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多起床,六点多的早地铁还是蛮舒服的,除了一位个头不高的中年妇女吐了一口痰,连续将近一周的早出晚归,开始怀疑人生。
一整天没怎么好好吃饭,回到家已经接近凌晨了,出了地铁口,兴高采烈地骑小车奔向小区门口,空空如也,连平日里从来不打烊的小卖部也上了把防盗锁。也不知道是晚上的风太大,还是影子太孤单。快要泪崩的时候,重重地吐出“失去做人的乐趣”几个大字,想爆粗口却发现搜索枯肠,硬生生地只能从贫瘠的词汇中搜出“妈的”这个词,尽管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用“爸的”?
怕吵到室友,便蹑手蹑脚地来到厨房,小心翼翼地接了点凉水,煮点白面吃。等水开了,过了几分钟面差不多熟了,呆滞的目光里突然有了点神采,像极了古时叫花子讨饭时的场景。
往白面里放了点老陈醋,盐,酱油,拌了拌就开始狼吞虎咽了,也不知道平日里吃饭细嚼慢咽的我,此刻有什么感想?
而我此刻微微上扬的嘴角,仿佛已经欣然接受这样的生活状态。
上学那会,家里生意太忙了,我的饭点也是成百上千人的饭点,没办法,顾客就是上帝,总不能让上帝饿着肚子吧。
看着爸爸在厨房中忙碌的身影,默默收拾完大厅一波又一波挂着一两根菜叶子的白瓷大碗,星星点点残汁的青花瓷碟子,看了看时钟,快上课了,我可不想让老师再来我家一次,告诉我爸按时做饭给我吃,真的很怕我爸拿出酒瓶请老师喝两杯。
急匆匆跑到厨房里拿起一个半冰冻的白馒头啃了起来,还好我长高了,掉不到热水锅里了。
当我还是小不点,穿着粉红色的外套,大红色的小皮鞋时,就喜欢在爸爸身边跑来跑去,后来我想了想,是因为冰箱里的草莓太有魅力了,不然也不会被爸爸强有力的小腿撞倒在滚烫的热水锅里。
多亏爸爸及时一把拽住我的腿,像拎起一只小奶猫那样不费吹灰之力,立刻奔向神医的住所。幸亏神医的灵丹妙药,要不然我的屁股肯定会皱巴巴的,我才不想和被鬼掐住了的“死馒头”一样呢!就算是屁股也不行。
后来,我记不清楚,爸爸把我心爱的草莓存放在哪里了。总之,我喜欢一个人,端坐在家门口的小板凳上,捧着一个盛满草莓的竹篮,一边晃着小脚,一边将又大又甜的草莓送到樱桃小口里,还时不时地看看不认识的路人,发出咯咯的笑声。
噘着可以挂油瓶的嘴巴,嘻哈范十足地将啃不动还掉渣的白馒头往嘴里塞,猛然间啃馒头的动作被咸咸的的味道终止了,心里想着卖馒头的不会是忙到把盐当做面粉掺进去了吧,再仔细回味了一下,就着西北风,微微发凉的部位除了眼皮下的部位,还有鼻孔以下。
真想让我爸看到这一幕,眼泪我就凑合忍了,那半透明的物质呢?真愁人,回到房间,拿出纸巾擦了擦,还能怎么办呢?继续吃吧,自己的。
也奇了怪了,现在吃白馒头和白面条居然能吃出甜甜的幸福感来,殊不知一场梦将我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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