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的红玫瑰(之三)

作者: 莞尔容 | 来源:发表于2017-11-04 12:49 被阅读642次

(小说连载)

 

酒醉的红玫瑰(之三)

像往常大多数的夜晚一样,于行正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写字,小姜上楼来敲他的门。

他这是离家已经有四五天才归家门。 当他捉握起他手里的这支已经足足用了十余年,书写流利手感舒适其碧如玉的金星钢笔的时候,感觉哪里只是间隔了四五天,感觉仿佛已经荒废了比四五天远远要旷久得多。

他得有计划的把离家未归的这几天时间给补回来。 所以,他给自己加重了写作的任务,打算在未来一两个星期之内,夜夜都要一夜熬做两夜来用。

他怕进度万一赶不上来,不能及时的交货,误了事就不好收场了。他可是收下了人家的定金了的。到时候,钱方面吃点亏倒是小事,失信于人就不是小事了。

他在写一本XX方面的书,跟一个朋友合作写的。  他和这个朋友已经是第二次合作了。他们这种合作关系其实就相当于打工仔和老板的关系。

朋友是老板,他是打工仔。

朋友出钱,出要求,并提供了不知是从何而来的有用无用的数量可观的素材,他来写,来发挥。在规定的时限内,唦唦唦的写完了就一手交货一手拿钱,然后百事不管。这和老板出工资和材料,工人生产产品几乎就是一回事。

他的这个朋友叫周亦云,比他要年长个五六岁。也是个写小说的。

周亦云是庆阳市人。兰城正是庆阳市辖下的一个县城。

在整个庆阳市,周亦云都可以算得是有名有姓响当当的人物了。据说,他长年浪迹在外,经常出没于京城与省城之间,混得是相当的风生水起。

多年后,周亦云改名换姓,混迹于影视两界,终成大腕。

于行是在去年的春节期间,通过一个叫欧阳小茉的很铁的女性朋友的介绍才有幸与周亦云相见相识的。

周亦云与欧阳小茉是表兄妹。每年的春节期间,他都要前来兰城探望舅舅舅母和年迈的外祖母。

尚未谋面之前,周亦云的大名,于行早已是如雷贯耳。有幸的是,周亦云之前也曾偶尔读到过他发表的两个小说,并且有点印象。在欧阳小茉的家里,于行和周亦云,两个人一见如故,臭味相投,惺惺相惜。

一番促膝而谈,周亦云当即就和他达成了第一次合作的协议。所有相关事宜,均由周亦云说了算数,于行决无异议。周亦云留下一撂杂七杂八的资料并两百元定金。

去年的合作,是相当成功和愉快的。据说,书出来后,还是比较受欢迎的,销量也还算不错。不过,于行却并没有见过它是个什么样子的。因为,他交货之后,便可以说是已然与他毫无关系了。他也并没太大的兴趣再去关心它是个什么样子的。

这回,周亦云给他的定金猛然的增加到了八百元。除了因为两个人去年的合作是相当的成功和愉快的之外,恐怕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周亦云对他的高情厚谊吧?

《诗~小雅~伐木》云,婴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

鸟儿都知道以悦耳动听的嘤嘤鸣叫来寻求其友声,何况我们人乎?

人,能遇到一个兴趣相投志同道合的知心朋友是件最为幸福和最为重要的事情。唐人鲍溶就有“山河不足重,重在遇知己”的句子。虽则夸张,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常言又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是真的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你的一段时期乃至整个人生的。

于行是幸运的。因为他结交得了周亦云这样的朋友。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周亦云或可算得上是他的贵人了。

别的都不说,只说,是周亦云给了他一个体面的和值得自豪的,对他来说报酬也算是相当的丰厚的活儿,让他只需要埋头苦干上三个月左右,就能赚到他在单位含辛茹苦的上班,至少也需要两年以上才能赚得到的酬劳。

因为有了这份酬劳,他倍儿的有底气,也就倍儿的逍遥自在,倍儿的潇洒超然。

于行所在的单位是兰城曾经辉煌一时的一家国营的汽车配件厂。他是个还算不错的钳工。份上的事,他做起来,无不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忽然就传开了,要改革了,要下岗了。一时间,满厂子里鸡飞狗跳犬不宁人心惶惶不可终日。愁云惨淡,久散不开。

有性情桀骜彪悍者,就放出话来,要誓与岗位共存亡。甚至是,扬言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勉勉强强还算过得去的工作岗位,是要赖以养家糊口的,是要赖以娶妻生子的,忽然却将要被改革给革掉了。

勉勉强强还算过得去的饭碗,眼看着将要被看不见却无法躲避的巨大铁锤子不可抗力的砸碎了。

就像一场无情的噩梦般的席卷一空的强飓风,一切将不复存在了。

数百人的大厂子,也是得有人站出来,给表示表示一下激愤,亮亮肌肉,亮亮拳头,亮亮阳刚之气,以示告并非每个人,都是砧板上的鱼肉。

狗急了它也能跳墙,兔子急了它也会咬人,就连鸟急了它也是要啄你几嘴的。

若总是碰到咩咩两声都不会的绵羊,恐怕连狼都会失去兴趣的吧?

