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零一九年一月末,离春节很近了。爸爸妈妈在厨房里按照北方人的饮食习惯,做酱牛肉。这是我非常喜欢的时刻:气氛温馨,佳节将近。
于是我悠哉悠哉地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一边听着窗外热情市民提前燃放的烟火声,一边惦记着昨晚失眠看的那部电影:《情书》。
很美很别致,只是可惜自己词不达意,无论口头或内心,终究难以准确描述那种感怀。如同隔靴搔痒,与原有情节细节无法完美重逢。开始搜知乎,想借诸位大神答主的分析,再过一遍美感的瘾。
慢慢地。
“神户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有了。
“渡边博子在雪中醒来”有了。
“藤井树在雪中落葬”有了。
我心里忽然涌出一些感动。你看,再内敛的感情也可能承载着百转千回的心绪。再沉默的人也可能把一部表达感情的巨著藏进一张又一张借书卡里,夹在一本又一本少有人借阅的书里,耐心等待时光过去,等待着她去发现。
中学时代的我总以为,人们更倾向于铭记那些大声说出来的东西,因为多数情况下那是一种标榜,一种宣誓,一种征服,一种想要被历史记录的赤裸欲望。但大学毕业那一年,我慢慢了解到,深切真诚的心意、敛而不语的感情、呼之欲出的冲动和扭过头去在暗地里不被发现,不被看见的狂喜等等大概可以用“安静沉默”的词汇来概括的东西,更像是“野史”。它们流于民间,却是多数人引以为傲的。它们或许才是人们生活中的“大多数”,细水长流地影响着我们每一段人生。
老爸老妈喊我吃晚饭。我准备看完手头最后一个关于《情书》的回答。一句话慢悠悠晃进了我的眼:“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如果当初我察觉,回忆会不会不一般”?
二
二零一六年硕士研究生考试12月26日开考。我在这一年的9月刚开学,雄赳赳气昂昂地爬到图书馆四楼,点兵点将地在自然馆和社科馆之间选择了后者,以示自己愿用百分百的精神斗志和人文社科谈个“恋爱”,也为我考研选择的专业讨个好彩头。早上7点整,相较于一楼的自习馆,社科馆里的人只是寥寥(或许大家大清早懒得爬楼?嗯~不过也可能是一楼抢食堂比较方便吧!)在综合了自己各方喜好之后,我把书包放在104号座位,打算常驻于此。左边的105号书桌上已经有了一个黑色书包,绿色荧光的对勾在偏上方的位置,很显眼(虽然这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这个风格的书包,大概是个男生吧?浅浅的意识流在大脑中稍纵即逝之后,我拿起杯子准备去水房接水。从社科馆走到开水间要经过一个大概十米的长廊,这是同学们“狭路相逢”的地方。
相向而行,是相遇问题。
除了这个关键点以外,自然馆和社科馆前的较大空地上各有一套四边形长沙发,这是“雅思”小队聚集地、考研大军背书聚集地、考公勇士与常识死磕聚集地以及同学之间互批作文聚集地。
从古至今,人员密集处,遮蔽与伪装效果最好。
三
挺早以前我发现一个问题:戴着耳机听音乐时会有大把的灵感从我脑海里涌现出来,趁着这股劲儿写故事比起耳边没有任何旋律、没有任何充满感情的歌词时要容易得多。但是一个巨大的坑在于:往往当我写完一个故事后,摘下耳机再重读一遍,发现它并不能令我满意。那个时候我隐隐约约知道,唯有当我得以在没有任何BGM的状态下,依然能讲述出一个故事,坦诚地,朴拙地,把它叙述完整的那一天,我才是一个“耐磨”的写作者。这里我想说的其实并非写东西这件事,我只不过发现,音乐有时会对真实的生活有某种雕饰作用,它伪装了我们对生活的真正耐磨性。冰箱偶尔变响的运作声、沙尘天气时沙粒与玻璃窗亲密接触的撞击声、夜晚的寂静无声,构成了现实生活里机械感、荒凉感和静谧感的一部分。虽然我必须承认,也曾无数次幻想自己穿过隧道时给旁观者造成《鬼怪》里《stay with me》的感观;跳完街舞谢幕后有带感电音《Faded》响起。可是最后终究:路人只觉得我人高马大够结实;街舞的T恤颜色没选对,和裤子不太搭。
生活里没有BGM。更多时候我希望:那些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们,站在我面前跟我讲话的人们,能有他们自己的旋律。在被摈弃的带入感里,我意识到你的独一无二。
从开水间回来的路上,远远地看见有个男生坐在矩形沙发的长边a上,淡蓝色T恤。我没在意,径直走进了社科馆。后来左边的位置有人落座,我才知道往后的日子里总在馆外背书的那个男生,就是我的同桌。
起初我对身边的每个人都不是特别在意,心里默认大家都是有理想的“小战士”,安静学习就是最佳的状态吧?直到10月的某一天,我慢慢开始意识到:我和105号同学总是在十米长廊频繁地迎面相遇。更让我感到慌张的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拿着水杯去开水间接水到我和他碰面、位于同一条水平线这段短暂时间里,我的面部表情一直是故作高冷的僵硬,且有意地让自己的目光直视前方,并不看向他。然而在那个时点过后,我继续向前走去,心里却像有一块巨石终于落地,原本紧张的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是什么情况?我为什么这么慌张?第六感告诉我,大概是想完美地隐藏一些东西!
