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间蝶
文/袁鹏
今年江南的冬天出奇的冷,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似乎所有的声音都被这狂风暴雪淹没,余空只留下风的呐喊。
“丁峰,你知道心痛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吗?”,明亮的灯光下,面无表情的女子站在窗边望着外面的大雪,虽然屋里的灯无比明亮、空调无比暖和,但向媛却感觉整个世界很昏暗、阴冷。丁峰就站在向媛侧面,他面容英俊无双,是醉卧笙歌一般的人物。
“是你伤我的感觉”,向媛说到,她并不指望从他嘴里听到答案。
她咯咯笑了起来,声音破碎得像午夜游荡的游魂。说话间,向媛走向茶几,拿起果盘中的水果刀,她握着刀的手在颤抖,她最后用力地看了丁峰一眼,然后将手中的小刀,狠狠刺进自己的心脏。鲜红的血液溅落在他白皙的脸颊上,丁峰并没因为她的自残而动容半分,而是嫌恶地抬起左手,用白色的衣袖擦掉脸上的血,像是看她一眼都嫌多余一样。丁峰转身,跨着大步走开了,白色灯光下,他衣袖上的血痕,醒目无比。
“丁峰,你没有心”,滚烫的眼泪顺着眼角滚落,向媛再也站立不住了,她趴在冰冷的玻璃窗上,她的脸贴着玻璃,这种冷的感觉,和他最后看她的眼神一样,冻僵了她整颗心脏。最后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地毯上,经抢救无效,去世了。
秦丽雪是在调咖啡的时候,听说了向媛去世的消息的。开水滴在她的手指上,那瞬间连心的疼,叫她硬生生疼出了一身的冷汗。
“怎么这样不小心?”丁峰从外面走进来,忙将她的手抓在手里,仔细替她涂了烫伤药。秦丽雪看着自己的手,说到:
“我听说,向媛死了?”
“嗯,雪儿你再等等,再等等我就用八抬大轿把你抬进丁公馆”,丁峰在秦丽雪身边坐下,温声软语地道
“再也没有什么向媛了,你才是我想明媒正娶的人”
秦丽雪轻轻地将头枕在丁峰的肩上,外面已经下了三天的大雪终于停了下来,阳光明媚,天也蓝的出奇。秦丽雪如画一般秀美的脸,好似天生就该嫁给丁峰这样帅气的男子。秦丽雪以为自己要嫁进丁家肯定不会顺利,就算丁峰死了妻子,就算丁峰再爱秦丽雪,也不可能让丁总轻而易举地接纳一个酒吧卖唱的女人当儿媳,这传出去会是天大的笑话,何况丁家是有头有脸的家族。但她没有想到,丁总竟然松了口,说是等向媛过了七七,就让丁峰娶她进门。七七四十九天,眨眼就过去了。这四十九天里,秦丽雪为自己选了一套婚纱。丁公馆里到处都是一派喜庆,与丁峰在教堂成亲之后,她被一群小姑娘拥进了洞房。丁峰终于娶了自己心心念念的秦丽雪,晚上太开心,喝得酩酊大醉,他踉踉跄跄地往前走,月在树梢探出半张清冷的脸。他不小心绊了一跤,险些摔倒,有个人伸手扶住了他。他醉眼蒙眬地瞧,是一个皮肤白皙、十分漂亮的女孩,嘴边有个好看的酒窝。丁峰总觉得这女孩的模样有些亲切,仿佛在哪里见过一样,于是问她:
“你叫什么?”
“我是刚进亚宇集团的秘书,集团还没有给我分配工名,丁少爷您说叫什么好呢?”,她笑起来越发清甜可人。亚宇集团是中英合资企业,是行业的龙头老大,不少高层、中层、基层人员都是外国人,所以丁总要求员工在公司都要用集团的工名。
“就叫你玫瑰(rose)吧”,丁峰松开手说。
“嗯,好的”,得了名字的rose站在一侧,静静地望着丁峰走进洞房,忽然一阵风过,她风化了似的不见了,泳池边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丁峰进了洞房,秦丽雪安静地坐在那里,红色的罗帐,红色的锦被,彩色的花灯,紫色的纱幔,洁白色的婚纱...。这瞬间不知怎么的,丁峰忽然想起向媛死的时候,胸口开出的那朵猩红色的血花。
那时候向媛问他:
“丁峰,你知道心痛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吗?”
