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盛夏,我有幸遇见你;十七岁那年盛夏,我第一次送你礼物;十八岁那年盛夏,我向你表了白;十九岁这年盛夏,我千里迢迢见你一面。那年惊鸿一瞥我爱上了阴郁的你,三年过去了,我想放下了,少年。
十六岁那年,我一如既往地在那个又小又杂乱的图书馆啃着各种杂志和书籍。偶然被一首诗吸引,这首诗表达的是当时我还理解不了的悲痛欲绝的恋情,勾勒了两个同样忧郁的少年和少女,我甚至看哭了,莫名地被这几行文字触动,莫名地觉得这个作者极度不开心。可是当我看到文末的作者介绍时,惊于竟出自一个与我同龄的少年之手。我只是喜欢这首诗,尽管它是让人难过的。我只有一个念头,找到这个作者。我突然有了目标,让自己变得温暖快乐,去温暖这个痛苦的少年。我开始关注他的公众号,看他的文章,却能在每一篇文章,从字里行间读出他极力隐忍的疼痛,读出他对一个家的渴望与思念,对异乡人情冷暖的厌烦,对目前迫不得已的生活状态的挣扎 我开始学着微笑,开始张口说话,开始和家人、朋友、室友、老师,和每一个路上遇到的人微笑以及打招呼,甚至谈笑风生,开始学着去运动去放松,学着努力念书,努力涉略各种经典 只因我知道他看的书多,文笔很好,也知道他内心的难受。那时的我学着变好,学着让自己快乐起来,让自己足够热情,才能去找他,才能帮助他快乐!那时,不管是亲朋好友,老师同学,甚至是我的心理医生都惊讶我的变化,自然地成了他们喜爱的开心果。他们怎么也不知道因为这一首令人窒息的诗,因为一个陌生的少年,我从生命的边缘回归正常的路。
十七岁那年盛夏,阳光依旧热烈,而我此时已不再是那个自闭的女孩。因为知道他也听夜间电台,我也养成了听夜间广播的习惯。也许这就是际遇吧,我在一年后的同一天听到夜间电台在念他的文章,是一篇有关夜间城市的流浪者的文章。我那时也是疯狂,深夜打电话给当时念稿的主播,追问主播拿到了少年的私人联系方式。还记得那个女主播怕我是个女变态去骚扰人家,差点就要打电话报警投诉我了。我只是感受到他,经过一年,我变了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快乐的高中学生,活出了青春该有的模样。而他,正在更深的黑暗里挣扎,不得解脱,越陷越深。
所以,那个时候我每天只早上吃学校食堂里便宜的大白馒头,晚上咬一个小苹果,花了近乎三个月的时间存下来一些钱,只为了买一个能写字的牛奶形状的定时夜灯。我在上面写了“早点入睡,梦里如牛奶一般温柔!”在这段时间写了好厚好厚的书信,连同这个能提醒他入睡的牛奶瓶邮寄给他。我怕他是那么骄傲,怕他识破我的感情,怕他会回礼,所以我寄的是没有发货地和寄件人信息的包裹,连名字都不肯瞎编一个。可是这样的包裹人家是不收的,也不会流通的。那时我就一下课一有空闲就到快递站那里死皮赖脸的、好说歹说的才说动快递员帮我想办法寄出去,虽说不知那个快递叔叔显了怎样的神通,但总是帮我寄到他的手上。
十八岁,又一年盛夏,天气越来越热,而那份对少年的喜欢也一样,有增无减。这一年,我要参加高考了,面对着每天刷题的枯燥备考生活,面对着来自于外界的压力,也许这个时候我应该溺死在复习的海洋中无暇顾及我的少年才对。但是,就像当初我因为他变得快乐一样,在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时,这份喜欢却已经支持着我走过自己的千山万水。毫无疑问,我成了高考中的一匹黑马,我的所有幸运都来自于他。更重要的是,我是准大学生了,我十八岁了,我成年了,我足够热烈了,我终于可以去追求我的少年了。
我知道有一个做干花香薰做的特别棒的老师,在我出发去往他的城市之前,我就想带着这份亲手做的香薰去向他表明我的心意。我记得那天于老师因为航班延误不能赶回来,我们本来约好的早上八点,结果我一直等到下午三点,老师还在空中飞着。可是因为约好的地点在离我家不在同一座城市,当时没钱再住一晚,又考虑到制作时间的问题,还特地订了最晚一班车下午五点的票回家。我知道如果我再等下去,就会错过回家的末班车了。可是我依旧选择等待,毫不犹豫的退掉了票。当时想今夜何去何从已无所谓了,重要的是这份礼物一定要做好,之前等了两年,这一天又算得了什么呢。当然,最后等于老师回来,再花三个小时做好成品,已经夜晚十一点了。那时是在于老师的花店里做的,花店是要关门的,于老师也是要回去休息调时差的,就没好意思再麻烦老师,只说了句谢谢,便自己屁颠颠的找了附近的公园,坐在长椅上等天明。漫漫长夜发生了什么都不去记得了。只是记得那时候满脑子都是这是我亲手做出来的香薰,还特地加上花语是暗恋的狗尾巴草和花语是好消息的使者的鸢尾花在上面。只是很开心自己的等待,值得!这就是我的喜欢,执拗的喜欢。
