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森有外号,铁公鸡;他认为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不能随意浪费。所以二两的饺子他一定得从那白亮亮的高汤里数出十二个来,少了不依,得叫食堂大妈补上;当然,多了就悄悄吃了。后来几位大妈认熟了他也就学聪明了:红汤用大碗,把不透明的辣子油浇上几遍,便是满满一碗。清汤则用小碗,让白白胖胖的水饺鼓鼓囊囊的挤一块---总之,就不让他数清楚。
我想,我们关于盛夏的记忆,都离不开校园时光,离不开三角梅的妖娆藤萝华丽丽漫延开大红大紫,离不开小卖部老板娘微笑的鱼尾纹,离不开薄荷冰棍和汽水儿,离不开一个让你挪不开步子的明亮眼神。以他的话说,红线牵在可乐的粉白气泡里。那时他才十五岁,本来以他的性格,是不会花那三块五买一瓶甜水的,可那天他踢了球,口干舌燥得厉害,保温瓶里的水七十五度,把他的鼻涕都烫了出来。于是,他做了个艰难的决定:买一瓶冰镇可乐。他想好了,冰镇可乐,要想不那么亏,就得挑瓶最冰的,三块五,有一块五都要算到电费上。于是,在那个盛夏的午后,透过浓密的三角梅,你会看到一个大男孩站在拥挤的小卖部门口,打开的冰柜前认真的挑选着可乐,努力地撅起屁股,想让铁皮电扇多抚慰一寸他的肌肤。那时,他正把冰柜上层的汽水一瓶一瓶地取出来,整齐的摆放在地上,认真地排列成一个“一”字。一边把脏手伸到冰柜深处摸索,水珠从他的手臂上滑下,流成好几条黑道道,后面的人皱着眉头,老板娘有些欣喜,她以为来了笔大生意,以为这家伙会把拿出来的饮料都买走,笑吟吟地看着阿森,半老风情都在脸上了。阿森浑然不觉,挑出一瓶,自认为挺满意,得意的拍拍瓶子,然后把排在外面的瓶瓶罐罐不慌不忙地摆回去,而老板娘的笑容就此僵在了半空中,像是嘴角抽了筋,得用手拉拉才能复原。阿森像一个战胜的将军,气宇轩昂的走向老板娘,把整整齐齐的几张零钱放在玻璃柜台上,庄严的像仪式。
那时的他才开始学着耍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吊儿郎当的走出小卖部,把脏兮兮汗湿的头发猛地向后一拢,汗水充当发蜡。然后他对上一个眼神,明亮得感人至深。他后来告诉我,在那一刻他根本不在乎那三块五的汽水,也根本感觉不到炽热的太阳或难耐的口渴,他只听到心中的小魔鬼对他说:“颤抖吧!”他可能从来没有想到,令他神魂颠倒的,仅仅是一双眼睛一个眼神,会惊艳多少年呢,大概会活在今后每一个喝醉的夜里,他这样说着。这就是阿森的全部爱情故事,对,没有然后,毕竟小铁鸡,怎么会舍得追女生谈恋爱,几个不眠夜晚的加减乘除以后,他在餐巾纸上写了句话:“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的看。”
我和阿森算是发小,四岁那年我搬进他的小区。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正蹲在地上,流着眼泪,把散落了一地五彩缤纷的小钢珠糖一颗一颗地捡起来,装回塑料瓶里。我跑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问谁欺负了他,他转过头,一脸梨花带雨。用很认真的表情抽噎着告诉我,没人欺负他,只是自己不小心,打翻了刚买的美味糖果。然后我看到他的脸阴晴不定了三十秒,下了很大决心似的,他取出一粒糖果,递到我的面前。很久以后我都在想,如果那天没有接受那一粒糖,我的零花钱会不会更宽裕一些。
阿森有个优点,记忆超强,他记得十五年前请我吃了一颗糖,记得十三年前送了我一听可乐,记得五年前他买的那一版养乐多被我喝掉了三支,记得两年前我不小心一脚踩碎了他的乒乓球;可是,他总也记不起他妈妈的笑容。我和他损友多年,也仅仅知道他的母亲挺漂亮,漂亮得不该出现在这个小区;对他母亲的认识也仅仅是高跟鞋敲击水泥地面噔噔噔的声音和淡淡的芬芳气息。
