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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可爱的每一天里都要和你在一起

余生可爱的每一天里都要和你在一起

作者: 一颗红豆要挑战约翰列侬 | 来源:发表于2017-05-16 02:38 被阅读0次

    会选择在自己男朋友生日的那天和他吵架并且把他胳膊掐出血的人估计除了我再找不到第二个了。写下第一句话突然觉得自己霸道得可怕,联系他平时对我“任性、皮厚、不懂事”的评价,又心虚又想笑。

    吵架的起因是几天他给我买了一件衣服,直接给我要了链接下单,拿到之后才发现衣服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是洞。从拆掉包装他就啰啰嗦嗦,念叨了我一路,让我从学校里找到随便一个穿那样衣服的人。我嘻嘻哈哈不听,他就说要微信给我妈看。

    “行,你不听我的那我就告诉你妈,你妈同意我就同意。”

    这句话适用于我想要某些没用的小玩意儿,不吃饭,天冷不穿衣服以及胃疼吃雪糕等一系列情况下。

    现在再加上一条,穿有很多洞的T恤。

    我目前能应对的伎俩就是撒泼蹲在路边不走。他如果还不退让,我就只能把衣服从包里拿出来扔个老远故意让他看到,明明心里清楚这只能让他更火。再不行就只能在他揪我耳朵的时候掐着他胳膊挤几滴眼泪出来,噘着嘴哼唧。其实哭真是个好办法,倒不是说能唬住他,而是哭着哭着就会感觉自己太委屈了,待会能更有底气地撒泼。

    准确来说他是一个极其自我,脾气暴躁不会交际大男子主义并且控制欲很强的人。

    他的控制欲具体表现在我的吃喝拉撒睡甚至打一盘游戏我走哪条路,补兵还是打野,打野的话先拿红爸爸还是蓝爸爸。

    同时他也很幼稚,今天吵架吵到一半下雨了,他一边舔自己被我掐出血的胳膊,一边娘们唧唧地说,看,老天都为我哭了。

    和他在一起的545天里,我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要在上了大学后还要给自己找个爸爸监视自己。当时的我虽然敏感矫情,但至少也算个脾气温和的小姑娘。和现在一言不合就撒泼喊叫,动辄掐人咬人的性格这真的一点都不一样。一边很感恩在距离家乡七百多公里的地方,能有一个让我彻底放下戒备,愿意把自己一切缺点展露出来的人。正如他所说,我自私又矫情,任性之余脾气也大得可怕,不温柔不懂事,任何情况下都不肯低头。

    有一次我们闹分手,和好后他把他爸妈的手机号发过来说,以后吵架你可以骂我,实在不行你给我爸妈打电话,你让他们一起骂我,只要你不说分手。

    我在十八岁的那一年遇到他。

    十八岁的我是个120多斤的胖子,一边想假装成熟的留着中分,一边又不得已顶着一层厚厚的齐刘海试图遮住满额头的痘痘和胖胖的大脸。那时候的我分不清BB和粉底的区别,两条眉毛永远画不对称,穿着高中甚至初中的衣服像个带盖儿的茄子。那时候的我敏感消极,胆小自卑,对身边所有人保持戒备,不相信爱情,自艾自怨世界上所有的不美好。现在的我即将二十岁,身上依旧一堆臭毛病,但已经开始慢慢学会乐观谦逊,懂得保护自己,主动与生活的不公和解,感恩其所给予的温柔馈赠。

    我们曾把对方带到自己所有最亲近的人面前,也曾在遇到反对的声音时动摇怀疑。哭过闹过,也有过无数次深夜痛哭辗转反侧,但总归是坚持到了现在。

    昨天晚上他抱着我说这是你陪我过得第二个生日,我希望以后每一个生日你都能陪我一起。

    陈林茂呀,我组织不好语言了,我不穿那个衣服了,我一点都不酷,生日快乐,我想在余生可爱的每一天都和你在一起,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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