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期末考试结束,妈妈带我去崇文门新世界那里的仙踪林。买了两杯饮料,一杯二十多块觉得好贵。我坐在木制秋千上,摇晃着双腿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马路。看到一位拾垃圾的老人。那是我第一次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三年级的我觉得自己没什么擅长的事,唯一的兴趣是写小说。
我第一次写小说是在一年级,那会儿学校每学期都会发一张书单,学生们勾选订阅一些杂志。班里有一两个孩子订了《米老鼠》,大家都非常羡慕。那套书很贵,也很有趣,偶尔随刊附赠一些小玩具。
我定了两种书,一本是《我们爱科学》,现在想想这本书竟然冥冥之中预测了我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有一本杂志是《儿童文学》,它让我对文字产生了无限兴趣。我的第一篇小说是改编的《我们爱科学》这本杂志中的一个漫画,因为不喜欢它的剧情发展,于是用了里面了人物再加上我自己,重新写了一篇小说。后来知道这种小说叫同人。
直到高中的这段时间中,我觉得自己的想象力真的非常有限,似乎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都堵在脑袋里,它们都想一股脑的冲出去,但最后谁也没能逃脱。于是,我一直在写同人,没有自己的东西,一直。这样直到高二那年。
那天的语文作业是模仿朱自清的《春》写一篇作文,写写自己喜欢的季节。我的那篇作文叫《我最爱的夏》。就是这篇作文,我有了自己的麦子,并且开启了一道新世界的大门。那里有一句话,是我第一次利用自己的想象力编写出来的句子:我跑累了,躺在草地上,任汗水浸湿我的白衬衫。有汗珠落在了我的睫毛上,透过汗珠,我看见阳光变成了一道六棱形的光柱,一端连着我,一端连着太阳,将太阳的炽热传递给我,融化了我冰冻的内心。
再后来,我发现自己变成了“标题党”,我总能给作文起个好名字,高三二模时我的一篇《追随英雄》的议论文,得了56分。从此我爱上了写议论文,并牢牢记住语文老师说的:在考场上写记叙文就是自杀。
再回到三年级时在仙踪林的那个上午,我暗暗的决定,如果我找不到工作就当个作家,但是同时我又很担心没有人喜欢我的小说,于是,三年级的那个小小的我混乱了,对未来充满迷茫。
感觉在高中毕业之前我都一直在否定自己。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好看,太瘦了穿衣服不好看,审美不够好,皮肤不够好,没什么兴趣没什么专长。只是一味的否定。
直到高考毕业后,我从象牙塔堕落到一个“贫民窟”,之所以叫贫民窟,不是因为金钱的匮乏,而是知识的匮乏。从那时起,我彻底变了。我深入的了解自己,找到了信仰和兴趣,专注的培养自己擅长的事,疯狂的写文字。护肤,买适合自己的衣服,化妆,让自己看起来从里到外散发着光辉。
直到两年前我参加一个竞争激烈的教师比赛时突然发现,原来我对自己的接纳程度竟然如此之高,我竟然可以如此信任自己。
那次的成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自己的接纳,和自己背靠背的战斗。在比赛前一天的日记中我写到:所有材料都是双份的,还有完整的替补方案应对突发情况。但是百密总有一疏,我只要在比赛前认真准备的器材下发挥正常就好。我信任自己的脑子,也包容它的不足,只有和自己站在同一战线才是最强大的。没有比相信自己更厉害的武器了。
那次比赛的结果是,我大获全胜。
说到大学,还有一件事也为我的现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或者说,那件事就像一个引路者。
一次英语课上,老师让我们讲一节课,内容是选自己喜欢的一部电影。我讲的是《Mary and Max》。讲完之后,老师很认真的对我说:“你知道么,你真的非常适合做老师。”那之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想起自己在初中时当英语课代表,总在早自习带读时设计各种记单词的小游戏,给班里的同学“上课”。英语老师还总是委婉的告诉我不要这么麻烦,只是读课文听写单词就好。现在想想,这真是对教育的一种讽刺,难道课堂一定要如此枯燥吗?现在,在我自己做老师之后发觉,那会儿我的做法,绝对是正确的。
现在是北京时间十一点五十四分,夜深了,晚安。明天继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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