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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个话题,说刚结束两个月陪产假的扎克伯格,在Facebook中曝光了一张自己的衣橱照,并配有“假期结束后第一天上班,我该穿什么呢?”的文字。
他先是澄清说:“虽然我每天都穿同样的T恤,但并不是同一件,同款T恤我有几十件”。之后又说:“我想让我的生活尽可能变得简单,不用为做太多决定而费神。这样才能把精力集中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些重要的事情上。”
看!衣橱里齐刷刷地挂着数件浅灰色T恤和数件深灰色连帽衫,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事实上,身价数百亿美元的扎克伯格从来都只穿灰色T恤配牛仔裤——无论是发布会还是外出活动,或者是出席演讲。
天气变冷了怎么办?没关系,有套头衫呢……
唔,看到这里,我也希望我的人生过得特别有效率,特别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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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妈动作麻利,懂运筹学,主线鲜明,积极向上。但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她的优点换个角度也可能会被认为是很大的缺点,因为程式化严重。
比如她会几个拿手菜,达到了相当水平,而且状态极其稳定,每次露一手的时候态度一丝不苟,呈现出来的菜品也完全不出意外。平日里的家常饭菜,如果我夸赞了几句,等吃完这次的,一定会同样的菜一直新做下去。某次一道菜式吃了长达半个月之久,我出面叫停,她本来做得兴致盎然,突然被我扫了兴,直接怒了:不是你说好吃的吗?怎么又是你叫停?你这人真难伺候!
跑题了,回到今天的主题,说说跟衣橱有关的事儿吧。
在老妈的精心安排下,我小时候穿衣服常年同款。有的是同样多件,就是样式、面料、颜色都一模一样的很多件;有的略有不同,那也是因为样式雷同而得入老妈法眼。我许多衣服都是同时置备至少两件以上。
某个衬衣款式,我从小学一年级一直穿到小学毕业,每年随身量变化按这个款新做。初中、高中我有多条大同小异的红裤子常年轮换。话说还承蒙一位男同学惦记多年,百思之余,似有所得,专门跑来问我是不是红裤子不止一条,他说:我就觉得你不可能这么邋遢撒。
唔,这么说来其实我妈有扎克伯格的范儿。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超级不爽呢?原因很简单,我是个普通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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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的研究表明,有一个麻利老妈在旁不断催促,反倒会使许多当事人果断形成“越催越慢,再催熄火”的拖延症,在今后漫长的一生当中深受其害,苦不堪言。我也不例外,不知不觉就成了老妈期待的反面,过上了散漫、拖沓的生活。所幸的是,成年以后到底生活所迫,振作起来变“要我”而成“我要”,经过持续而艰难的探索,逐渐自愈,算是勉强完成了自我救赎。
救赎什么呢?救赎的是丰富的想象力,和对多姿多彩生活的向往一直被压抑所带来的冲撞。当时机允许,自由来临,救赎的表现就是开始做妖。衣橱呢,首当其冲开始爆棚。
庄雅婷说过:衣服其实只分两种:一种是Who am I,另一种是Wanna be。心中的妄念太多,衣服的类型就会多,真正的你,和你想成为的你,一直在衣橱里打架。这种打架过去被称作:衣橱里的24种人格。有了万能的淘宝之后,被称作卖家秀和买家秀。
中间的交战过程,说多了都是泪。救赎完了,战场一片狼藉,还得靠“断舍离”来战后重建。开始“断舍离”之后一年多,以衣橱为代表的很多有形的东西起了很大变化,突然生活就清爽舒展了许多。
随着体会越来越深入,我终能体会到“断舍离”中,第一要考虑的并不是如何舍弃。跟字面意义恰恰相反,是用“怦然心动”的标准,考虑保留什么,最终留下的就是真爱,其余部分皆可舍弃。训练保留和舍弃的过程就是通过直面自己,锤炼出真实的需求,并且强化、内化成下意识。
很多事情一旦形成了下意识,就不需要过脑子了,可以轻松把事情做到理想的程度。但因为隐秘,也特别不好改。因此下意识虽然在形成的时候费心费力,之后却可以安享轻松和稳固。“断舍离”也是这样,而且标准越是严苛,就越需要特别的坚持。成了,与之相适应和配套的生活就越简单和自在。至于要多简单多自在呢,就有个把握度的问题。
有个很魔性的电视剧叫《我的家里空无一物》,真训练到女主角麻衣最终那状态,家人最好闪开,工作分分钟可以不要,还有电视剧没有明说,却能明显感觉到的——最后可能发现连生命也是可以割舍的。
所以如果细究起来要多“断舍离”才够“断舍离”,会发觉把自己修炼得过分干净利落,也有点徒增烦恼。
悦僮晒出自己的读书页面4
自由这种东西来得越早越好。只有足够自由,才能通过开展各种实验,早日发现自己。
我最终发现,自己并不在意自身品位好还是差,审美强还是弱——有时候丑到自己都触目心惊,还不是仍然可以得到拥趸的赞美,认为我一定另有深意——让我心下震撼:你们难道眼瞎了吗?或者对我另有所图?你们自己不会恶心到吐吗?
直到有一天,我惊觉这世上原来有种生物,名唤直男,就算他们满脑肥肠兼秃顶大肚,也会有爆棚的自信心,经常有脸宣称每天都被自己帅醒的。我呸!真是醍醐灌顶,转而拔足狂奔在“沉迷于自己的美色而不能自拔”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
我在意的第一是舒适,其次才是得体。稍微不是太贴身,因此精致程度得以弱化的衣服,能把人衬得不那么高高在上,无形中可以替人打开社交的大门。何况很多掐腰的衣服,只要稍微疏于自我管理,有一丁点赘肉,看起来都像任人宰割的肉鸡。如果真自我管理到位,收束得凝练挺拔呢,又很容易用力过猛,发射出一种特别惹人讨厌的气场,好似在无声地宣判:“对不起,但恕我直言在座的诸位都是辣鸡。”我其实需要适当无趣的衣服,呆板没有特点,让人无话可说。唯独面料、内衬、包边等细节,好像暗夜里的群星,给人小确幸,无声地闪耀,熨帖地照路。我不需要讨好任何人,也已然超越了评判自己,最后自然就不那么浪费自己钱钱了。
我的衣橱从24种人格变到了只有2种——都是最适合又感觉最舒服的,一种是混搭通勤风格:比如真丝白衬衣/藏蓝棉T恤+黑色条纹裤/深蓝牛仔裤+黑色牛漆皮板鞋/深红羊猄高跟鞋。一种是任性棉麻风格:比如厚厚的麻质衣裙,不过分宽大也不贴身,穿半天皱到不行;又比如铺满黄花绿叶的灰底帽子衫,花到不行,满不在乎地散发出一种”我花我的关你屁事“的讯息。
面料和细节都必须满足面料控和细节控的变态要求。衣服选择心机款,掩藏起后背的妈妈肉就不用费心机啦。更不要浪费口舌议论什么通勤混搭不同于老干部风格,任性棉麻不同于神经病款,别人看不看得懂不care。不同于在朋友圈发照片,心里暗暗希望“你们还不快来点赞夸我过得很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哦耶我过得真好不需要多问谢谢”的光明境界。
想想真的开始“断舍离”了耶,就觉得自己真是太棒了。只是我的世界既不冰凉也不单纯,大多数情况下既温暖,又拉杂。宇宙暂时不需要我拯救,扎克伯格也好好地在当扎克伯格,何不安然地尝试接纳不完美、不优异、不够拼的自己。人生海海,弃绝无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所以我就是做不到彻底地“断舍离”——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娃娃头晒出自己新买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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