但后来,下岗还是有序而平稳顺利的进行了,也没见有谁与岗位共了存亡,更没见过什么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到底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素来喜欢瞧个热闹的人多的是,难免就叫不少人多少有一点点的失望了。

厂长是唯一的获益者。当所有的工人黯然神伤的离开厂子后,他在一片骂声之中走马上任,意气扬扬的做了某局的副局长,并且一路官运亨通,很快就扶了正,撤县建市后,没几年,更是风光无限的做了市人民政府的副市长。

于行是个例外。他应该算得是主动下的岗了。那时候,下岗还只不过是一个传言。一接下了周亦云交给他的活儿,于行就去厂里请了一年的长假。而且,他的心里早就打算着这假是要一年接一年的续下去的了,早就打算着再也不要回去上那个劳什子班了。

只是没想到,这假一请,也就用不着回去销假和用不着回去再续假了,因为,单位终于说没就没了,就算他不想请假了,想回去上班了,也已经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多年后,于行来回想,他和周亦云合作的这两三年,其实也可以说是他人生当中比较惬意的一段记忆。如果没有周亦云,他简直无法想象,这两三年,又该会过得是如何一个样子?

他不在家里的这几天,每天晚上,小姜都要独自上到他家的天坪上去一趟。

天坪上,他母亲堆了至少有二十公分厚的土,辟了一小块菜地,一半种了空心菜,一半种了小白菜。长势都还好,葱葱翠翠生机勃勃的。

于行也置了大大小小的好些花盆,乱七八糟的养了一些花草树木。

远眺,可以望得见破天耸立的翠云山。近望,大半个灯火如昼的兰城可以尽收眼底。还有绕城而过的蜿蜒东流的兰水河,仿佛就在眼皮底下。

但是,小姜上到天坪上来,却并不是为了这一切。  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上天坪,主要是因为上天坪要经过于行的房门口,她可以有意无意的停下来,看一看,听一听,里面是否会有什么动静。

这个送过她红玫瑰的谜一样的房东家少爷,离家出门了,整天整天的,她看不到他风流倜傥帅气潇洒的影子了,不说是想念吧,似乎也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习惯了。

天天见着面不怎么觉得着,整天整天的见不着了,才体会到,少了那个人,自己的生活好像是缺了点什么东西,好比是一台机器少了一个零件一样,虽然还照样是可以运转,却总是有着那么一点不得劲。

或许,路过他的房门口,一不小心就听到了他在里面的动静了?或者一不小心就看到了他的房间里亮着灯光了?尽管,她知道这个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他母亲告诉她了,他这回出门去得有几天。但是,万一他一下子又提前回来了呢?

上个周末的早晨,下着毛毛细雨。于行堪堪的才洗漱完毕,一个叫秦如海的朋友就登门而来了。

秦如海是一所偏远的山区中学的语文老师,是一个才气相当了得的家伙。

于行和他虽然相识并不不久,但两个人一见如故,大有那种相见恨晚的味道。其臭味相投惺惺相惜,犹胜他和周亦云。

有的好朋友就是这样的,并不需要相识有多久,难得的就是一见如故,难得的就是那种相见恨晚的味道。

这个,和男女之间的一见钟情,大约也是一样一样的了。

早些天,他们就已经约好了,去秦如海学校看他新近写成的一个中篇小说。他非得请他去给他看看,给提提意见,给帮着改动改动。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秦如海想与他一起尽着性子像武侠小说里江湖上豪侠一样好好的醉上它几天痛快。

来不及吃早餐,只跟母亲简单的禀告了一声,于行就被秦如海强拉出了家门。

直到今天下午,他才余兴未尽的带了一身酒气飘飘然然的回来。 

这回,她总算从门窗里看见他的房间里亮着的灯光了。他母亲告诉她他已回来时,她好像还有点不怎么相信,直到看到了这暖暖的灯光,似乎才确信了。

于行开了门,见到了她,心里自然是高兴的了,那种没见着也并没有如何的想念着,见着了却还是很高兴的那种高兴,算不得有怎样的惊喜,但是,却让他不能自禁的心生愉悦之情。

她是来找他借书的。 她早就想来找他借书了。想象中,他的书定然是特别的多。甚至都让她想到了一个成语:汗牛充栋。

他的书房里摆设很是简单。书架、书桌、书桌前的可以三百六十度自由旋转,并且装有滑轮可以滑动椅子,以及紧挨着书桌安放的一张简易的竹制床。除此以外,再无别的什么了。

书,果然是多啊!书架占了整整一面墙,比人还高,密密麻麻的,都挤满了书。

他的书房里很是整洁,并无半分凌乱感。这让她大为意外。在她的想象中,除了书很多,他的书房里好像还应该是凌乱不堪狼藉一片的,各种书籍,到处乱堆乱放,有的书上面,甚至都落了厚厚的灰尘。她的心里甚至都准备过,见此情景,过意不去,二话不说的就帮他收拾得干干净净,井然有序。看来,这样的准备完全是多余的了。