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小到阿森对于母亲的记忆是一片空白,他的父亲在对面公司当办公室主任,只好把他带着。阿森和我一起回家,在小区门口分开,方向相反。工作场,本不是小屁孩儿该去的地方,去一两次,叔叔阿姨觉得可爱欢迎,糖果水果都照顾点儿,可月月去天天去,本来不大的办公室又被挤占,小孩儿偶尔哭哭啼啼也吵得人心头烦闷。于是在我们都还等着家里人茶水伺候时,他就要把小板凳扛在肩上不出一点声的挪动,把用过的复印纸订成一沓挑着空白的位置打草稿,就要数着次数去饮水机上接水,就要学着小心翼翼曲意逢迎。铁公鸡的性格,大概从那时养成。
两个男人住在一起,生活总不会太顺利,阿森不得不习惯晚餐只有父亲下班后匆匆完成的一碗拙劣的肉丝面条,不得不学着先把蛋壳挑出来再吃蛋炒饭,不得不等待周末早晨十点半饥肠辘辘的早餐。可他总是很快乐,因为无论多累,无论晚餐多么不堪,作业完成以后,他的父亲总会笑吟吟地出现,总会拿出一副象棋跳棋,或是打开家里那台碎了半边屏幕老计算机连上隔壁(就是我家)断断续续的WiFi,和他玩上几盘。
很久以后,当我和他都不再是孩子时,他说他在长大后才明白那些夜晚对他的意义,才明白那个男人对他深沉又无言的关注。我把他请的啤酒一口喝掉一半,打着热气腾腾酒嗝对他说:“我知道,若不是我陪你,你会有今天?”
而他的母亲,每年会来看他一两次,在生日或是儿童节的时候。但来,也只是例行公事般的看望,匆忙的高跟鞋,匆忙飘散的香水味,匆忙的一份礼物,匆忙的一顿晚餐。对他来说,母亲只是一个符号,只是高档香水的味道,只是尖下巴上的红唇,只是冷面冷语,只是他在记忆里搜刮了一遍又一遍却无计可寻的温暖笑靥,只是他从始至终的寂寞。他告诉我,他的母亲早有了新的家庭,有了另一个洋里洋气的小女儿,有了一个男人宠溺的眼光,有了大大的房子缤纷的裙子,有了忘记他的理由。
他一直很好奇,那个女人会不会真心的笑一次,或者她的风格就是淡淡的,万般风情都在那个“淡”字里面。我和他一样,还是很想知道,他的母亲,那个冰冷的女人,开怀的样子,会不会很好看。他是怀着这个悬念长大的,这让他愤怒却无法释怀,他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他恨她,可他也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他想看到她笑。
他的母亲不会笑,可他总是很好玩,因为舍不得钱,他总是先剃个结结实实的板寸,再任由头顶放肆两月直到荒草萋萋,我们都不用计算,只需要看他头顶的茂盛程度就可以大致了解月考临近,晚自习学累了抬头看看他的脑袋就可以获得学习的动力。虽然如此,我还是很爱他,虽然他要用掉我三分之一的零花钱,虽然他吃掉了我们家无数的红烧排骨,虽然到现在他还让我赔他两年前踩坏的乒乓球,可是每年冬夏之末,甚至每周开始,在我工工整整的练习册上,总会出现他的解题方法,我的邮箱里还留着他帮我写的情书。我离不开他,所以我不得不爱他。
他告诉我,世上他只在乎三件事:钱,爸爸(就是我)和学习,因为没有爸爸就没有他,不学习就没有钱,没有钱就不能结婚生孩子不能孝敬爸爸。学习对他来说是走向人生巅峰的垫脚石,所以他格外用心。我爸爸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愤怒的扯成两半的时候,他正小心翼翼的把草稿纸裁开;当我苦追一夜电视剧在清晨酣然如梦时,他正把窗帘拉开,复读机播放着英语听力;他是一个可以在狂欢里保持清醒的人,他也是一个最克制最沉稳的人,他可以在平安夜狂乱的地铁上默背古文,也可以在春晚的笙歌里安静的完成一套数学题。无论对钱还是对学习,我很少看到比他更执着的人。
