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之裂变, “法势术”之纷争

作者: Angle_110 | 来源:发表于2017-06-21 10:52 被阅读85次

    笔者理解的裂变是:周王朝裂变成战国七雄,后七雄又相继盛衰裂变。这是一个需要大智慧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定力的时代。大智慧是大格局下的运筹帷幄,定力是依靠变法形成不可裂变的国力。笔者今天主要围绕“法”“势”“术”讲战国变法纷争。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韩非子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卫鞅

    商鞅的法

    商鞅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入秦后因军功被封于商,因此称商鞅。卫国在战国时期已经十分弱小,商鞅离开卫国求学于法家早期代表人物李悝,之后商鞅为魏相公叔座的门客,拜公叔座为师,任中庶子之职。公叔痤死之前向魏王推荐了商鞅,并请魏王如果不用卫鞅则杀掉。魏王没有采纳公叔痤的建议,公子卬与庞涓后知卫鞅才能,对其进行捕杀,卫鞅对魏国死心,出逃魏国,寻觅可以实现自己政治报复的国家。当时秦国秦国的积贫积弱,内有内斗,外有强魏的吞并之心,献公战中受伤,后死,秦孝公嬴渠梁继位,他想使秦国进一步强盛,因此下令求贤,求贤令字字真切,痛彻反思自穆公以来秦国的弊病,渴望求得有能之士共同改造秦国、享用秦国。卫鞅得求贤令,知孝公明君可辅,奔赴弱秦。

    卫鞅入秦后,游历秦国山川,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的关系见到了秦孝公。与之谈论三天四夜,卫鞅的政治理想得到孝公十几的认可,从此孝公嬴渠梁便于卫鞅心心相惜,友情好比伯牙钟子期。两人齐心协力,一个制法,一个护法,一套完整严厉的秦法在两人手中诞生。变法初期,新法遭到了秦国上下的反对,爵位不得功不能世袭,奴隶可封将军,不包庇任何人,并严格执行孝公的太子公子嬴驷犯罪,商鞅就处罚了公子驷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劓刑)和公孙贾(流放)两人。明君护法,新法坚定又曲折的实行了20年,秦国焕然一新,国力极大提升,跃身成为战国七雄排名第一的大国。

    商鞅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完全靠的是秦孝公的支持。公元前338年46岁的嬴渠梁带着未完成的政治报复离世,秦惠文王嬴驷即位,公子虔、公孙贾、上大夫甘龙等贵族势力崛起,他们痛恨商鞅,一场王公士族与新型变法大臣的斗争展开,嬴驷正想利用士族消灭商鞅势力,同时想通过商鞅削弱士族权势。他隔岸观火,坐收渔翁之利。剧中孝公生前留下许多密诏来保护商鞅,都被商鞅销毁,他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士族在渑池杀掉了商鞅,其尸体被处以车裂,全家也被处斩。

    商鞅的结局虽悲惨,但他的死一定程度上维护住了新法,遏制了贵族势力,使得秦惠文王可以毫无拘束,强大秦国。他一生的政治报复得以在秦国施展,秦国统一天下的开始得益于他奠基的“法”。法治的社会,社会才公平,公平则不乱,不乱则可强大。

    慎到的势

    慎到重权势,魏国在笔者看来是一个重“势”的国家。李悝(kuī)变法是指战国时期魏国的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政治上,李悝在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经世袭制的废除,向各国招纳贤才,使魏文侯统治时期的魏国有了英才荟萃的局面,庞涓、孙膑、商鞅等都在过魏国。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法治上,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军事上,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魏国拥有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在当时的战国军事界,有“齐之技击不可遇魏之武卒”的说法。

    而魏国由战国七雄排第一到后来的弱小是为什么呢?有一点原因是权势的问题。魏王权势大,公子卬权势大,庞涓权势大,因此气走了不少贤才。比如说,庞涓与孙膑师都出鬼谷子门下,庞涓先下山得大魏王重用,任大将军。孙膑则在鬼谷子门下多学多很多年,鬼谷子将密不传入的孙武十三篇讲授于他。后孙膑与庞涓同在魏国为官,孙膑才能明显胜于庞涓,庞涓不顾情义用尖刀剜剔下孙膑的两个膝盖骨。孙膑在田忌的协助下逃到齐国,“田忌赛马”“围魏救赵”“马陵道之战”等都体现了孙膑的智谋。齐国在桂陵之战,以及在随后的马陵之战中的大获全胜, 并援救了赵韩两国,使得其威望上升,挟战胜之威,齐国力量迅速发展,成为当时数一数二的强大国家,称霸东方。魏国在桂陵之战与马陵之战遭受重创后,军事实力从根本上被削弱,又被秦国乘虚而入,从此丧失了与齐秦两国争霸的能力。

    孙膑这样一个大才流向齐国,卫鞅也同样因为公子卬、庞涓的权势与嫉妒流向秦国。终究“势”不是治国之本。

    申不害的术

    申不害,原为郑国京(今河南荥阳东南)人,。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灭亡,郑地纳入韩国版图,韩国的版图扩展到中原一带,与楚国接壤。但是韩国与其他大国相比,无论从国土面积,还是从国力上讲,都不能算是强国。此时,各国的变法运动风起云涌,不变法就有落后和被别人吃掉的危险。在已经进行的变法中,魏国的李悝变法是比较成功的一个榜样。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韩昭侯也想用一个法家人物主持变法。他选中了申不害,公元前351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变法。

    申不害除了与其他法家人物一样讲法治外,主要强调君主的统治之“术”,即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认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主是否忠诚,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提拔和清除。

    然而,韩国虽跻身于战国七雄,但最终只能臣服于秦国,原因何在?同一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和韩国申不害变法结果很不同在于,前者秦国立足的法,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后者韩国也是法制,但是侧重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执法的国君,说到底就是“人治”。“人治”难得民心。

    终究“法”才是治国之本

    秦的辉煌,秦的一统天下,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法”的坚不可摧。后来法的酷刑加上秦始皇的暴政也灭亡了大秦帝国,而我们现代社会自然不会重蹈“酷刑”“暴政”的路,但一定要继承“法治”的路。

    战国时期的“势”,重视权力;“术”重政治手腕;“法”重视法制。权衡利弊,给现代社会一个很好的启示是:“势”要有“法”制约,不可独断专权,而“术”运用的前提是“法”,不可越法边界。我们要的不是人治社会,要的是法治社会。要的不是官场的政治手腕、上层势力的勾心斗角,要的是法制下公平的竞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保证。中国现阶段的贪官污吏很多从思想上重“人治”,讲金钱、讲关系、讲面子,从来不讲“法治”,导致不正之风猖獗。也有一些普通老百姓、商人等就像秦国变法初期那些贵族一样,无视法律,迷恋权势,迷恋术道,讲人情,讲关系,不讲法。所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社会形成环形糜乱。现阶段这些问题有了极大改善,但没有完全遏制。

    综上,笔者认为只要社会从上到下人人都有法治精神,人人都重“法”,不迷恋“势”,不迷恋“术”,一个社会不公平都难,一个国家不强大都难。

    (笔者愚见,望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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