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美国的丧尸电影及电视剧大行其道,乃至香港、台湾、韩国也争相拍摄相关题材的影片,几乎每一年都有多部新的丧尸影片与电视剧出现。而同样是走惊悚路线的国货殭尸片则江河日下,几近消失。何至于此?殭尸片又何去何从?且来谈谈“殭尸”这港产“恐怖分子”的前世今生。
从“殭”与“僵”说起:
“殭尸”又常作“僵尸”,“殭”字与“僵”字是异体字(“殭”这个字是第一批汉字简化运动废除掉的其中一個异体字,因此但凡使用简化汉字的地方,基本上都只看得到“僵尸”而不见“殭尸”。)其实二字自古互通,用那个字都不算别字。”只是香港电影几乎全用“殭”字。而内地则全用“僵”字。实际上“殭”字的古意特指“死而不朽”,而“僵”字则指“僵硬”。就“殭尸”的特性而言,不管说它是“死而不朽”的尸体还是“僵硬”的尸体,似乎都是说得通。但笔者则更倾向于香港用的这个“殭”字。何故?
“殭尸”一词古已有之,只是最早并不是我们如今这个概念。“殭尸”一词,根据辞海这词有两种解释:
1.原指是“死骸”。据考最早在《史记》就有这个词语出现: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秦始皇 ﹞遣蒙恬筑长城 ,东西数千里,暴兵露师常数十万,死者不可胜数,殭尸千里,流血顷亩,百姓力竭,欲为乱者十家而五。”
上面这句“殭尸千里”应理解为“尸横遍野”,而不是指建筑长城的老百姓都变成了僵尸,陈列千里。这个意义的“殭尸”指的是人的尸体,所以用“亻”字作旁的“僵”,写作“僵尸千里”应更为得当。
如今我们对“殭尸”这一词的理解,也是本文要谈论“恐怖物种”,则应是《辞海》中对这个词的另外一个解释:
2.指俗傳人死後,屍體歷久不壞,成為害人的怪物,稱為「殭尸」。
这句话换一种表达即是说“殭尸”,是死而不腐,并会害人的歹物。
再看袁枚所著《子不语》中对“殭尸”成因的描述;
“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其始来也,一灵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毕,魂一散而魄滞。魂在,则其人也;魂去,则非其人也。世之移尸走影,皆魄为之,惟有道之人为能制魄”
上面引用的这段话是说人只有“魂”与“魄”都离开身体了才算真正死亡,若“魂”去而“魄”滞则只能算死一半,会成为移尸走影(即殭尸)。也就是说殭尸是死一半的非人生物。
请君细思,“死”字一半(左半部)不正是“歹”字么?死一半化成非人物种,不正是“歹”事?而上述不也称殭尸多为害人之“歹”物么?由此可见此非人之物,不用“亻”字,用“歹”字,岂不更妙?此外,繁体的“尸”(繁体写作“屍”)字中也有“死字”。“殭屍”二字,又“歹”又“死”,可谓极尽“不祥”,再配上美术字体,“殭屍”此物阴森可怖的特质不言而喻。
不信来看看那些经典殭屍电影的海报中,片名“殭屍”二字带来的视觉冲击力。
《殭尸先生》1985 《殭尸家族》1986 《 殭尸叔叔》1988 《 殭尸》2013题外八卦
说到极尽不祥,无巧不成书,香港八九十年代殭屍系列典范之作《殭尸先生》在拍完影片后多个主创人相继交上“歹运”甚至“歹死”:编剧黄炳耀1991年心脏病猝死;次年编剧黄鹰因借高利贷拍戏被追债砍死;主演林正因肝癌1997年11月8日去世,许冠英因心脏病2011年11月8日去世;女鬼扮演者王小凤几度抑郁自杀甚至企图杀害自己丈夫;饰演秋生的钱小豪因偷拍丑闻,自此星途暗淡;饰演任大小姐的李赛凤后陷入'乱伦”风波……
更加巧合的是,笔者稍加归纳,上述这些交上“歹运”抑或“歹死”的主创的名字也竟都成对:两个猝死的编剧都姓黄字(黄炳耀、黄鹰),两个同月同日去世的主演的名字最后一字都是英字(林正英、许冠英),两个时运不济的配角的名字中都有凤字(王小凤、李赛凤),又两个配角名字都有小字(王小凤、钱小豪),古人常说“落魄不偶”,唯有相信这一切诡异的巧合皆为“偶然”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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