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
1
这是一个自恋狂。
在与同桌王晓相处一个星期后,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嘿,哥们,来,看本晓给你展示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转笔。”
他是那么迫不及待地想展现自己:在他人面前,展现自己的优点,展现自己一切好的方面。
转笔,数学,记忆力,绘画,一天下来,他将自己的长处逐一展示个了遍。
对于强者,人们习惯奉上鲜花。尽管我心中对王晓的自吹自擂是有些不屑的,但我还是向他投去震惊与崇拜的目光。
其实,一个人的优点长处,应该是在漫长的相处时光里,一点儿一点儿,缓慢地显露出来。就像洋葱一般,剥了一层还有一层,永远给人不经意的惊喜。
王晓不懂这道理。不!其实还是太年轻。人在不同时段有不同的特点,年轻时就有年轻时的特点——虚荣心盛,渴望他人的赞美与膜拜。
于是,王晓就如同一位绝色美女般,在自己一众的追求者前将自己脱个精光,裸奔一圈又一圈后。很快,人们就腻歪了,想,女神玉体也不过尔尔。
2
没有了期待之后,王晓就像砧板上的肉,除了肥就是瘦,一白一红,人们早已司空见惯。
可是,就算再怎么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人们的日常生活里,还是少不了这“肉”。
王晓的学习成绩很好,而作为“及格贫困户”的我,则需要在各种习题练习上向他“借鉴”一番。
自然,拿人手短,而我这个人又身无分文,所以,只好屁颠屁颠跟在王晓身边,做他的跟班。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不想做他的跟班,我拍着桌子跟他说,没有你,我照样写好作业。后来,在一次又一次地红叉遍布下,我缴械投降,又屁颠屁颠跑向王晓。
3
王晓自诩天才,说,老子成天玩也能考得很好。
对此,我颇有异议。天才,我承认,是有,但,现实世界里绝大多数天才都是后天型,而先天型的,极少,风毛鳞角般。
无疑,王晓只能算后天型。这类人,大抵不过是平日里比常人努力多倍罢了。
所以,王晓这人,在学校里总装成一副玩物丧志,无所事事的样子,实则,晚上回家,一进房间,便噼里啪啦从书包里拿出一大堆书,然后,通宵不眠,彻夜苦读。而这样做,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学而有术”的天才。
4
才子佳人。才子有了,那么佳人就要登场了。
王晓初见班花,便永远忘不了那道倩影。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王晓自此堕入爱河,情窦初开的他,对爱情充满幻想。于是,性情大发,每日一有空闲就大写情诗,情书。
自恋狂对自己总是充满信心的,就像王晓时常拿着镜子看自己容貌的时候,一句又一句的“盛世美颜”,诚然,在他心中,他已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的人。
写了情书、情诗,不能给自己所爱慕之人看,那将是一种极大的憋屈,宛若胎死。
王晓憋不住,便将诗与文疯狂投向班花的抽屉里,心中期待的少女为此感动落泪,春心荡漾的画面,更是跃然眼前。
然而,结果是,班花拿着一堆纸来到他面前,一把砸在他的脸上。王晓,你干什么呢,写这些东西,我警告你,再有下次,我就告诉班主任你性骚扰。
初恋是美好的,也是伤感的。而且,王晓还是那一厢情愿的单相思。
大美过后,大悲发作。王晓在一棵树前哭得死去活来,最后,双眼通红,满脸泪痕的他,直呼:
老子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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