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 失忆的一天

作者: 醉后长亭 | 来源:发表于2017-01-21 11:02 被阅读58次

    “这是什么地方?”

    我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对着空气问了一句。阳光很刺眼,我不得不伸出一只手来遮挡,另一只手轻轻揉着后脑勺,我的脑袋疼得厉害,右耳边还嗡嗡作响。

    我发现我坐在路边的石凳上,这让我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在这个地方,昨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吗?对了,我的家在哪里?想到这里,我赶紧摸了摸身上的各个口袋,裤子前面的两个口袋,什么也没有;屁股上的两个口袋,什么都没有;外套上的两个口袋,也是什么都没有。

    我坐了下来,脑袋疼得更厉害了,就像要炸裂了一般。把双肘支在和膝盖上,双手揉了揉太阳穴,直觉告诉我,这样做能够让我好受一些。

    果然,这样做是有好处的,我恢复了一点精神,环顾四周,希望能找到什么关于我的信息。我还是想不起这里是哪,自己是谁。

    我再次坐了下来,这一回我发现自己坐的长凳上,有一本略显残破的书,封面上写着《人间失格》。我盯着这本书看了很久,从那破损的封面和皱巴巴的书页来看,我觉得它像是件无主之物,被人抛弃了。就把它拿到手里,但心中还是有所警惕,要是被人当做偷书贼可就不好了。“不对,应该叫窃书,窃书不算偷”,耳边传来的一个声音使我受了一点惊吓,但还不至于表现出很大的动静,毕竟,我没有跳起来。

    环顾了四周,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但是没人和我说话,倒是有人不少人,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对着我摆弄着手里那个扁扁的铁盒子,那铁盒子上有一只大眼睛,能发出刺眼的白光来,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神奇宝具,心里觉得害怕,只好扭头不看,却听见她们银铃般的笑声。

    我翻开了手上的这本书,心里打定主意,如果书内写了主人的信息,我就把它还回去。如果过了很久也没人来要,我就把它据为己有。过了一会儿,我才骤然领悟到:这本书原来是我的。

    我作出这样的判断绝不是毫无根据的猜测。我似乎是那种喜欢用事实说话的人。在那本书的扉页上,有两行黑色的字,字迹很潦草,主人大概是个很随性的家伙吧。这两行字是:

    景涛
    2012.6.21

    书的主人原来叫景涛,这个名字,这个字迹,我觉得有些熟悉。一种奇怪的感觉促使我伸出食指在书页上写了“景涛”两个字,很像。但这样的结果并不可信,因为我是看着书上的字写的,肯定会不自觉地进行模仿。

    但我一定要搞清楚这个事情,随手捡起一根树枝,一头蘸了蘸石凳旁边的泥土,大概是昨晚下过雨的缘故,这里的泥土是湿的。

    我拿着树枝在地上写了“景涛”两个字,拿来和书上的字进行对比。终于,我可以确定,我就是景涛,而那本《人间失格》是属于我的。这世界上原来还有属于我的东西,再次摸了摸身上的口袋,我不禁又笑了起来。

    随意翻开手上的那本书,看到用黑笔标注出来的一句话: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这句话的旁边,有一个批注,“我也是。”

    毫无疑问,这个批注是我写的。但对于我为什么会作这样的批注,我没有一点头绪,即使抓乱了自己的头发,我仍旧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明白坐在空想也不是个办法,决定到周围走走,或许这样能够让我记起些什么。

    我似乎很害怕人群,当我起身投入到人流之中时,一种不安的情绪爬满了全身。我觉得我与眼前的人群是极不协调的,甚至有些格格不入。他们走路的速度极快,走路慢吞吞的我总是被他们撞来挤去。他们很多人手里都拿着一个盒子,这种盒子我刚才见过,我知道他们眼睛里会发出白光。不过现在我有了新的认识,我知道那铁盒子还有条长长的尾巴,尾巴的末端分成了两股,就像燕子的尾巴。人们很喜欢把那尾巴贴到自己的耳朵上,那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觉得他们随时会被那细长的尾巴绞死。

    但那盒子似乎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即使是匆匆赶路的行人,也总是时不时地把那盒子从口袋里拿出来把玩一番。我把揣在怀里的书举到胸前看了看,嘟囔了一句,“天底下难道还有比书更有趣的东西吗?”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走到了一个像是堡垒的建筑旁边,堡垒的出口有一块标示牌,上面写着“地铁”。出口不断有人群从地下涌出,这让我想到了小时候捅马蜂窝的经历,大概是那样的经历太过深刻了吧,只要是密集的东西都会使我产生恐惧。

