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个大事,由于中介的介入,中国多个发达城市的租房市场房价暴涨,堪称是在“吸年轻人的血”。具体情况可以看公众号“新世相”发的这篇文章:
图片来自新世相,侵删面对暴利,房东就是违约也要涨,租客几乎毫无办法,不想离开只能默默挨宰。国家有关部门暂时还没动静,如果未来要在这方面做制度性改革,我倒是有个想法可以试试:
我认为可以模仿“房屋预告登记”制度――一种买方专门用来制约卖方的一种方法,来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
因为几年前曾大量出现过这么个情况:房地产商在一处盖房子,房子没盖好前就开始收钱卖房。可等房子建好后它又不给买主,并再次进行出售。即使因此支付了违约金,但由于这期间房价的上涨,仍然能让它获得巨额利润。
为了制止这一行为,国家就出台了这个政策,只要合同一签,即使是楼没有盖好,卖房不经买方同意,就无法再次将房子出售或抵押,想强行违约也没用。
所以我觉得可以考虑在租房这块也设置一个类似的“特别规定”:只要双方签了合同,定好了租多长时间,租金多少就些内容,即使房东后来想涨价,想强行违约也不行。
这种方法或许可以成为该情况的应对之策。
图片来自新世相,侵删(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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