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十天,就是你八十五岁大寿了,当然,如果你还在的话。算起来,你离开我已经七年了,恍恍惚惚,我已经由一个大学生变成了孩子的母亲,我变得成熟,变得稳重,变得坦然,可唯独没有改变的,就是思念你。七年的时光短暂而又漫长,短暂到我以为你在身边的日子就是昨天,却又漫长到这七年,每一天,我都度日如年。
七年里,我做过各种各样的梦,梦里有各种各样的你。你冲着我笑,你抱着我举高高,你把我背在后背上,你用胡子扎我的脸,你教我拉二胡,你用戒尺打我的手心只因为我没好好学习,你严厉地批评我因为我跟邻居家的男孩子多说了几句话,当然更多的是你坐在老房子的小院儿里等我回家。在那个孤独无依的时光里,你的笑容和陪伴是唯一伴我成长的东西。
前不久,办公室来过一个单位的老领导。他到了办公室就问,谁是王志来的孙女呢?我一脸茫然地站起来说我是。那位老领导说起了你,说你是个特别特别好的人,说起和你的往事。谈笑间,我的眼泪快要溢出来,而那个时候,我仿佛看到你在一边冲着我笑。大概从小学开始,我就一直活在你的这种声望里吧。小学校长是你的学生。每次你去接我放学我都特别威风,因为你总是在校长办公室等我。孩提年代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也因为你得到老师的重视,而我也因为你变得争气,你的声望,从我的童年时代,就有了深深的烙印。
我的第一本新华字典,是你买给我的。但最开始我学查字典,却不是用拼音和部首,是你教给我的四角号码。“横一竖二三点捺,叉四插五方框六。七角八八九是小,点下有横变零头。”我还记得自己用稚嫩的口音跟着你被口诀的样子,你看着我似懂非懂的表情,我看着你认真的模样。可是口诀我背过了,二十多年没有忘,但是方法我是没怎么学会的。
我跟同龄的女生总是不同的。她们喜欢流行歌曲,喜欢追星,可是我从小就喜欢唱戏,喜欢相声。你教过我京剧、吕剧、豫剧、黄梅戏、越剧,虽然我都唱不好,但是多多少少我都会,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引以为豪的事情。我时常怀念那个你拉着胡琴我唱着戏的时代,也是我这辈子都回不去的美好。
你很有才,你会拉二胡,会识曲谱,会针灸,会医术。你说你有生之年要全部都教会我,可是都没来得及。
你经历过很多,你参加过抗美援朝,你修建过西昌卫星发射架,你跑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可是你的有些故事还没讲完你就走了。
你很正直,你教会我做一个善良的人,教会我爱国爱家,教会我放下仇恨,还教会我很多很多,只是你看不到了。
我时常想,如果现在你还活着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如果你还在,你一定跟我住,冬天不用在老家烧炕取暖;
如果你还在,我一定给你买全世界最好的酒,不让你再喝那六块钱一桶的散酒;
如果你还在,我肯定每个周末推着你晒太阳,和老头们打打牌,唱唱歌;
如果你还在,生活肯定会有希望。
如果你还在,那该多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