    但我顾不得照看那份恐惧的心理,因为我有了一个想法,我想到这里既然这么多的人,也许就有认识我的,马上我就可以回家了。

    虽然不知道家在哪里,也不知道家人是什么样貌,但只要一想到“家”这个字,我就觉得特别温暖。

    一波一波的人群从我眼前走了过去,涌向了旁边的一座高楼,但却没有一个人走向我,连一个给我打招呼的人都没有,这我感到无比的失落。

    从地铁站出来的人越来越少了,我知道这样等下去不是个办法,我饿了,而且脑袋疼得厉害。靠着地铁站旁边的广告牌,我慢慢闭上了眼睛。

    等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 我发现自己被关在了一个会动的箱子里。透过箱子的窗户,我看到周围的建筑在往后面移动。我知道运动的相对性,房子相对于地面是不会运动的,运动的是关住我的这个箱子。

    和我同样关在一起的还有两个人,一个坐在我前面,双手握着一个圆环,那圆环似乎可以掌控箱子的运动方向。

    “涛哥,你醒了。”这是坐在我旁边的对我说的话,我看着他,想努力回忆起什么,却什么也回想不起来。但既然他喊我“涛哥”,那他该是认识我的,我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嗯”了一声。

    “嫂子昨天都急死了,打你手机也打不通。你昨天怎么了?赶紧给嫂子报个平安。”
    他说的嫂子,应该是指我的妻子。这么说,我的确是有一个家的。但是对于他说的“手机”,我没有概念。

    “楞着干嘛,哎,我再打一遍,之前给嫂子平安本来想把你叫醒的,嫂子不肯,就让你多睡了会。”

    我看见他左手拿着一个我之前看过的铁盒子,右手食指在上面点了点,然后举到了左耳边。我想,他手里拿的那个东西,应该就是手机了,原来认识我的这个人也和别人一样喜欢这个东西。这或许是生活的必需品,除了食物,阳光,空气之外的必需品。
    “喂,嫂子,我正打车往你那赶呢。再有个十分钟就该到了,你别急。”

    “一哥看上去没什么事,现在醒了,我把手机给一哥了啊。”

    说着,他把手机送到了我面前。我迟疑了一下,觉得这可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眼前的这个人似乎和我很熟,他应该是不会害我的,我还是接过了手机,学着他的样子,把手机举到了左耳边。

    “我是景涛。”

    电话那头传来了哭声,然后是一个很熟悉很温柔的声音:“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嗯,我没事。”

    “我等你回来。”

    “嗯。”

    “佳佳很想你,她要和你说话”
    “嗯。”

    “爸爸。”

    “嗯。”

    “你真的是爸爸!”

    “嗯。”

    “妈妈做了好吃的等你回来。”

    “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叫景涛。但是我很确定,我有一个爱我的妻子,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甚至觉得我知道她们的名字,虽然现在我还说不上来。

    关着我的铁箱子停了下来,小飞从右侧打开了门,然后出去了。这时我才知道,原来这个铁箱子是有门的,但是对于怎么开门,我却一无所知,只好呆呆地坐在那里,但我左侧的门却自己开了,小飞站在车门后边,像是在等我。

    我从铁箱子子里出来,终于看到了这东西的全貌。站在外面看我就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了,这原来是一辆车,和我之前在大街上看到的一样。那我坐在车里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这是一辆车呢,这很奇怪,但很快我就懂了,很多东西是要站在外面才能看明白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是这个道理。

    小飞把我送到家里,我准备敲门,小飞却按了按门上的按钮,接着我就听到了“叮咚叮咚”的声音,然后就是急匆匆的脚步声。

    门开了,一个小女孩叫着“爸爸”扑向了我,我很自然地顺势把她抱了起来,亲了亲她红扑扑的脸蛋。

    “景涛,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别站在外面了,快进来吧。小飞,你也进来坐坐。”

    小飞摆了摆手,“不了,我还有事。”说完,走进了电梯。上来的时候,小飞说,“我们坐电梯。”但是在那个叫做电梯的小房间里,却没有人是坐着的,这让我感到疑惑,我也因此记住了这个叫电梯的东西。

    抱着佳佳走进屋里,坐在沙发上,然后把小家伙放在大腿上,仔细看着她,我知道,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心肝宝贝。我的女儿有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这一点很像她妈妈,也就是我的妻子。

    想到这里,我把女儿放了下来,目光转向自己的妻子,喊了一声,“诗玮。”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坐在我旁边的女人,看到她泛着泪光的温柔眼神,我一下子就喊出了这个名字。

    诗玮抱住了我,我觉得脖子有点凉凉的,那是泪水,我知道的,我也流泪了。

    “爸爸,妈妈,你们在流眼泪呀,不开心吗?”