他的心口猛地一阵剧痛,痛得他无法站立,痛得他几乎都要哭出来。丁峰同向媛的亲事,是亚宇集团和德辉集团为了商业利益,结盟时定下的。那是六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丁峰十七岁,已经是名冠上海的大亨少爷。向媛是德辉集团向总的千金,比丁峰大了两岁,十九岁的向媛容貌丑陋,但凡见过的都要做噩梦。没有人明白,亚宇集团和德辉集团定下这门亲事的真正原因,只知道是商业利益合作,丁峰最是不明白,他觉得这是他爸为了利益而让他做出牺牲。刚订下婚约那会儿,丁峰闯进父亲正在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室,要他收回成命。然而丁总只说了一句话:
“峰儿,你一辈子辜负谁,都不能辜负向媛”
丁总让助理强行将丁峰送回家去,丁峰非常不理解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自己;而丁总对他今天的胡闹也很不满意,气得将丁峰关在一处别墅里,让保镖们守着,不让他乱跑。对向媛的憎恶,大概便是在那栋失去自由的别墅里滋生的吧。丁峰不喜欢向媛,不只是因为她面容丑陋,更因为她的存在,让他不能光明正大地娶秦丽雪。
丁峰七岁认识秦丽雪,那时候秦丽雪还不是酒吧卖唱歌手,她是秦局长的小女儿,同丁峰一般大。秦家是在十年前败落的,那一年,秦家因贪污行贿,秦局长被双规,于是一夜之间,秦家财产被没收,秦局长病逝,母亲改嫁。秦丽雪为了生存被迫去了酒吧,好好一个官家小姐,硬生生成了酒吧里的卖唱女。十三岁的丁峰并不懂得什么喜欢,只是觉得心疼,心疼秦丽雪怎么就那么可怜。从心疼到喜欢,并不是一件难事,丁峰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决定要娶秦丽雪进门。然而未等丁峰开口,德辉和亚宇两大商业巨头已经订了婚约。丁峰后来想方设法地从别墅里逃了出来,他驾驶着兰博基尼疯狂地飞奔。正值阳春三月,满街春花如云遮人眼,他从黄浦江沿岸而过,江边的美女们看见豪车加帅哥,都在朝他招手。他一路狂奔而去,然而秦丽雪自他被关在别墅那天起就不见了。他发了疯似的到处找她,广播、媒体...,能用上的都用了,几乎要将整个上海滩翻过来,可是他美丽温婉的秦丽雪,却哪里都找不到。他们甚至都不曾道别,连句再见的话都没有。
他倚着豪车,不停地捶打车身,硬生生地将拳头打出了血,也是在这一瞬间他决定娶向媛,非但要娶,还要风风光光地娶。因为风光过后,是属于她的地狱。他要让她明白,拆散了他和秦丽雪,她的前方不是幸福与快乐,他的挚爱被夺走了,他身在地狱,他也要拉着她,一同坠下地狱。
向媛嫁进丁公馆,就是在三月。德辉集团的送亲豪车车队从浦东一直排到浦西。向媛坐在车里,头纱上的花带荡啊荡,纱巾下她的脸,有一半都是伤疤。乍然一看,好似她脸上趴了一只巨大的蜘蛛。若不是她父亲和亚宇集团订了婚,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嫁人。她已经想好了,嫁进去就自己找个偏僻房间,一个人过清净日子。婚宴举行结束,向媛被送去了洞房,夜深了,丁峰还没有回来。向媛换下婚纱,找了本书,坐在书房里,一边吃着葡萄一边看书。客人们都知道丁家少爷不愿意这桩婚事,也就不再吵着闹洞房,以免会惹怒了丁峰。丁峰以为向媛一定是坐在床沿上,坐麻了一双腿,他故意晾着她,更是故意让她忍受煎熬,他一直到了清晨才推开洞房的门,然而却连个人影也没看到,当他在书房找到向媛,看到怀里抱着书和果盘,趴在书桌上大睡时,他勃然大怒,走到她面前,一把扣住她的下巴,用力将她摇醒。她的左半边脸映在灯光下,可怖极了。
“别动,我很困”,向媛皱着眉嘟哝着,跟着她脸上火辣辣地痛,是丁峰直接甩了她一个耳光。向媛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丁峰的脸近在咫尺,灯光照在他脸上,就像是照亮了一块上好的美玉。
“丁峰?”,向媛伸手捂住自己的脸,很不高兴地问
“你这人怎么动手打人啊?”
“我还没问你,没等我回来就擅自离开洞房,是不是不把我们丁家放在眼里?现在这里不是向家”,丁峰讽笑道
“也是,你这种丑女人,要不是你爸想和我们丁家搭关系,一辈子都嫁不掉吧。”
“啪——”,向媛气极了,直接将刚刚丁峰打她的一巴掌还给了他。
她一把揪住丁峰的衣襟,怒道:
“丁峰,你别猖狂,要不是我爸已经和你们亚宇集团订了盟约,要以大局为重,我才不会嫁给你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你给我放尊重点!以后我们互不相干,我不招惹你,你也别招惹我!”,她说完用力推开他,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哐当——”是她用力关上门的声音。
跌坐在地上的丁峰,猛地回过神来,他愤怒极了,这个丑八怪竟然敢打他!十七岁的丁峰,像只愤怒的小狮子,他用力扯下婚房里的气球,摔掉了案上的合欢酒,将洞房砸了个稀巴烂。新婚夜不欢而散之后,丁峰果然没有在丁公馆见到过向媛。一开始他并不觉得如何,渐渐地心里却开始烦躁,再后来,他开始留心向媛的消息。暖春已经过去,盛夏也已经凋残,秋天的凉风吹皱了一池清荷,等到丁峰再次见到向媛,已经是隆冬。向媛住的别墅,在丁公馆的东北角,别墅前面种着一大片的竹子。当丁峰穿过那片竹林,走进别墅时,心里立刻就涌上了一股无名火。凭什么他和秦丽雪承受着相思之苦,天天活在地狱里,向媛却能过得这么惬意安宁?她不是应该天天痛苦,苦到痛不欲生吗?他大步走向向媛,一把掀翻了她正在弹着的钢琴,“啪”的一声砸在地上。用力过大,伤了他的手背,他却不觉得疼,只觉得怒,怒得他怎么样都无法心平气和。
“丁峰,你发什么疯?,你来干什么?”,像丁峰见了向媛就怒一样,向媛见了丁峰也恼。她转身就往屋里走,不愿再搭理他。
“这是我丁家的地方,我凭什么不能来?”,丁峰上前一步揪住向媛的手臂
“你跟我走!”
