传给我肯定就进了!
吧啦吧啦吧啦………
慢慢地,我发现好像所有人都开始绕开我。我拿着篮球不管走到哪儿,他们就会立马散开。假装“今天不想打篮球”的样子然后尽可能的朝离我最远的篮球场跑去。
最后,我一个人抱着篮球。在地上拍了拍,然后转身默默地走开了。任由篮球向球场外滚去。
时间在不停地跑着,而我却还在原地。
再之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多。越是长大,经历的越多。越变得不敢像曾经一样趾高气昂的“指点江山”了。因为当这些失落与心痛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我终于看清自己了。
我曾以为我聪明,成绩好。
上大学后成绩却进不了前10。
我以为我学东西快。
却发现这次却换成了我还在苦思冥想的时候,别人已经绝尘而去了。
我以为我长得帅。
却发现身边有许多货真价实的“高富帅”。身高比不过,帅比不过,富,更是没得比。别人开着兰博基尼,我骑着几百块的山地车。别人买一双鞋子,够我买全身。
别人拍照是单反,吃喝玩乐住酒店。
我却拍照用手机,玩乐吃喝蹲食堂。
我以为我很牛b了。
却发现我还在学拉普拉斯变换的时候,别人已经创业当上了老板。
我以为我很受女孩子欢迎。
却发现身边的漂亮女孩子都不看自己一眼。转身跑去找高富帅了。
最后,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可怜。不是因为我没别人高,没别人帅,也不是因为没别人有钱。而是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一口陋井里的青蛙,不!只能算是蛤蟆。看不清自己的位置,却还整天呱呱呱的叫。可怜,更可悲。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偷偷的躲在角落里悄悄哭泣。而且还不敢哭的大声了。怕被人听到,以至于让我最后仅剩的骄傲都丧失了。
我曾经痛了好长一段时间,也想了好长一段时间。大一,大二,大三,整整三年我唯一在做的就是去反思自己!不断地反思!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切齿痛恨!
直到自己终于醒了。在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过后,痛醒了。
我终于明白,世界太大。我们终究没办法看尽这世间的一切。当你觉得你很牛b了,你很强了,只是你还没看见在你头顶很高很高的地方,还有一大群人把你踩在脚下。所以如果你一味的只把眼光放在自己身上,永远把自己停留在一个地方。那么你只能落到伤仲永的下场。
我们,都太渺小了。渺小的就像风中的一粒尘埃,随处飞舞。所以请相信我,一定要永远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以此修身;机智的脑,以此得智;以及深远的眼,以此得“人生”
人生且长,世界且大。不攀比,不骄傲。低头做人,踏实做事。平平淡淡,安稳一生。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一支笔,一张纸,写尽世间百态。总之,简简单单就好。
最后的一段我要留给我自己。
我是一个理科学生出身,文笔极差。基本做不成写作这事,但我这一生经历了,也看到了太多让自己难以忘怀的事情。我觉得这些事情不该随着时间被人遗忘,一定要有人将这一切传承下去。就如同鲁迅先生弃医从文,如今我弃理从文。写完这篇文章已经快凌晨四点了,再过一会第一缕阳光就会越过地平线驱走世间的黑暗了。那么未来的我呢?能否依旧像今夜一般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待有一天即使散发出微弱的光芒,也要驱走心中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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