高三的时候,他破天荒买了一罐速溶咖啡借给我,他说,共勉。人不会被一杯咖啡唤醒,但会被一种精神净化,被一份鼓励感动。总之,我立地成佛了,他用一杯咖啡斩断了我对红尘的留恋,我学着他大声朗读,学着他争分夺秒,学着他题海茫茫,学着他油尽灯枯。他在地图上画了一个点,上海,他想去一个繁华发达的远方,他想让自己的名字写在红色的公告栏里,他想让大家羡慕又祝福,他想让我知道我的零花钱他有一天会偿还,他想让她看到他漫长的坚持。
录取通知领到的那天,他在楼下的大排档点了一条烤鱼,半打啤酒,我坐在他对面。他的贱脸笑烂了,他说他已经提前订了两个月后的机票,到上海。这次感受一下飞机,不买硬座了;以后你就负责接我。我说做爸爸,应该的。他给我夹了一大块鱼肚子上的嫩肉,他说你知道吗,那个女人,我看到她笑了,高三下的时候,那天是情人节。我在哈根达斯的橱窗外面看到的,她们一家人,点了一份冰激凌火锅,好像孩子说了什么,他们笑成一团。她笑的脸都红了,冰激凌都融化了在嘴角流下来。他开始笑,末了,他说,不过,真是好看。
那时候是寒假,高三补课,每天晚自习上到八点四十,还得冒着寒风回家,我这种懒学生自然是提前就走了,他要骑着他父亲古老的自行车穿过中心广场,街上有跳舞的老太有依偎的情侣,有扑面的暖气有炫彩的霓虹,而他,只有一书包习题和寂寞。我可以想象,在那样的街上在那样的日子,埋头骑车的他一抬头,看到橱窗里的童话世界,看到那个熟悉的人不熟悉的表情,橱窗里是暖到躁动的甜腻空气,橱窗外是二月的寒冷单车。他从一个微不足道的角度去体会那一抹他等了许多年的温暖笑容,多卑微,多满足。他笑着扶了扶眼镜,然后又跳上单车,走上了他自己的孤独战役。
他不恨。
他说他给他的妈妈写了一封信,关于那个温暖的情人节,关于校园网的红色榜单,关于那个他憧憬多年终于到达的城市,关于他的父亲,关于他自己。
他说他不恨,他爱她,他做了这么多不是为了让她后悔愧疚,只是希望她看到,只是想向她证明:他从来都没有被抛弃,只是被命运选中了。
他说他的父亲开始谈恋爱了,是一个女教师,有个儿子今年高三,人还不错。
他说他要争取出国留学,这次他不会舍不得花钱。
他向我的杯子里倒满啤酒,他说干杯,为了明天。
我说干杯,明天会更好。
---------------------------------------------------------------------------------------------------------------------------------
我和几个朋友约好,写一篇吊儿郎当的文章,关于另一个大家聚餐只带了六块五的笨蛋,没什么想法,只想博人一笑,就写一个神经兮兮的守财奴。
可事情总有变数,写了前两段,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擅长逗乐,于是删掉大半。可后来突然发生了一些事,好事或坏事,反正是让我感动让我唏嘘的事。我用了半个晚上思考,我们的成长和青春,有人说过,中国学生被高考束缚,最旺盛的那几年用在学习上,缺少了关于青春的体验,所以到大学很多人才开始弥补,开始疯狂,开始堕落。
我只是在想,青春是什么?我认为,青春并不代表兵荒马乱,青春是一份英雄梦想,是一种类似于信仰的东西:不是早恋,只有爱与被爱;不是体验新奇,只有努力追逐;不是对错,只有学会。这些,就是命运赋予我们的东西。
所以,当我再次敲击键盘的时候,想的不再是那个爱财如命的哥们儿了,而是我自己,是我遇见的所有人,是一种正常状态下的生长方式,是我们的青春年华。可惜,水平不够,叙事太凌乱,语言也有些矫情幼稚。但请你不要嘲笑我,我只是真心的想给你讲个故事,讲得可能有点语无伦次,但我相信,这会是我们共同的故事,关于爱关于信仰。
如果,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你忍俊不禁或略略鼻酸——请一定告诉我,我大概会开心得不得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