四
社科馆105号同学的BGM,是每天早上六点五十准时到达图书馆四楼的自律,是每天都有三个时段雷打不动的馆外背书时间,是认真学习时候的专注和安静,是书桌上一套又一套控时作答、仔细批注、归类整齐的试卷,是有好几次进出馆门他耐心地为后面的同学留门的修养,也是从我遇见他的九月开始,一直到12月考试结束,他每一天的坚持。我必须坦言,这些并未带有语言的安静时刻,这些他默默努力的瞬间,确实在一天又一天的累积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1月的某一天,当我拿着水杯离开开水间,在距离社科馆的落地窗还有好几米的时候,透过玻璃远远地看见他专注的侧脸,好像永远不会轻易受到干扰一样,在认真备考。我差一点莫名其妙地停止走路,顿在原地。比任何人都了解我的自己,在那样一种状态下突然清楚地知道:我是喜欢他的。
自尊心阻止我承认这一点,但已经会被他的存在影响的我的情绪却又不断强调这一点。暗恋作祟,我成了身于暗处的“潜伏者”。
五
和我一起考研的好友在12月初的时候开始爆痘;在北京上大学的同学强忍住所有考研后期油然而生的焦虑,自我消解,怕把负能量传递给别人;社科馆长廊窗边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背诵肖四肖八或英语范文,做最后的冲刺。热爱沙发长边a的105号男生,也早就舍弃了中午午休的惯例,继续和他的专业课“死磕”,我好像从来没有听过他讲话,只是有一次在他背书的时候从旁边经过,才偶然听到他的声音,现在早已不记得他的音色,但是我知道,他日复一日的坚持,一段又一段的背诵让他更加接近目标,更加接近他理想的院校。
也并非未曾看到他偶尔的倦意。原谅我妄自揣测。或许“倦意”这个词一点都不合适:对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来说,追梦的旅途是不会疲惫的,短时间的自我怀疑也许会有,对最终结果的猜测也许会有,和下一个平台早已尘埃落定的同学作比较也许会有。但我们的心,是不会累的。
六
经常糊涂的我难得明白。离正式考试剩下大约半个月的时候,我意识到,如果把这份喜欢的心情永远隐匿,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考试过后,105号座位依然会在社科馆“稳如泰山”,期末考的大军会继续占领图书馆,但坐在那个位置的人,可能会改变吧?毕业之前的短暂时光里,少了“备考”的机遇,大概很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了吧?
最后我只是在校内的一家书店选了一本书送给他。那本书是美国歌手Bob Dylan的自传。封面上的Bob很酷,一头卷发,目光坚定,目视前方,有种一往无前的勇气感,仿佛无所畏惧。
随书送给他的,还有一张卡片。背面的小王子站在他的B612小行星上,一头金发,望着远方。我在正面写了四个字:“考研加油”。这是我跟他唯一的一次“讲话”。
怂者如我,只是趁他去吃晚饭的时候,忐忑地把书放到他的桌面上,还把卡片压在书的下面。神不知鬼不觉。
时间开始变得漫长起来,我因为紧张,在放完书后就赶紧和好友去他很少去的食堂吃饭,似乎如此才能缓解我的不安与忐忑。后来证明这效果的确不错。整体而言天性十分淡定如我者,再附加晚餐穿插的消解,已经可以做到面不改色了。
七
我强忍住所有的好奇心,尽全力不去用余光“瞥见”他的表情,不去用余光探知他的情绪。我把所有的注意力捆绑,使劲做着眼前的卷子,仿若一个“不明所以的人”。暗恋者按兵不动,却依然隐约感觉到:他有一点惊讶,和很多很多的疑问。
这是什么?到底是谁给我的?!
