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不惑之年,岁月就开始从头摧毁我。它撕咬着我的头发,夜以继日奋斗在它的收获季。它选择的收获的工具不是镰刀,而是用手连根拔起,不留后患。
我脑袋前面的头发日见稀疏,虽然我一再坚持留长点的发型,显然这样的做法很不明智,剩余的头发捉襟见肘已经不能完全盖住头皮,昭显我的狼狈不堪。
我看待头发的去留问题坚持传统思维,认为这就是岁月给中年男人的印记。我不打算做无谓的抵抗,在事情没发生前缴械投降了。我不会像阿里萨那般在一大堆广告里寻找答案,我的答案在人们口口相传里认命。
现在对于我来说最苦恼的抉择是选择何种方式和我的头发告别:是长痛不如短痛的彻底留个秃瓢?还是试着抓住青春的尾巴根,再死皮赖脸的逗留一些时日,最后倒地投降,任由岁月嘲笑?
我的一个朋友建议我先丢弃幻想,把头发理成最短的那种,然后用生姜水每日搓洗植被稀疏的地方,梦想能让整个脑袋保持一个色调,蒙混过关。
在岁月无情中再自欺欺人偷来几年光景,还沾沾自喜?我摈弃这种掩耳盗铃的建议,这只会让我出丑的样子静止成一张别人眼中无法磨灭的相片,我不会这么干。这是阿Q兄的精神胜利法。
我更愿意选择这么一条逃生之路:当宣判的那一天,我找一个剃头师傅彻底剃度了事,任由岁月敲击我光秃秃肉嘟嘟的脑瓜。起先我会在适应期为自己选择一定帽子,只在睡觉时把它脱下,然后我一点点试探周围的环境,一天中暴露的时间不断增长,直到完全不再依赖帽子,连冬天也这样,让雪花在我光秃的脑袋上打滑,让头皮和脸庞融为一个色泽。
我会习惯朋友用手搓捏把玩它,就像能给它上浆一般;我会等待老婆重现赞赏的眼光,说“也好,这倒省事。”
就这么干,洒脱,不拖泥带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