“喂!”,向媛甩了甩手,却发现他抓得极紧。
“你要带我去哪里?”,向媛心里忽然感觉一丝恐惧
“丁峰,你松手,你到底来做什么?”,丁峰的脚步停了下来,回头给了她一个浅浅的笑。冬日的阳光泛着白,他乌发、红唇,俊秀无比。向媛不由得看得入了迷。
丁峰轻声道:“去哪里?当然是带你回家啊,媛媛”
这一刹那,不知是不是他的语气太温柔,向媛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任由丁峰拽着她穿过那片竹林往外走。不到几分钟时间,丁峰拉着向媛下了车,走进了丁公馆。明明午后还有太阳的天空,不知何时阴了下来,还不曾天黑就下起了雪花。向媛坐在沙发上,双手托着腮,雪花越飘越大,她忽然有些茫然。
“来,媛媛”,丁峰将自己最宝贝的一条围脖搭在了她的脖子上,“我们好好相处吧”
向媛惊诧地望着他,好久好久,她将围脖解下,然后站起来推开门,走出了丁峰的房间,顶着狂风暴雪回去了。丁峰拿着围脖站在原地,好久好久,他笑了起来,也是啊,如果什么事都那么容易,那他余生还有什么乐趣?丁峰也没拦着她,他知道要俘获她的心需要时间。他的心上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因为她不喜欢他,所以才能这么漫不经心,他要得到她的心。不是说捧得越高,摔到地上就越痛吗?他要让她快乐到极致,然后再亲手粉碎她的快乐。
要得到向媛的心,远比想象中难多了。转眼,三年已经过去,他总是在觉得自己快要成功时,发现向媛还站在离他很远的地方,但他并不打算放弃,因为他这辈子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让她不快乐。向媛觉得自己的心在丢盔卸甲,随时都可能溃败。她本能地觉得爱上丁峰那样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所以一直以来,她坚守着自己的心,做着无谓的挣扎。其实她的心,早在三年前那个冬日就融化了。面对丁峰这张俊俏的脸,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抵挡他的温柔,就算是向媛也不能。元宵节这一天,丁峰带向媛去豫园赏花灯,城隍庙这边满街都是人。丁峰的手始终牵着向媛,他牵得很紧,像是害怕松一点,她就会消失在人潮里一样。他们买了蟹黄包,周围的人对着向媛指指点点,时不时还有人拿手机在拍照,或许是在拍丁峰的帅气,或许是在拍向媛的丑陋,有人在小声嘀咕着什么,不用细听也知道那些人在说什么,无非是她那么丑,丁峰却那么英俊。
“你们闭嘴!”,丁峰忽然停下脚步,冷冷地扫了一圈,眼神中带着杀气,
“谁敢说我妻子长得丑,我就对他不客气”
周围一片安静,静得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响声。他拉着向媛往前走,最后停在一个卖面具的摊位前。他拿下一只精美的狐狸面具扣在她脸上,她抬起头来,那瞬间他低下了头,隔着一层面具,他的唇落在了她的额头上。有什么东西,自心底轰然坍塌,向媛知道她完了,她彻底地完了。也是这一晚,向媛没有回去自己的小别墅里,她和丁峰的洞房花烛夜,迟到了整整三年。丁峰对她好极了,好到她忘记了自己的长相,好到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然而幸福的时间,不过只持续了半年。在秋桃成熟的时节,向媛怀上了丁峰的孩子。丁总高兴坏了,他原以为丁峰和向媛,这辈子都是冤家路窄了。向媛想,这辈子无论怎么样,就算丁峰对她只是一时好奇,或者因为不服输非得让她动心,得到之后就不要她了也没有关系,她一个人带着孩子住到竹海后面别墅里,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是好的。
可是一切并不是朝着她幻想的方向走,向媛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是个下雨天,她在上网,替孩子看出生后的衣服,丁峰端着一杯牛奶走进来。他将碗递给她,语气温柔得像三月的暖风:“媛媛,喝热牛奶对身体好”,她放下手中的鼠标,端起杯子将牛奶喝了下去。牛奶是温暖的,不热不冷,站在她面前一步远的丁峰也是暖的,像是可以这样伴她一辈子,一不小心回首就是白头,可是下一瞬,她的腹中传来一阵绞痛,她疼得一张脸煞白,没有丝毫血色,她朝他伸手,想让他送她去医院。可丁峰就这么看着她,用一种奇异的、冰冷的、满是憎恨的目光看着她。她疼得摔在了地上,捂着肚子,血顺着她的大腿流了满地。她揪住他冰冷的衣摆,用尽全力问了他一个问题:
“为什么?”
他将她的手踩在脚底下,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他在欣赏她的苦难,像是她越痛苦他就越开心。
他说:“向媛,你的心疼不疼?”
“当初知道我必须娶你,我的秦丽雪,一定也像你这样心疼”,丁峰蹲在向媛面前,眼神里不带一丝一毫的感情。
“救救我,求你”,向媛伸出另外一只手
“怎样讨厌我都可以,但是……救救我的孩子”
“孩子?”,丁峰看着她满身是血地在地上挣扎着
“向媛,你记住,我这辈子就算断子绝孙,也不会让你生下我的孩子。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有资格替我生儿育女!”
“秦丽雪?”,向媛因为疼痛,已经近乎发不出声音
“你爱她,又为何要招惹我?你招惹了我,为什么要记挂着秦丽雪?她与我,有什么相干?”
“你敢说秦丽雪失踪,你全不知情?”,丁峰冷冷道
“全上海的人都知道,我丁峰喜欢秦丽雪,我不信与我有了婚约的你——向媛,会全然不知!”
