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编号:1465 蒲苇花
“你知道吗?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那我们现在能够结婚,岂不是肩都擦烂了?”
“……”

房间内五彩斑斓的彩色气球浮动在昏暗的灯光下,气球下面垂吊着的是带有桃心的彩带,围绕在气球周围的是发出五颜六色灯光的彩灯。
我们躺在床上,看着空空如也却异常温馨的婚房,心中莫名百感交集。
结婚那天,闺蜜看到谢先森家里崎岖的山路和土房,还有我那只有一张床的婚房,闺蜜大笑着说我一定是因为爱情才嫁到了这样随便一张嘴都能吃一口负氧离子的山里。

我和谢先森是大学认识的,一路从校服到婚纱,我俩绝对是别人眼中的模范情侣。
我是一个笑点和泪点都特别低的人,只要我觉得特别搞笑的事情,就会一直笑到肚子疼都停不下来。谢先森还总是喜欢带着我看搞笑的小品和段子,往往我都要笑岔气了,他都不会笑。
我问他不觉得搞笑吗,他说我是不是傻,但我就是觉得很好笑啊。
最后他才说他喜欢看着我笑。
我们两个老家离得特别远,开车单程就要5个小时。所以结婚前一天我们全家都去了他们县城的酒店,因为路程太远,所以我结婚的时候没叫几个同学随行。
俗话说,人多的地方是非多。可能是因为那天我们舟车劳顿,下了高速路后导航信号不好,一直找不到出路,所以大家心里都憋着一口闷气。所以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叔叔以谢先森对我们照顾不周为由,在饭店指着鼻子将他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
本是非常高兴的事情,却被叔叔弄的一团糟。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一口饭都没有吃。当然,不是因为激动。
第二天早上,他们11点才到的酒店迎亲,我见到他第一面就能看出来他心情不好。但大喜的日子,大家每个人都眉开眼笑,我作为主角,当然更加想开心起来,但就是觉得好压抑,在那一刻。
在我高三的时候妈妈就去了天堂,这么多年,我始终没能将自己练就一身铜墙铁壁,还是那么多愁善感,只要想流泪,眼睛里绝对会像决了堤的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
结婚之前,我一直对谢先森说他没有对我求过婚。他本身也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于是我就猜想,结婚那天肯定也是按部就班不会有什么惊喜,只要不出什么差错不要忘了什么环节就好。
但是那天,谢先森明明很不开心,却在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单膝下跪,柔情百般向我求婚。
那一刻,仿佛回到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样。
“我们在一起了五年…今天…”
谢先森刚一开口,我就已经泣不成声。

“你一直说我没有对你求过婚,但愿今天,为时不晚…”
“我们在一起的这些年,有过吵架,但更多的是开心,我不会哄女孩子高兴,但我这辈子只想让你每天都开心…”
我的泪点真的,真的很低。
看到我哭,他也跟着哭了。
我们能走到这一天真的很不容易,真的很不容易。谢先森比我高一届,在我大四的时候就一个人偷偷跑到他工作的上海找工作,人生地不熟的上海,围绕和吸引我的只有一栋栋高楼大厦和灯红酒绿的繁华。白天出去找工作,谢先森说无论我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都要第一时间让他知道。
后来哥哥知道我在上海,打电话让我回西安。我不听话,他被我气哭。
毕业后来上海工作更是一波三折。人总是这样,越艰难的事情就越想完成它,所以当时为了来到上海,我几乎是众叛亲离。
没人愿意让我跟着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离开家乡那么远去打拼,没人愿意。
来上海后我们在一起很开心,终于结束了异地恋。我们常常下班后会去逛超市,买一大堆零食回来边看电视边吃,我喜欢听薯片在我嘴巴里被嚼的“嘎嘣”脆的声音,因为那个时候觉得异常满足。
我们也会吵架,记得有一次,我们吵架我被他气哭,然后穿着睡衣大半夜跑了出去一个人走了八公里,他在后面跟了我八公里,但无论吵的多雄,谁都没说过分手。
结婚那天我们两个都泣不成声,我哭是因为我的爱情长跑终于修成了正果,他哭……他哭……我想,他哭大概是因为心疼钱吧!哈哈。
因为自小没有妈妈,所以与爸爸的感情也略微淡了那么一点。再加上与后妈的关系处理的一般,所以在我爸要彩礼这方面,我没有插手。若是妈妈还在世,我想我一定会站在爸妈这边。
当然,我也不过是想想而已。
没有插手,也可能因为我远嫁。所以爸爸把能要的钱全部一分不剩卷到了自己的腰包。结完婚,我俩可谓是身无分文,而爸爸在结婚当天下午还一直微信我,说要4000块钱车费。
我们在西安的房子还没交付,爸爸说陪嫁的东西等房子拿到手了再给我们买家电,所以我就像一个货物一样被高价卖到了谢先森家里,没有讨价还价,也没有赠送的东西。
其实我不想把我们的感情与金钱划上等号,因为我觉得从我爸无休止的要钱那一刻起,我已经在谢先森那里抬不起头了。但亲人毕竟是亲人,我爱爸爸。
可能因为我很久没爱过妈妈了。
嫁过去后叫婆婆第一声“妈”的时候,我的声音无比颤抖,因为这句“妈妈”我已经有8年没有叫过了。心里突然一颤,然后想哭。
后来回到上海,谢先森与同学闲来无事通电话,同学祝贺他新婚快乐,并问他娶了一个我花了多少钱时,他嘴角上扬,然后慢慢看向我,“不管花了多少钱,反正媳妇已经到手了啊!这是最划算的了!”
那一刻除了幸福,就是感动。
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都说结婚的人不是最爱的人,在结婚之前,我也曾这样认为。
因为我们真的在一起太久了,还记得在某一天,他突然跟我讲,说如果我们再不结婚就该分手了。我突然好难过好难过,难过不是因为他说这句话,而是以为他可能已经不爱我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以前总认为自己是被偏爱的那一个,所以一直有恃无恐的生活着,猖狂着。觉得自己无论怎么做作都不会失去他。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不爱他了。突然觉得谢先森半夜十一点起来下厨为我煮面、亲手洗掉我例假弄脏的床单都是那么理所应当。
直到谢先森说出那句话,让我如梦初醒,大彻大悟。这个世间,并没有谁欠谁的,他对我好,仅仅只是因为他爱我。
婚礼上,我们轻轻拥吻,眼泪又悄悄滑落下来。
用脸颊触碰到他湿滑的脸上同样挂着的两行泪滴时,才发现他也在抽泣。
谢先森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从来没说过一句我爱你,也从来没给我过过情人节,但只要我看上的东西,哪怕再贵,他都从不皱眉头。
每天都嫌弃我胖,但每次都喜欢给我做好吃的,不管多晚,只要一句“我饿了”,半小时后就会吃到可口的饭菜。
下班回家路上买了两个香瓜,拿回来切开后先刮掉里面的籽,往我两只手中各塞一瓣让我先吃。
知道合租的同事喜欢我,但从来不限制我与他相处,同事从上海不远千里赶赴西安参加我婚礼,份子钱随了1314,他只是哈哈一笑,还夸自己眼光不错,自己的媳妇有魅力,结婚了还有人喜欢。
有些人遇到的太早,就像初恋,注定是用来留恋。
有些人遇到的太晚,就像合租的同事,注定用来怀念。
“你愿意嫁给我吗?”
“yes, I do. ”
婚礼上,我轻轻回答,然后轻笑。
晚点遇见你,余生,全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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