    诗玮松开了我,擦干了眼泪,摸着佳佳的头说:“傻瓜,妈妈这是开心的眼泪。

    “开心也会流眼泪?”小家伙眨了眨眼睛。

    “会啊。有一个词叫做“喜极而泣”,就是说,人在特别高兴的时候,会流眼泪呢。”

    佳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哦”。

    “你跟爸爸玩,妈妈去把饭菜热一下。”

    “好。”佳佳笑着答应了。

    “你好好陪陪佳佳。”

    “嗯。”然后我目送诗玮走向进了厨房。等我回过头来,发现佳佳正蹲在我的腿边,她用指甲刮着我裤腿上的泥巴,刮得很认真,我忍不住问她:“佳佳,你在干什么呀?”
    佳佳扬起头,高兴地说:“爸爸,我在给你洗裤子呢,你腿不要乱动哈。”

    我一听这话,眼泪就流了出来。佳佳看了我,说:“爸爸,你很开心吗?”

    “开心,爸爸可开心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眼前这个小家伙更能让人开心呢?我能有这样的一个女儿,真是太幸福了,我想起了揣在兜里的那本《人间失格》,我写那句“我也是”的批注时,一定没有想过我的女儿和我的妻子吧。

    没过多久,诗玮从厨房里出来了,她看到佳佳在我旁边,又看到地板上细细碎碎的泥巴,先是噗呲一笑,然后又摇了摇头,“佳佳,喊爸爸来吃饭了。”

    “好。”佳佳应了一声,猛地起来,身子摇晃了一下,我赶紧抱住她,走到了饭桌边,把她放在了椅子上,她却跳了下来,摆了摆手说,“爸爸,你说过吃饭之前要洗手的。”

    诗玮在一旁笑了,“女儿都比你懂事。”

    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任由女儿带着我去了洗手池。我从来不觉得小孩子就一定比大人不懂事,我的女儿就比我懂事得多。固执地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那是大人的偏见,就像有人觉得开心就笑难过就哭一样,其实开心的时候也会哭,难过的时候也会笑。

    吃饭的时候,诗玮问了我很多的问题,我大多答不上来,甚至不是很明白她的问题。虽然她总是笑着说,“不记得也没关系”,我看得出她有点担心,我只好告诉她,“我好像失去了部分记忆。”

    诗玮听了这话,捂着脸小声哭了起来。

    佳佳歪着脑袋,“妈妈很开心吗?”

    诗玮抽了张纸巾擦去了佳佳嘴角的饭粒,点了点头说,“嗯,妈妈很开心。爸爸平安回来了,妈妈很开心。”

    我不是明白“平安回来”这个词的含义,难道说我经历了什么危险的事情,但我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我是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

    诗玮说:“你不要太勉强自己,记不住以前的事情也没有关系,记不住怎样生活也没有关系,你能记住我和佳佳,我们就已经很开心了。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这话让我听了又高兴,又有些心痛。我作为丈夫,作为父亲,最重要的是担当起家庭的责任。我一定要找回我失去的记忆,这样想着,我跑进了自己书房,把自己反锁在里面。

    这个地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两个书架上面整整齐齐摆放了各种书,这些书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站在书桌前坐下了 。据我所知,人只有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时候才有阅读的欲望。我把《人间失格》放在了一边,我不想读它,此刻我更感兴趣的是桌上的手稿,我知道这是我自己写的东西,因为上面的字迹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读自己的东西,更有助于了解我自己。

    当我提起笔在稿纸上写作的时候,心里有一个疑问,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了,人人都可以写作,可以发表,而我却固执地采用手写的方式,是不是太落伍了。但这个疑问很快在我坐到书桌后面之后就打消了,因为我坐在桌子后面的时候,心里安定多了。