“你以为是我害了秦丽雪?”,向媛黯然地看着丁峰,那眼神,好似在看一个陌生人。她可以在一瞬间喜欢这个人,同样也可以在一瞬间就恨透这个人。
“若她还活着,我不可能找不到她!”,丁峰吼道,他揪住向媛的衣襟,面目狰狞道
“是你害死了她!就算不是你,她也是因为你的存在而死的。”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吗?”,向媛眼中的神采,仿佛是熄了的灯火,一下子暗了下去。她再也承受不住那痛,巨大的黑暗吞噬了她,终于昏死过去。
“来人!快来人啊!”,丁峰本来是想让向媛尝一尝心痛的滋味,没想到她却没了知觉,愣了半晌后,突然撕心裂肺地呼喊起来
“快来人救救她,救救她!”
丁峰的心颤抖得厉害,一种名为恐惧的情绪紧紧拽住了他的心脏。他忽然发现自己害怕她死去,比这个更让他害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对向媛好像并不只是憎恨,或者说他也许从未憎恨过她,可是不恨她,他要怎么面对她?不能爱她,不是吗?不能爱,那就只有恨,于是他往死里恨她。十六岁那年,他决定要娶秦丽雪。十七岁那年,他有了拉向媛一起下地狱的决心。可是现在,向媛被他拉到了地狱里,他却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开心。
“快来人啊!”,他一边跑一边喊,丁峰不知道他其实早已泪流满面。他不敢多想,四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心里,牢牢扎下根。
向媛以为自己一定会死的,可是上天似乎觉得她不够苦,于是让她继续活了下来。孩子是没了,那杯牛奶中的堕胎药分量很足。是个儿子,已经成了形。丁总狠狠地打了丁峰一巴掌,他一头倒在地上,脑袋刚好碰在茶几上,丁峰头部受伤却不肯去医院,就这么耗着,直到向媛能下床了,丁峰也才能走路。
向媛搬回了自己住的小别墅,之前在这里待了三年,她并不觉得时间难挨,可是隔了一年再搬回来,每一天都变得无限漫长。向媛曾经有多喜欢丁峰,那么现在她的心就有多痛苦。而这个地方,能让她睹物思人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她想她应该离开丁公馆,无论去哪里都好。于是她去找了丁峰,这一年来,丁峰没有来找过她,他像是彻底遗忘了她,大概在他心里,已经当向媛死了。
向媛是在酒吧里找到丁峰的,她找遍了丁公馆都没有丁峰的踪影,问了司机才知道,丁峰已经很久都没有回过家了。他在南京西路醉生梦死,不让自己有片刻的清醒,醒了就会想向媛,想秦丽雪。他不敢想,只能让自己一醉不醒。向媛站在门口,丁峰趴在酒桌上,他手里还摇晃着酒杯,脸庞仍是清俊无双。丁峰明明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是当她伸手去抓,却发现他们之间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路途。
她缓缓朝他走近,居高临下地看他。丁峰半睁着眼睛,分不清她是真实的存在,还是他一时大意,浮上心头的幻影。他只是看着她,像看一个不能拥抱的梦想。
“丁峰,我们离婚吧”,向媛轻声说
“你回家去吧,办完离婚手续,我会走的,从今往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我不恨你,你也不要怨我了。我们后会无期,再也不见”,她说完,转身要走,丁峰却抓住了她的手。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明明是个丑八怪的她,却大言不惭地说“以后我们互不相干,我不招惹你,你也别招惹我”。到现在,她对他说“我不恨你,你也不要怨我。我们后会无期,再也不见”。
“谁允许你走的?”,丁峰咬牙切齿地说,他明明应该醉着酒,可是听她说要走,他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谁允许你擅自决定不恨我的?”
“你应该恨我,你得一辈子恨着我!”,丁峰死死抓着向媛,任性地、不甘心地、像个没长大的小孩
“我还恨着你呢,向媛,我一辈子都恨着你。”
他其实从未变过,无论是第一次见面还是现在,他小她两岁,从未真正长大过。向媛平静地看着他,轻轻地说:
“要怎么样才肯放我走?”