他陪她到书架边,说,喜欢看什么书,你自己去翻,慢慢的翻,翻到了,只管拿去看就是了。

说罢,便回书桌前坐下了。

她在书架上翻呀翻呀,翻了已经有好大一阵,他都已经又写完一页了,她却并没有找到哪本她中意的书。

他便又放下笔,起身过去。替她选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红玫瑰白玫瑰》、琼瑶的《月朦胧,鸟朦胧》、哥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弗朗西斯~伯内特的《秘密花园》。

他也没多想,就以为,这类书应该就是她这样的女孩子比较喜欢看的了。 但她拿了书,却仍然站在书架前不愿离去。

他笑道,一次拿了这么些本,够你看一阵的了,别贪心不知足,先拿去看着再说,看完之后,还可以再来借的嘛。

但她并不听他的,眼睛仍然盯着书架不放。他问她,是不是对哪个作家写的书特别感兴趣?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说,你说过的,让我自己慢慢翻,我喜欢的书,翻到了,只管拿去看就是了,算不算得数?

他搔了搔后脑勺儿,说,是呀,我是这么说的,当然也算数了。

她嘿嘿的笑了,说,算数就行,那我还得再慢慢的翻翻。

经过他再三的问,她才说出来,原来,她要找的是他于行写的书。她说,听伯母说,你也写了好些书的,你得拿了给我去拜读拜读,这个,应该也是属于你答应我的范围之内的。

母亲的牛吹大了。  他确实是在几个文学期刊上发表了那么几篇小说,还有,也在一些报纸的副刊上发过几篇散文呀诗呀一类的文字,但他何曾写过什么书,而且是好些书?他和周亦云合作倒是也出过书了,可是,自己都没有看过一眼,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那能算是写过书么?

但这也怪不得她老人家,在没上过学仅仅能写自己的名字的她来说,她儿子就已经是写了书了的,写了好些书了的。

没有办法,他说,我来给你找找试试,但能不能找得到,我也不知道。

他说的并非虚言。他确实不知道载有他写那些的文字的刊物和报纸是否还能找得到。就连上个月才出的载有他的短篇小说二题的那本月刊,在早些天秦如海拿走一本之后,他都已经是再也没有存留了,别的报刊要找出来,恐怕就要看她小姜的运气了。这个要怪,除了怪他自己无所谓之外,就只能怪他的那帮惯于借书不还和偷书不算贼的狐朋狗友了。

幸好,总算还是找到了载有他的小说的两本月刊,另外又找出了两张报纸,一张载有他的小说,一张载有他的散文。 他做一副多有不舍和不情不愿的样子,说,就剩下这些东西了,都给你拿去,想怎么读就怎么读,这下你总该满意了吧?

她连连点头说,满意了,满意了。

他谦称自己的文字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读的,文笔还很稚嫩,读了之后,批评批评,指点指点,他都是很欢迎的,但是,不许她暗地里取笑于他。她调皮的笑道,那我得仔细的读了。不过呢,批评指点,我估计自己是没有这个方面的本事了,偏偏暗地里取笑取笑,却好像正是我的长项。

书借好了,她却似乎也并没有马上就告辞的意思。一副还有什么话要跟他说却又暂时不好开得了口的样子。

于是,他善解人意的说,我们去客厅坐一坐,看看电视?

她说,看来你蛮忙的,今天晚上,我冒昧的来打扰,已经是非常不好意思和惴惴不安了,如果又还要再耽误你的时间,恐怕不太好吧?

他瞅着她,笑道,切!行呀,说话一套一套的嘛。我们之间,谁跟谁呢?用得着说些这样的话吗?你这样一说,倒是让我非常不好意思和惴惴不安了啊。我刚好也觉得有点累了,正需要小憩小憩一下了。

因为久未开机,电视机打开后,屏幕上很有些模模糊糊的,好比是被淡淡的杂彩颜料洇湿了一样,好大一阵才渐渐褪去,归于清晰。

搜来搜去,都没有搜到比较中意一点的节目,只好随便选了个频道看。

看着电视,小姜忽然想起来问,你是不是喜欢下围棋?