八
“你喜欢的人会察觉到你喜欢他”,对这个观点,我一直都不屑一顾。
善伪装者,是一定可以收敛好所有心绪的,至少我,会竭力不让他看出任何破绽。这些成为了我自己一个人的秘密:每一次长廊上狭路相逢,会立刻删除所有表情故作高冷。偶尔接完水发现他刚好在前方不远处同回馆内,竟然我会在心里默念一句:我有一点点喜欢你可是你不知道!每天早晨一进社科馆看见他的书包放在桌面或者椅子上成了一种习惯,“喔,他已经来了呀”。
狂喜,开心,自导自演的内心戏他却没买电影票;失落,猜测,剧情丰富的话剧他缺了席;焦灼,纠结,最纪实的记录片他也并不是我的观众。这些电影,剧目在我心里一一上演,却因为克制与隐藏,让我始终没有办法“剧透”给他。电影开始的时候,我的名字出现在“导演”那一栏,总希望收获的票房里能有他买的一张电影票。可谁让我们偏偏喜欢暗恋,即使口碑票房双丰收,荧幕前,还是没有他的身影。
九
可是我最没有想到的,是他给了我“文末最大的彩蛋”。
结果当然不是“他也喜欢我”这种特别幸运的事。只不过他收到书之后的那段时间里,我明显地感受到他的几次试探。
社科馆的布局,一半区域是阅览自习区,另一半放置着一排又一排书架。人文社科领域的学者、泰斗们的著作安静地躺在书架上,等待被一届又一届的学子翻阅。考研后期馆外的同学太多,类似于数学里给草地安装喷灌装置的题目,每个人的“出声背诵半径”相互影响,大概专注力极强者才能避免“物质 is sporty”的局面。
我贵有自知之明,到书架区域选择距离自习区较远的两排书架之间作为我的默背宝地。
105号同学收到书的次日晚,我照常到老地方复习笔记、来回踱着步子。在某一个瞬间,当我面对着一扇落地窗(通过这扇落地窗可以看见馆外同学在背书)、合上笔记本,抬起头看向前方、检验自己在一场关于“马冬梅”的姓名记忆测试中到底处于何种水平的时候。前方高能!慎入!
我猛然看见他,站在落地窗的另一边,手里拿着书,也在背东西。只是,当我才刚刚发现这个巧合的时候,他好像“有备而来”一样,缓缓地转过头,微微侧身站着,眼睛看着我,很长时间里,一直一直没有移开目光。
有种莫名的感觉告诉我:他好像在等着我露出破绽,他好像在试探书究竟是不是我送的,他好像察觉到了我喜欢他。或者至少,喜欢与否未知,但他多多少少感觉到了我的某些特别反应。那些在我看来,被自己隐藏很好的反应。
纳尼?什么情况?虽然昨天我刚刚做过“亏心事”,也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这些都是建立在我确信他不会对我有任何怀疑的前提上的呀!此时我的心里有一万只小动物跑过(物种并非草泥马,它们只是生物分类里的“紧张目忐忑科不安属智商拙急种”而已)。
此刻情况紧急。
后来回想起来,我都佩服自己的淡定。
再一次抢在面部表情跑出来之前,我删除了它们。然后,冷静地继续背诵我的笔记,假装向着落地窗的方向又踱了两小步后,转身,朝着相反方向,“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与真理为友”,也与“马什么梅”为友。
我躲过了他的第一次怀疑与试探。
还有一件事也想偷偷告诉你们:我抬头看见他的那一个瞬间,其实有一点想起林忆莲《词不达意》里的几句歌词:“我们就像隔着一层玻璃/看得见却触不及/虽然我离你几毫米/你不会知道我有多着急”。
十
我本以为自己“颜值不够”,但可以用“演技来凑”嘛!但是奈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可能是演技不过关?他还要再确认一次?一定是的!←_←),离考试还有大约一个星期的时候,我到馆内把书包放下,然后拿着水杯乐滋滋地去开水间接水。刚刚走到能看见开水间的地方,乍一看开水机前已经有很多同学在等着打水,排起了两列小队。有个人特别奇怪,其他同学都面朝着开水机排着队,他向右后方侧着身,扭头向后看着。好的,这位同学,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虽然我这样讲,但实际上,是我那天上午毫无防备,毫无防备地迎上了他的目光。
我和他对视了。不知道是不是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里所描述的那样,在我的感观里,我们对视了很久。
大概在你的想象之中,这一次突如其来的对视一定打破了我的某种执着伪装。在这里我当然不会堂而皇之地向大家撒谎:非也非也!淡定者也,舍我其谁?