“找到秦丽雪,我就让你走”,丁峰说出了一个他以为绝对不可能的要求,因为他觉得秦丽雪已经死了,他深爱的,并且决定一辈子深爱不能背叛的秦丽雪,早就死了,所以她永远也不能从他身边走开的。哪怕是恨,哪怕是互相折磨着,他也想她就在身边,在他一伸手就能牢牢抓住的地方。他不爱她,他恨着她,往死里恨她,恨到至死都不肯松开她的手放她走的地步。向媛就这么看着他,好久好久,她轻轻点了点头,说:
“好,如你所愿,我替你找到你的秦丽雪,我们就离婚,你放我离开”
丁峰回丁公馆时,向媛却并不在。向媛从酒吧出来之后,去找了丁总,这世上,大概只有丁总才知道秦丽雪的下落。向媛知道丁总一定会告诉她,因为丁家亏欠她。
“你真的要这么做吗?”,丁总看着向媛,眼中满是不忍。
“我决定好了”,她决定从丁峰身边远远逃开,无论是他的爱还是他的恨,她都承受不起,也并不想承受。如果她和丁峰两个人,有一个人能够从痛苦里爬出来,她希望那个人是丁峰,因为丁峰爱秦丽雪,秦丽雪也爱丁峰,至于他们之间,本就没她什么事,不过是因为一场商场利益,让一切变得面目全非。她存了心思嫁进来就远远躲开,无论丁峰和谁在一起都与她不相干的,丁总却把秦丽雪远远地送走了。于是,在她和丁峰之间,搭建起了一道名为憎恨的桥。她在桥的这一端,丁峰在那一端,从那时候开始,就注定他们之间一定会走到现在这样啼笑皆非的地步。
向媛走后的第三个月,丁峰去了竹海小别墅,推门进去,迎面就是一层蛛网。他扯掉蛛网,轻着步子走了进去,地板上积了一层灰,钢琴台上有她的一根发卡,他想起她长长的发总是不做多余修饰,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留意这种事情的,他不记得了,就那么想从这里走开吗?他握着发卡的手很用力,心里微微有些发苦。她要去哪里呢,会不会就这样一去不回头?向媛有理由不回来的,丁峰忽然害怕起来,他后悔了,他怎么会让她去寻找秦丽雪?他明明知道她什么都找不到,可他为什么会放她走了?丁峰的心里一下子像是破了个大洞,里面空荡荡的,像是有什么人,在不经意之间将他一整颗心都掏空了。
在向媛离开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丁峰以为她大概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可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里,向媛回来了,丁峰听到消息,飞奔着跑出去,却在就要看到她的时候慢下了脚步,站在外面迟迟没有前进。风雪飞舞,在他发上、鞋上、肩膀上印下白色的烙印。他缓缓地一步一步走向她,地上的雪已经掩到了脚踝。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副模样。向媛和丁峰在距离彼此十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谁也没有往前走,谁也没有开口说话。雪落了他们满身满头,乍然一看,好似他们已经站了几十年,彼此折磨着,过到了白发苍苍的年岁。然而就在这时,有个用围脖包着脸的女子,从车的后门走了下来,她穿了一身卡其色女式大衣,像是奔赴一个宿命一般奔向丁峰。他张开双臂接住了她,而向媛踩着满地的雪,缓缓地从他身边擦肩而过。向媛一次都没有回头,丁峰也没有。
向媛真的找到了秦丽雪,丁总为了不让秦丽雪妨碍丁、向两家合作,给了一大笔钱将她送去了台湾。向媛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找到她,她并没有见过秦丽雪,但丁峰的书房里,有一张秦丽雪的照片。但一直将那张照片当成宝的丁峰,却一直都没有发现那张照片已经不见了。丁家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家,即使他很爱她,但是并没有结婚,不方便把她留在丁公馆内,于是丁峰将秦丽雪安置在丁公馆外的一栋别墅里,吃的、穿的、用的一应都是最好的。他对秦丽雪好极了,好到秦丽雪忍不住对他说:
“你可以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丁峰拥着她坐在客厅里,他说:
“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呢?”
“你知道吗?我爸曾经爱上一个女人,他为了弥补对我娘的亏欠,对她非常好,好到……让人觉得他在心虚。”
“不要胡说!”,丁峰蓦地大声说
“雪儿,你不要胡思乱想,这辈子我只喜欢你,只喜欢你一个人。你的丁峰没有变心,没有!”
秦丽雪冲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丁峰心烦气躁地回了丁公馆,秦丽雪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他没有变心,也不可能变心的,而且还是向媛那个丑八怪,不要开玩笑了!他不会爱她,不能爱她,不可以爱她!可是就算他这么对自己说,也无法否定,那个下雪天,他在雪里看到秦丽雪的一瞬间,心中有浮现过一个可怕的念头。要是秦丽雪已经死掉就好了,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他不应该有这种想法的啊,他丁峰这辈子从来说一不二,说要喜欢秦丽雪一辈子,怎么能中途变了卦?丁峰狠狠地将一杯刚冲好的咖啡丢在了地上,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杯子砸在地上,破碎成千万个碎片,其中一片溅落在向媛的脚边。她是来和丁峰办理离婚手续的,丁峰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她,像是掩饰心虚似的,丁峰别过了头不看她的脸。他用最冷漠的表情面对她,仿佛多看她一眼都嫌多余。
“你说过,我找到秦丽雪,我们就离婚,你放我走”,向媛淡淡地说,语气无喜无悲,是一种让人绝望的疏离淡漠。
“就这么想走吗?”,丁峰冷冷地问
“我说的走,是去死的意思”
向媛怔怔地望着他,好一会儿,她忽然笑了起来。她从茶几上的果盘里拿出一把水果刀。要她在这里看着丁峰和秦丽雪恩爱无双,她做不到,她宁愿去死。他若不放她走,那么她就去死,她是做好了这样的打算的。
“丁峰,你知道心痛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吗?”,向媛最后用力看了丁峰一眼,她想她到底是没出息,就算他这样伤她,可她还是……喜欢他的。