第二天赶上晚上的火车,就去了你的城市。于我而言,对你的喜欢,是即使只是站在你的城市都感到周围都有你的气息;即使只是呼吸着同一片天空,却是满满爱的味道。
我终于见到你了。
那时,你站在海边夕阳的余晖中,只是看到你的单薄的背影就能感受到你落寞的心情。我是多么想冲过去从背后将你紧紧抱住,期望这样能释怀你的哪怕一点点悲伤。可是,我又是多么紧张与害怕,万一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因为我一来就热烈的告白,会吓到我心心念念的少年。或者他会因此觉得我轻浮,我该怎么办?可是,我来都来了,爱就要大声说出来啊!我快步走过去,扯了扯他的衣袖,带他转过身来还未及说些什么,我就啪啪啪的讲了起来,因为只有一口气说出来才能掩盖我的颤抖的声音。我看得出他脸上疑惑、愣住的表情。最后等他完全反应过来,只是很冷漠的说了
我不记得你怎么转身,怎么远去。我也不记得我怎么带着那个香蕉,带着我的喜欢回到家去。我只是记得我在你没有走出我的视线时大声地喊着:“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你。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回头,我一直在这里!”我只是记得在我离开家去离你的城市南北相隔的地方上大学的前一天,想起你来,想起见你的那天晚上,我哭的稀里哗啦,我醉的不省人事。那是我第一次喝酒,以前在我眼里臭臭的酒在那天竟有了一醉解千愁的快感。
十九岁,这年盛夏,离告白那天又是一年过去了。其实,在我醉酒的第二天醒来,我就明白我对你的喜欢是毒药,没有让你中毒,反而我却是用情至深。
三年了,同一天的时间里我一定会想念,想得疯狂。我知道我又犯病了,早已经病得不轻。我找遍了所有我能找的人脉,近乎对他是人肉搜索了。但是,我知道我该给自己一个了断,当年他的拒绝,我并不承认。所以,三年后的七夕我决定再见你一面,如果我没有当初的悸动了,那我也要向你做一个正式的告别!当我第二次出现在你的城市里,当我在人潮拥挤的夜上海一眼看见你,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眉头不见舒展,总是有隐秘而深不见底的忧愁。只是,又不一样了,那双手,如今不在拿笔,而是自我放弃地在一个汽车城里朝九晚五的推销,下班了陪各色的客人喝酒。
“这就是你想要的?你真的对得起你曾经拿过笔的手。”我冲他骂道。他只是略微惊讶我的再次出现,也许还有我的多管闲事吧。随即回以很轻蔑的笑,说:“是我想要的,我想写就写,不想了就放下,和你有关系吗?”说完就要搂着旁边的老女人走开。我极力极力地把眼睛睁到最大,大大的呼吸了一下,一把拉过他,往酒吧外面跑去。我说:“我喜欢了一个少年三年,我很感谢他曾经拿起笔用灰色的文字救过我的青春。我不后悔我这三年为他的所有疯狂。只是,我很遗憾那个曾经给别人带来光明的少年,不再拿笔。很遗憾,他没等我变好给他带来温暖。很遗憾,他不再如初见那般清澈。我爱过,曾经的你。”不等他一句话,我转身就狂奔起来,任由眼泪模糊我的视线,任由路人看我像个疯子。去哪我不知道,这是个陌生的城市,连爱了三年的少年都不再熟悉了 不熟悉了。
其实,我明白,这三年我对他的感情,不叫爱,甚至都算不得喜欢。三年里,他被我当成一个信仰,被我当成我努力向往的目标。所以当我变好了,当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模样,当他没有活成我眼里的圣人,我就是接受不了没有信仰的日子我会怎样,会变成过去那般徘徊在生命边缘的样子吗?我不知道。我只是不肯承认我习惯了他作为我精神支撑,而自私的要求他越来越好,要求他变成我眼里的完美之人。
但是,我还是想将这三年称之为爱恋。那初见的砰砰跳动的心率,那每个夜晚都想念的耿燕,那场告白被拒绝的撕心裂肺,那烧制香薰时的耐心与最后的喜悦,甚至那最后一面的不舍与决绝 我都无法忽略。因为,只是十六岁那年的匆匆一眼,三年来,他都是我的喜怒哀乐,我的全世界。
少年,我爱过你。往后,我哪怕想起你来都不会再觉得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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