    我很赞同这段话。因为当我走在人群之中,我会不安,会紧张,可以说,我和现实一直都处在一种紧张的关系里,为此我内心备受折磨。而当我回到家里,把自己关在书房,坐在书桌前,我发现我与现实就达成了和解,这种和解为我创造了一个现实与幻想的中间地带,使我得以暂时安抚自己不安的心。我继续读了起来。

    我看到现在很多人都在网络写作,于是我也做了尝试。但是我看到了很多令我无法理解的事情,有太多太多的浮夸、虚假、跟风、盲从,这一度令我震惊,甚至愤怒。我知道其中有些文章显然是误人子弟的,充斥意淫的快感,长满了幻想的罂粟。但我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除了愤怒,我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到。然而为了生存,我不得不写出类似的文字来,我是一个除了写作什么都不会的男人,我爱我的妻子,我的女儿。但我害怕我的女儿以后阅读到的也是同样垃圾的文字。那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

    读到这里,我开始明白自己的职业是什么,原来我是一名作家。这也难怪我那么喜欢书,即使在这个人人都为手机着了魔的时代,我也钟情于书本。想到这里,我在书架上搜寻了一番,我希望能找到自己的作品,但是很可惜,没有一本作者是景涛的书,我多少有一点失望,我少了一个了解自己的机会。回到书桌前坐了下来,我继续读道:

    有人称呼我为作家,但我一直羞于承认,甚至觉得我的所做所为是对作家的一种侮辱。我始终认为,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但我的写作,是为了挣钱。我知道,钱是要挣的,因为要生存。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作家的身份写满足别人意淫的东西,以这样的方式获得利益,这使我的内心饱受折磨。我能明确感受到自我的分裂和内心的挣扎,但我无法使自己变的纯粹。我唯一能够让自己内心的痛苦减轻一点的方法,就是深夜的时候伏案写作,不是在键盘上飞速地敲敲打打,而是在稿纸上细心耕耘,我开始意识到写自己内心的东西才是最快乐的,内心的声音,这是一个作家真正追寻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写出畅销书以功成名就,他要做的是用优美的语言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优美不是那种单纯的修辞技巧,而是对语言文字的纯熟驾驭,用最恰当的方式进行表达。这里的高尚也不是那种单纯的道德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用最公正的眼光看待世界。

    读到这里,我为自己以前具备这样的觉悟而感到有一丝的骄傲。于是继续读了下去:

    对于优美的语言,我觉得有必要给我的女儿准备一点东西。我不希望我的女儿将来阅读的文字是粗鄙浅陋的,所以我给她准备了一个书单,这恐怕是她的爸爸所能给她最好的礼物了。

    文章写到这里戛然而止,我知道我还没写完。稿纸的最下面确实有一份书单,我大致看了看,书单的内容是我的意料之中的东西。果然,我还是原来的我。我提起了笔,拿出一张新的稿纸,此刻我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写作真是一个好方法,写着写着,记忆开始一点点地找回,我对于自己的理解也更多了一些。

    后来公安局的同志找到我,向我说明了一些情况,我才知道我原来是被一伙劫匪给打晕了,他们把我包里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现金什么的都抢走了,包就丢在案发地不远的小树林里。我觉得这伙歹徒还是很实在的,毕竟他们没有抢走我的书。不过转念一想,书大概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吧,这也就难怪劫匪看不上了。并不是自己珍视的东西别人也会觉得宝贵,就像有人为了金钱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对我而言,我的家人是无价之宝。

    佳佳缠着我和诗玮陪她玩,我很开心。她说,我以前回家之后不是玩手机就是关在房间里看书,很少陪她。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我真是个混蛋,天底下哪有比陪着女儿玩耍更让人开心的事情呢?就像诗玮说的,“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吃过晚饭,诗玮把手机给了我,说,“明天我要上班,你先在家休息几天,好好陪陪女儿,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今天下午你好像记起了很多东西。”我接过手机,很熟练地开机,解锁。原来我以前也是一个手机控,想到这里我就笑了起来。

    “爸爸,讲故事给我听。”

    我摸着女儿的头,把女儿抱到床上,轻轻放下,看着女儿水灵灵的眼睛,忍不住亲了亲她的额头,我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这是我最大的财富啊。
    “好,爸爸给你讲故事。”说着,我拿起了床头的那本《爱丽丝漫游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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