“是你伤我的感觉”,向媛就这么笑着看着丁峰,明亮的灯光下,她举起了手中的小刀,狠狠地扎进自己的心脏。鲜红的血液溅落在他白皙的脸颊上,丁峰并没因为她的自残而动容半分,而是嫌恶地抬起左手,用白色的衣袖擦掉脸上的血,像是看她一眼都嫌多余一样。丁峰转身,跨着大步走开了,白色灯光下,他衣袖上的血痕,醒目无比。就在那刹间,一滴泪顺着他的眼角落了下去。他听见向媛用叹息般的声音说:
“丁峰,你没有心”
丁峰没有看一眼倒在血泊里的向媛,他又一次将满身是血的她留在了绝望之中。他飞快地跑了出去,然后猛地蹲下身去,他的心脏剧痛,痛得他站不直腰,痛得他不停地落泪。向媛宁愿去死,也一定要离开丁峰,可是他不想她走,哪怕拼了命,也不想她走。
“不要走,不要走……”,他无法站直,只能趴在地上朝屋里爬去。向媛已经死了,浑身冷冰冰的,丁峰抓着她的手晃了又晃,可她没有再睁开眼睛。她的胸口还在不停地往外流血,他伸着双手在地上拼命地抓,可他什么都抓不住。丁峰已经抓不住向媛了,她是他永远不能拥有的心中蝶,她爱过他的,可是他亲手将她的一颗心剜了出来,摔在她面前,狠狠踩了个稀巴烂。
她说:“丁峰,你没有心”
丁峰颤抖着用满是血的手捂住自己的胸口,向媛说他没有心,可是若是没有心,为何他的心,会刀割似的疼,疼得他无法站立,疼得他说不出一句话,疼得他好似失了魂,丢了魄。可就算他那么疼,他仍旧不承认那是爱。他爱向媛,哪怕她面如罗刹,可他不承认,好像只要他不承认,他就不爱她。
丁峰要娶秦丽雪,丁总答应了,因为儿子现在的样子实在是狼狈,丁家就他这么一个儿子,当时丁向两家结亲也是出于商业合作,如今向家没落,丁家一直觉得有愧于向家,但是丁峰却如此不开心,丁总想着,虽然秦丽雪是酒吧卖唱女,只要儿子快乐,娶就娶了吧。可是丁峰在娶了秦丽雪一个月之后,彻底地病了,他的心疼得厉害,已经是他不能再装作若无其事的那种疼了,仿佛无时无刻不被刀子剜心似的,他疼得起不来床。然而还不只是这样,他除了胸口疼,似乎还产生了幻觉。他总是对着一团空气喊着“玫瑰”,好似那里有个人在同他说话一样。丁总送儿子去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可是没有人能够医治丁峰的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病入膏肓,却什么都做不了。秦丽雪照顾丁峰照顾了两个月,终于疲惫得昏倒在床边。经过检查,说是秦丽雪有了身孕,这或许是丁峰唯一的骨血了,丁总当即让人把秦丽雪接去了别的地方住,继续让她留在丁峰身边,孩子大概会有危险。于是丁峰身边一下子空了下来。他躺在床上,外面似乎有雨声,他喊了一声:
“玫瑰,你在吗?”
有甜甜酒窝的少女走了进来,她站在床边问丁峰:
“丁少爷,您有什么事吗?”
“开开窗吧,我想看看外面的雨”,丁峰看着玫瑰的脸,心中的熟悉感越来越浓烈。他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可是他要深想,胸口就一阵一阵钻心的疼,这种疼从向媛死的那天开始,一直连绵到现在都不曾停歇过。玫瑰开了窗,雨就哗啦啦地落了进来,打湿了梳妆台,梳妆台上放着一只发卡,是只简单的金属卡,那是他从向媛住过的别墅里的钢琴上拿来的。玫瑰看到那只发卡,愣在了那里。她低着头,眼神哀伤极了,她拿着发卡走到丁峰床边,将发卡递到他面前:
“你想她吗?”
丁峰一把将发卡从她手里夺了过去,像是拿着某件珍宝似的握在手上。
“别碰她的东西”,他轻声说:“不要碰”
玫瑰忽然凑近他,她一把抓住丁峰的衣襟,眼神里是汹涌的怒气。这刹那,眼前的少女同记忆里的某个人重叠了起来,他呆呆地望着她,然后说了一声:
“是你吗?”
“原来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啊”,玫瑰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半边脸
“现在呢,记起来了吗?”
“向媛?”,丁峰瞪大眼睛看着她,她怎么可能是向媛?他明明看着她死的,他喊了她很久,可她再也不肯睁开眼睛。
她明明不要他了,她宁愿去死也不要他了!
“丁峰,你还记得吗?”,她轻轻笑了起来,秀美的面庞闪着一层淡淡的白光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吗?”
丁峰望着她的脸,好久好久,他猛地记了起来。他总觉得玫瑰的容貌很亲切,那是因为在很多很多年前,他是看过这张脸的。他第一次遇见向媛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女孩,长着这么好看的一张脸。那时候丁峰问她的名字,她俏皮地对他说:
“我可喜欢《泰坦尼克号》中的rose了,就叫我玫瑰吧”
是的,那时候她遇见他,不曾告诉他本名,只是说她叫玫瑰,他信了。那是丁峰十三岁时候的事情,那时候秦家还没有败落,他去秦家找秦丽雪,德辉集团的向总刚好在和秦局长谈事情。丁峰在花坛见到了一个少女,她躺在椅子上,晒着太阳看书,暖阳下她的样子很好看,他不由得就看得入了迷。
“是哪里来的小色鬼?”,她笑得灿烂,眼睛亮亮的,好似藏了一颗发光的太阳。
“你看的什么书?“,丁峰问到
“哈利波特”,少女嘟嘟嘴笑着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没有见过你?你是秦丽雪亲戚吗?”,丁峰问
她愣了一下,“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不是,丁少爷,我是秦家叔叔司机的女儿”
她说到这里,俏皮地冲他眨眨眼睛:“我可喜欢《泰坦尼克号》中的rose了,就叫我玫瑰吧”,说话时,她已经被丁峰儒雅、英俊的面容深深吸引。刚好这天秦丽雪不在家,少女就带丁峰去厨房吃蛋挞,正当蛋挞要出炉的时候,他还没有来得及再说话,不知怎么回事,厨房着火了,两个小孩子都吓得呆住了,少女比丁峰大,也更沉着一些,就当火势越来越大时,那瞬间,那个好看的姐姐扑过去,用力将他推开,而她自己却被火烧伤。丁峰是亚宇集团大少爷,很快就被带走,只是受到了惊吓并未受伤,但也是因为惊吓,他忘记了她,他以为她只是秦家司机的一个小丫头,为了保护他而死在了大火里。
“原来是你……”,丁峰一时间分不清该哭还是该笑,他想起那一年,他跑去董事会议室找爸爸退婚。丁总严肃地对他说:
“峰儿,你一辈子辜负谁,都不能辜负向媛”
为了救丁峰,向媛硬生生毁了自己的脸。后来他看过她的身体,她身上也有很多处伤疤,他不知道她到底经历过怎样的痛才活了下来。原来全世界都知道向媛为丁峰失去了什么,却唯独他冷情薄幸,什么都不知道。
“为什么不说?”,丁峰流下眼泪说,为什么不告诉他让他娶向媛的真正理由,若是知道了,他一定不会伤她,不会让她伤了身,又伤她那一颗向阳的、温暖的心。
“因为我不想你觉得对我有所亏欠”,向媛说
“我向媛这辈子缺的东西也许很多,但唯独你的怜悯我不要,你若是因为可怜我对我好,我宁愿你憎恨我”,向媛伸手覆上丁峰的心脏,眼神忧伤极了:
“放我走吧,丁峰,你记起了这些,还不放我走吗?”