于行有点奇怪,弄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么一问。 她露齿一笑,说,我瞎猜的。

他还是不明白,说,瞎猜?为什么不猜别的,只猜下围棋?

她有点 小得意的样子,说,这个其实很简单嘛,我看到你的书架最上面一层的边上摆着一副围棋,就这么猜了。

他笑了,说,观察力和联想力都不错哦,很有文艺潜质的。不过,围棋,我已经有很久没下过了,也谈不上如何的喜欢。

在兰城里,下象棋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但下围棋的就不容易见得到了,有点阳春白雪的意思。 他也只是刚学那会感过一阵子兴趣,甚至可以说是入过一段时间的迷的。后来,因为很难找个陪弈的水平差别不大的棋友,便意兴阑珊了。她看见的那副围棋,其实早已经只是一件摆设罢了。

她有一个哥哥,是她们家的老大,也很喜欢下围棋。去他家里,她好几次都看到他与别人一下就是老半天。他就在城里工作,大学毕业后分配的,有些年头了,已经在城里成了家。

他只知道她有个妹妹在外打工还没有回来,却没有听她说过她还有个哥哥,所以他问,是亲哥哥么?

她说,当然是亲哥哥了。

他好像很是狐疑,说,那为什么只听你提起过你有一个妹,却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你还有哥哥?

她觉得有点好笑而笑了,说,没提起过,并不代表我就不能有个亲哥哥吧?

就邀请他哪天带他去她哥哥家里玩,专门去跟他下围棋。

他也没有多想,随口就答应道,要得的,要得的,哪天就势就去。只是,恐怕我的水平比起你哥哥差太远,不是他的对手,弄得个丢盔弃甲大败而回,惹人笑话。

两个人又有话没话的扯了些不着边际的闲话,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于行惦记着自己的事,就说要先去书房去了,让小姜留下来慢慢看电视,久看些时间,他得先去忙一下再说。听他这么一说,她便起了身告辞要走。他连忙拦下她,说,不是让你留下来久看一下电视么?

她笑道,你都下逐客令了,又干嘛又还要留着人家?

他不解,说,什么逐客令?我什么时候逐你来着了?

她说,可是,你刚才的意思难道不是嫌我碍事,要赶我走么?

他这才明白她说的是咋回事,分辩道,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怎么可能会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呢?你不觉得自己有点过分的敏感了么?你要这样说的话,那我就只有再陪你坐会儿好了。

她还是坚持要走,他想起来要请她喝咖啡,说实在要走,也得喝杯咖啡才走。她才又坐了下来。

烧水用的是不锈钢的电热水壶。他才买了不久,在当时,这种电热水壶算得是个稀罕货。这玩意儿烧水,最大的好处就是一个快字,方面极了。未几,水便烧开了。便泡咖啡。 是速溶的那种。

她还是第一次喝咖啡。虽然以前并没有喝过,但对咖啡这种东西,她仿佛也是略有了解的。在她的想象中,咖啡应该是浓香而苦苦的,苦的类似于中药汤。但是,他泡的咖啡,浓香,只有一丝淡淡的清苦,更有适度的甜味。他在里面还加了些许的牛奶。出乎意料的好喝。这种咖啡的味道让她再也不能忘怀。

后来,在一个叫做豌豆铺的地方开了间自己的裁缝店,她也买了同样牌子的速溶咖啡,也买了同样牌子的牛奶,也买了不锈钢电热水壶,泡的咖啡也调成了这种几无二致的味道。当她独自一人一小口小一口的品着这种咖啡的味道,望着窗外过来过往的行人的时候,她的内心里到底有何感想,大概就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了。

也许,是因为喝了咖啡的缘故吧,靠着床头,读着报刊上他写的文字,她精神百倍,毫无睡意。

刚搬到他家里来住下没几天,他母亲好像就跟她说过,他是个作家。当时,她没有怎么放在心上,都没有怎么相信过,以为老人家不过是随口瞎说说而已,并不靠谱,甚至,在今天晚上,在她问他借他写的书读的时候,她也还是有着那么一点半信半疑。现在,读着他的小说,她才知道老人家所说并非是信口开河。

在她的心目中,作家应该是神秘而遥远的一种人物了,他现在却离她这么近,近得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同住在一个家里面。这让她觉得简直有点难以置信。但同时,她也才开始感受到他确乎是有点神秘而遥远了,感受到他离她似乎已经不再如先前那样的贴近了。这让她的心里不免略略的有点不安和失落,让她一连几天都有那么一点说不出的抑郁寡欢,以至于和她一起学裁缝的姐妹们都看出来了,忍不住关切的问她了。

这个刚停了雨的春天的夜晚,湿润的空气里弥漫着野外的各种花花草草的气息,隐隐约约听得见狗吠声,时有时无,时远时近。她一夜碾转反侧,难以成眠。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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