但我想坦白的是,那一天,我并不是由于淡定等“综合心理素质”才躲了过去。而是因为迟钝。
我真的是因为,没想到他会在那儿,更没想到他会那样回头看着。像是一直在“守株待兔”,等着和某个人的目光相遇,以此来甄别,得出“确定”或“排除”的结论。
你看,迟钝这种常常被人们诟病的“品质”,偶尔也会有积极的作用,一如我的偶尔失算,又如我未曾意料到的暗恋始末。
最终,在我的迟钝掩护下、在一直有些发懵、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社科馆105号同学缓缓地转过身去,没有再回头。我对他当时的表情没有任何印象,只是依稀记得:他的脸颊上好像爆了一颗痘。以前我的印象中他好像没长过痘。
在缓慢的回神中,我终于意识到:我错过了他所有的试探。
当时像是获得胜利的侥幸,后来回想起,那更像是一种欲言又止、“我本有机会让他知道”、已然错过的遗憾。
“暗恋”这个词语,“恋”是主要情感,“暗”是自始至终的形式,私以为“暗”才是暗恋的性质。这段说长也不算长,言其短好像也并不算短的时光里,无论送书前还是送书后,甚至是在他试探过后的时间里,我就这样安静安然地坐在他右手边104号的位置。“内心戏”也好,“电影黄金档”也罢,相信每一个体会过类似心绪的人,都明白在那段时光里,那个特别的人之于我们而言有多重要,他的一举一动在我们的余光里有多显眼。
暗恋者很微渺吗?并不。
可能恰恰是因为格外关注与在意,把这份喜欢或是欣赏看得很“重”,才会选择“微”的方式吧。
这就是我2016下半年的遇见,这也是我擅作主张、未经105号他的同意,就以空间认证为依据,称其为“社科馆同桌”的暗地里的明目张胆。
然而言未尽,另有一小段后记,用珍贵的分割线隔开,诸位请阅。
后记
这篇文章,或许并不能提供任何方面的方法论,无论暗恋、喜欢或者表达。但我唯一肯定的事情是:纵使我竭力克己,敛住自己在他不知道时对他的注视和一系列紧张的心情,我都必须坦诚:我希望在某些时刻可以充满勇气,我曾希望在某个时刻他能够察觉。
回到最初,回到我看到关于《情书》知乎回答的那一句:“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如果当初我察觉,回忆会不会不一般?”
一切都不得而知了。
对于一场暗自喜欢来说,除了知道整件事情的真相和在暗地里明目张胆的偶尔欢喜之外,主动喜欢的一方并不具备其他更多的优势。在自我角逐与博弈中,我们不经意间一点点捋清内心情感的脉络:它始于最初的不曾注意,发展到后来的渐生好感,意识到自我脑海中很难控制的身影复现,最终我们板上钉钉终于承认:我的确,喜欢你。
我斟酌很久以后直到今天的落笔,整个过程停停顿顿,是自尊心在作祟,也是这个故事已经过去很久的自然结果。某些时刻偶然回想,我依然很执着地希望那本书他还留着,也偶尔会希望在这几年或以后很多年里的某一个美好日子,或许他在整理书架的时候无意间翻到那本书,然后慢慢地回忆起他收到书的那个时刻:突然了解到有人认可他,有人祝愿他一切顺利。(此乃104号同学对105号同学心理活动的妄意揣测,慎读哟!)
现在是二零一九年的一月末,距离过春节很近了。北方的冬天很冷,但房间里非常温暖。新的一年一定会有许多时刻让我觉得美好温馨,会让我在未来的生活里持续怀念。有时候打开云村,日推里偶尔会有Bob Dylan的歌。除了1992年Bob和尼尔.杨等诸位大咖们同台演唱的那首《My Back Pages》之外(注:我很喜欢这首歌的MV),还有一首歌的歌词是那段时间有点想送给他的:《Forever Young》。
社科馆:同桌的你 社科馆:同桌的你 社科馆:同桌的你但愿我们每个人,在最青春、最充满朝气的年纪,内心永远葆有一份真诚,也总有自然情感的生发与流泻。要像这首歌的歌名那样:永远年轻呀。
我们的22岁会留在原地,25岁会留在原地,那些年轻的岁月都会留在原地,目送我们慢慢地步入中年、迈向老年。
但无论如何,请真诚欢喜,莫失勇气。
关于坐在社科馆105号同学的故事,在文章即将收尾的时刻,我曾经有过的一点点遗憾和时不时仍然会想起的心情,现在终于可以轻轻放下,更加释怀。
二零一九年,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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