“我不要放!”,丁峰心疼得已经毫无知觉了,他伸手想要抓住向媛,可是她的身影却一下子破碎在他的指尖,只有一道光落进了他的心里。原来只有丁峰一个人看得到的玫瑰,就是他的向媛,是他藏在心里、不肯松手的向媛托梦而来,幻作玫瑰,勾起他的回忆。雨哗啦啦地下,除了护士帮他换药水之外,他的身侧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仿佛这世上从未出现过玫瑰这个人。丁峰靠着床,望着窗台上的秋海棠,他想他大概快要死了,因为只有快死的人,才能想起一些快要被遗忘的东西,不是吗?向媛早就出现过,可是丁峰忘了,他也曾为她入过迷,晃过神,然后就这么忘记了。只有向媛在铭记,是不是在向媛眼里,丁峰始终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少年,从不曾长大过?丁峰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睡梦。如果可以,他愿意永远都不要醒过来,就这样在睡梦中,伴着锥心刺骨的心痛死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丁峰至死都不愿意放向媛走,他不肯,她就哪里都不能去。他说过,他要拉着她一同下地狱,无论去哪里,他要她在身边。主治医生最后测了测丁峰的呼吸,叹息地摇了摇头说:
“丁总,准备让丁少爷上路吧。”
丁总坐在病房的床边,看着床上一动也不动的丁峰,他想若是当初他不曾送走秦丽雪,若是丁向两家没有为了商业订下婚约,是不是无论向媛还是丁峰,他们都会活得好好的?丁总流下了眼泪,他后悔为了商场利益让自己的儿子深深受到伤害,如今峰儿危在旦夕,自己的企业做的再大,赚的钱再多,又有什么用,要是可以,他宁愿用所有的家产还回儿子的命,然而现在叱咤商界的丁总也只能摇头叹息。最终丁总把丁峰从医院接回了丁公馆,只想在家里陪伴儿子最后一程。
“丁总”,保安气喘吁吁地跑来说
“外面有个年轻人,他说他能治少爷的病!”
丁总整个人蹦了起来,急急地往外走,现在但凡是个医生,但凡能治丁峰的病,他都愿意跪下求一求。这时正是黄昏,丁公馆外面安静地站了一个人。是个看上去很年轻的少年,说是医生,其实更像个读书的文化人。他身穿西装,戴着眼镜,面容清秀。他说自己曾经自学过一段时间医学,到了上海之后,听说了丁峰的病,觉得自己可以一试,便来到丁公馆毛遂自荐。丁总也不管他到底是不是骗子,带着他就往丁峰的房间里走。
“就是这里了”,丁总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个少年将药箱放在桌子上,走上前去坐在床边看了丁峰一眼,然后回头对丁总说:
“放心吧,丁少爷并没有病。”
“没有病?没有病怎么会变成这样?”,丁总当然不信,以为自己遇到了骗子。
少年并不辩驳,只是说:
“他把心做成了囚牢,牢里的人想出来,自然就会疼。丁总,给我一个小时,保证还你一个健康的儿子”
丁总半信半疑地带着家人出去了,房间里便只剩下了少年和丁峰两个人,少年打开一个小包,从自己的行医箱里拿出了一把精致的小刀。他握着刀走近丁峰,手上的刀发出莹莹白光,那光破开了丁峰的心脏。透过光可以看到,丁峰的心是一只巴掌大的笼子,笼子里关了一只闪着幽光的蝴蝶,蝴蝶挥舞着翅膀奋力地想要冲出去。少年伸手想去取出那只笼子,然而丁峰一下子清醒过来,他用力抓着少年的手,很虚弱地对他说:
“不要动她”
“放她走吧”,少年淡淡地说
“你不能让她去地狱陪你”
“我不要”,丁峰固执地不肯松手。
少年叹了一口气,说:
“我听说你喜欢的并不是她,为什么这么执着地一定要留她在身边?”
