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博尔赫斯,主要是因为他的审美观而不是他暮年失明这一情况,从没写过一部中篇,更不用说长篇小说了(在《自叙随笔》中他宣称,“我的一生岁月主要都献给了阅读,但是读过的长篇小说寥寥无几,而且通常情况下,我都是全凭某种责任感才能坚持到最后一页。”)。
在晚年,他不得不象《秘密的奇迹》中那位被判死刑,但暂时缓期的亚罗米尔·赫拉迪克一样,在记忆中进行创作和修改。无怪乎他的风格会如此的简洁精准有如碑铭,如此的…深植于记忆之中。
继续来说其它的平行性:虽然,在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的小说文集中,分别可以找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及其市郊——或者意大利——的情调乃至特定的细节;虽然他们在各自国家的文学中,也如在现代文学的全局中一样,是重量级人物;两位作家却都大体上无意于社会/心理学上的现实主义倾向,这种不论幸或不幸,长期以来占据北美小说界主流地位的风格。
在卡尔维诺而言,是神话、寓言和自然科学;在博尔赫斯而言,则是文学史、哲学史和“梦境对现实的点染”,取代了社会/心理学的分析以及历史年代/地理环境的细节。两位作家都热衷于反讽式地将通俗叙事风格加以提炼升华:在卡尔维诺,民间故事和连环画;在博尔赫斯,超自然主义的奇闻和侦探小说。
卡尔维诺甚至在他的演讲“可视”中,将后现代主义定义为“反讽式地利用大众传媒中习见的意象,又或将源自文学传统的优良品味注入叙事机制,以突显其异化状态的倾向”——这种倾向正是博尔赫斯作品的特色之一,同时也是卡尔维诺自己作品的特色。
幸或不幸地,两位作家都不曾创造过令人难忘的人物,也不曾描述过浩大的激情;虽然博尔赫斯1975年在密歇根州大激流市接受公开采访之际,被问到“你认为作家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时,他毫不犹豫地答道,“创造人物。”
真是尖刻的回答:这位伟大的作家本人从没有真正创造过任何人物;就连他那难忘的unforgettable,原文为双关:富内斯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博闻强记的富内斯”,也如我在别处评述的那样,更接近于一种病理学上的典型,而不是一个文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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