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记:
轰动一时的三·一八杀人惨案,经公安各级领导及干警同志们的相互配合,及周边群众的大力支持,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就成功告破了。
庭审席上,当审判长宣读完对罪犯的最后判决后,旁听席上一阵唏嘘,受害者家属更是哭得泣不成声。
而罪犯的父母,却没等宣判完,就默默流着泪,相互搀扶着离开了现场。
说话间,时间已经穿回到了二十几年前的那个晚上……
先认识一下田家被害的三姐妹。老大,小红,十六岁。两个妹妹挨肩儿,一个十一岁,一个十岁。
那天吃罢晚饭,邻居老侯家的独生子小明,比小红年长一岁,照常来找小红姐妹仨玩儿扑克。
又到休息时间了,小明主动跟姐妹仨告辞,准备回家。临走前,他再三叮嘱送他出门儿的小红,要她千万把大门插好。
读到这儿,或许你要问了:小红姐妹仨没有父母吗?有的话,她们的父母大晚上的为什么不在家呢?
说明一下,当时小红家种着几个蔬菜大棚。她们的父母为了不耽误起早摘菜发菜,每天晚上都去临近大棚搭的那间简易房里睡觉。
也就是说,每到晚上,田家只有姐妹仨在家。
街坊邻居的住熟了,也都知道小红的父母忙。平日里,都少不了帮忙照看着。
尤其,田家的右街坊老侯,对她们姐妹仨照顾的更是无微不至。
一来,两家街坊的时间最长;二来,老侯是这个只有二十几户人家的父母官儿;三就是老侯和小红母亲之间的那种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
而实际上这种暧昧关系,也只是人们以讹传讹,传出来的一种假象而已。
总之,老侯对小红仨姐妹视如己出,照顾有佳。再加上他自己只有一个儿子,总想着能有个闺女,当作自己的贴身小棉袄捧着。
老侯便和田家父母商量,把他们的大女儿小红认作了自己的干女儿。说是跟小红的父母商量,其实小红母亲一个人就全当了。
平日小红的父亲老田身体不好,做人做的又特别实诚,家里有个大事小情的,基本都是媳妇儿说了算。按乡下人的说法,老田就是那种一个辘轳压不出个屁来的闷葫芦。
小红的母亲倒是个敞快人,可苦于自己是个外来妹(四川人)。初来乍到那会儿,由于对陌生的人和环境都不熟悉,有个大事小情的,便愿意找又是邻居又是村长的老侯商量。
这一来二去的,时间长了,风言风语的也就出来了。起初,老侯的媳妇儿也劝老侯,让他以后离她远点儿。
老侯却说:“怎么远?她是这个村的村民,又是个外来的媳妇儿,这人生地不熟的,老田还不支事,咋们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她的家人带走吧?”
老侯没说假话。他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年小红的舅舅过来看她们时,见到病怏怏的姐夫,和他们过的含辛茹苦的日子,私下曾有过带小红娘儿俩回四川的想法。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可她弟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其实,这里边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小故事。
当时媒人带过去和小红母亲相亲的,根本不是老田本人,而是他的一个远房表弟。等她嫁过来,入了洞房才知道,老田骗婚。
她想逃。可她还是忍了,也认了。因为,她知道,为了供弟弟上大学,她的父母从媒人那里转收了老田五千块钱。
而实际上,老田出了六千。这是她后来才知道的。
结婚后,大她十几岁的老田,虽不会花言巧语,对她却也是百依百顺、知冷知热。
所以,当她弟弟后来要带她和小红走时,她没有同意。而况,那时老侯作为一村之长,也一再向她的弟弟保证,以后她姐姐但凡遇到什么困难,尽管去找他。
这么多年来,老侯始终如一的坚守着那份承诺。可没料到的是,有人竟会拿这捕风捉影、说三道四。
幸亏,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媳妇儿也相信他的为人。老侯想。
如果媳妇儿不经意听到那些话,回来跟他嘟哝时,老侯就会用这句话安慰自己和媳妇:
“人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吧。”
听自己的丈夫这么说,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相反,自认了小红做干女儿以后,她对这家人照顾的也更周到了。
为此,有人又传言,这两家早晚得成为一家人。说,小红将来肯定会成为老侯家的儿媳妇儿。
于是,村上便有人跟老侯开玩笑说,你们两家干脆亲家了得了。然后,把中间的那道墙拆了,两家变一家,合了锅多省事儿。
每每这会儿,老侯都不讲话,只是冲着他们轻轻一笑。
作为一村之长的老侯,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几十年了,他深知人言的可畏和江湖的险恶。
尤其在男女作风问题上。
他不想让那些图谋不轨的人抓住把柄。可他又知道,自己是一村之长。邻里有事儿需要帮忙,他又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唉!算了,让他们说去吧。反正,平生不做亏心事,不怕夜半鬼敲门。反正,人正不怕影子歪。
老侯的媳妇儿也明白他的苦衷。所以,每次小红母亲有事儿来找老侯,她便在一旁帮着沏茶倒水,实则是想给自己的丈夫当个见证人。
天啊!这样小心谨慎的过日子,太累了吧?
可,老侯的媳妇儿乐此不疲。
就这样,侯田两家,还是一如既往的走动着。小红家有事儿了,老侯两口子还是会很热心的帮忙支会着。
小红父母觉得没啥答谢的,就时不时的让小红给老侯家(老侯比老田小两岁,小红姐儿仨平常都喊老侯“叔”)送些自家大棚里产的菜过去。
这一来二去的,原本就喜欢找机会跟小红搭讪的老侯家儿子小明,便拥有了更多跟小红说话和接触的机会了。
他俩都在镇上同一所学校读初中,还是同班同学。每天早上搭伴儿去,下午搭伴儿回。回到家,小明又一天不接的到小红家,和三姐妹一起写作业。
有时,小明还会帮着小红做饭;有时,小红也邀请小明留下来一块儿吃。
随着外面传言越来越多,在这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心里,都慢慢把对方当做了自己将来要娶或要嫁的另一半了。
出事的这天,也不例外。几个人写完作业后,两个妹妹在屋里看电视,小明帮小红在外屋做饭。
之后,小红让小明留下来一起吃。之后四个人又一起玩儿了会儿扑克,小明才告辞三姐妹,恋恋不舍地回家。
临走前儿,小明又再三嘱咐小红把大门儿插好。可谁知,就在这天晚上,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小红三姐妹离奇被杀。
这真可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这一天,正是那年的农历三月十八日。
(未完待续)

2018.10.27.04:25.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