向媛活着,丁峰留她在丁公馆里;她死了,他把她关进了自己的心里。哪怕日日夜夜都要承受剜心之痛,他也要留她在这里。
“我喜欢的人是秦丽雪”,就算到了这个时候,丁峰仍然不愿意承认他爱向媛。
少年轻轻点点头:“我知道”
丁峰喜欢的是秦丽雪,可是爱的是向媛。喜欢和爱或许是不同层次的,爱本就是毫无头绪、不可捉摸的事,不知道在哪个瞬间就爱得要死;可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恨得要死。
“所以放她去投胎吧”,少年说
“秦丽雪怀孕了,再有一个月就要临盆了,是个女儿。”
丁峰怔怔地望着他,少年轻轻点了点头:“所以,放她走吧”
一个小时后,丁家上下都迫不及待地进了丁峰的房间,发现他已经起来了,正坐在窗户前,对着一根发卡发呆。丁总高兴极了,拿出一张银行卡,对着少年说:
“谢谢你救了我们丁家唯一的儿子,这是对你的答谢”
“丁总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少年推开丁总的手,淡淡的说完就要走
“年轻人,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在上海有什么事,我们丁家一定鼎力相助”,丁总说到
“我只是一个自由行医者,不用知道我的名字”
“你家住哪里?我让司机送你回去”,丁总说
“不用了,谢谢”,少年说话始终很淡然
丁总送少年出了别墅,赶紧回去看丁峰的情况
“爸爸,那个少年走了吗?我有话要问他”,丁峰说
当保安跑出别墅时,四下里安静的出奇,就转眼间的时间,那个少年早已不见了踪影。一个月后,秦丽雪难产,耗尽心力生下一个女儿,只是还没有来得及看那婴儿一眼,就闭上眼睛去世了。那实在是个漂亮的女婴,见过的人都说,她长大了,必定是个沉鱼落雁的大美女。
那之后过了一年,又是元宵节,丁峰抱着孩子来到杭州西湖边上赏花灯,隔着一排花灯,他看到有个少年坐在一个小摊子上吃面,这正是当初为丁峰治病的那个少年,少年对面坐着一个看上去很老很老的老奶奶。老奶奶小小的,身体不过是十岁小娃娃的身高,一头银丝梳成两个小辫子,拿着一瓶矿泉水的空瓶子放在嘴边咿呀咿呀地唱着。丁峰走过去,还没开口,少年已经抬头看到了他。丁峰冲他略微弯腰,点了点头,曾经豪车无数、不可一世的富家少爷,如今已经是个沉稳内敛的男人,他怀里抱着的小女娃,正好奇地看着丁峰。
“她叫什么名字?”,老奶奶仰起头看向丁峰,问到。
“她叫玫瑰”,丁峰轻声答,“丁玫瑰”
少年微微点头,没说什么。当年丁峰有很多话要问这个少年,如今见面了,又好像不想问了,或许是他心中的结已经解开,亦或是他看开了一些事,不想再去追究。少年站在原地,看着丁峰抱着丁玫瑰渐渐消失在人潮中。
“他是爱她的”,老奶奶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是啊,他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心,可以承认他爱她,而我们也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少年说着,转身看向老奶奶,朝她摊开一只手:
“又偷我的药盒子当麦克风玩,拿来吧,将来我给你买一个最好的麦克风”
老奶奶不甘不愿地将一只小笼子递给少年,笼子里关着一只幽蓝色的蝴蝶。蝴蝶还活着,但栖身在蝴蝶中的灵魂,已经到了丁峰怀中那个小女孩身上。上一世她活着,她是他的竹中仙;死了,是他的心间蝶。他不能爱她,于是就往死里恨她。这一世她活着,是他的掌中宝,心头肉,上一世他欠她的债,这一世她要讨回来。少年将那只笼子放到自己的行医箱里。
“将来你还会认识我吗?”,老奶奶说
“今天午夜我们投胎的时候,我不喝孟婆汤,就可以了”,少年嘻嘻地说,继而变得深沉
“还记得九岁那年,我们玩过家家吗,从那以后,我就认定你是我心中永远不会忘记的人,只是后来半路冲出一个丁家富少爷而已,足足让我暗暗思念你这么多年,整个生命结束也没再能见到你”
“是啊,活着的时候看不清,到了另一个世界才发现,原来在远处还有比你认为爱你的人更爱你的人默默守候着你,谢谢你,谢冲,你那么恨丁峰,你上次去丁公馆,怎么还会救了他?”,老奶奶看着少年说
“我是很恨他抢走了你,但是当我发现他对向媛念念不忘时,我知道他也承受了很多,而且他不同于其他富二代,更何况我也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经过了生命的变化,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少年说到。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丽雪,走吧,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我们也该走了”,少年提起医药箱,走入十五的花灯夜。他身后,是穿着一身白衣的老奶奶,衣着打扮像极了酒吧里唱歌的女孩子,不过面容苍老而已,她一边拿空瓶子当话筒唱着听不懂的歌,一边扯着少年的衣袖,像个小女孩一样,跟着少年走在向远处,在白光亮起的地方,他们相互目视对方,笑容甜甜的,有种淡淡的幸福感,光芒越来越亮,少年耳边响起了: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欢聚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刻难为情”。
2017.8.25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前写小说都是将我自己、朋友、父母的经历写成小说的,应该说是纪实性的,里面从来没有虚构过故事情节,因为经历过,所以写起来很有感觉,情感描写的也比较丰富。这篇小说,是我的一次转型,尝试全篇都是虚构的故事,而且还是第一次尝试描写现代神鬼故事,虽然主打依然是爱情,但我增添了一些神话鬼怪色彩在里面。相对于纪实小说,虚构小说会更精彩,但是毕竟不是亲身经历,因此在写作上,没有太多的感触,用语也就不会很触动内心,比较粗造。而且短篇小说由于篇幅问题,很多情节只是一带而过,往往是一句话就说明了一个动作或者是心理变化,长篇小说的话,就可以把这些细节描写的更好、更细腻。第一次尝试写神鬼爱情小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当然也欢迎大家踊跃提出建议。哎呀,困死了,不好意思,我要去睡觉了,你们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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