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发生一件不幸的事,一铺面广告牌坠落,正巧砸中下方一中年男子!
尽管众人出手相救,并拨打120,但该男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身亡。(来自澎湃新闻)
这是令人痛心的事,什么样的广告牌这么重,这一砸下还能把人砸死?
有一网友称,出事的无一例外,全部都是这种木质结构的招牌。
意思就是说,这种木质招牌出事的几率比较大。
业内人士说,木材很容易吸潮,如果做成门面招牌,两年内不是变形就是腐烂,脱落是迟早的事。
在南方,空气湿度大,就算防水做得很好,使用寿命也是非常短。
不过,这种木质材料的优点还是挺多的,很多人都喜欢用它来做门面招聘。
其实,广告牌在安装的时候,如果不偷工减料,用燕尾钉牢牢固定,再用射钉固定,这种脱落坠落情况就很少发生。
当然,对这种悬挂之物,作为店主就应该经常检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脱落之迹象应该早就出现,只是没人注意而已。
出了这种事,店家和广告公司都逃避不了责任,赔偿数额也不是小数目,毕竟这是一条人命,有人说100万还嫌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谁都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既然发生了,当事人就得接受事实,不管赔偿数额有多大,这是祸从天降的事,它警示人们:事无巨细,安 全问题时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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