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能一辈子只学速成大法、爆款套路。总有那么一些时候,我们想安安静静地写一点自我的文字,不需要讨好那帮愚蠢的人类。又或者有一天,当你在悲痛之中,为某位挚爱的人拟一篇悼词的时候,你总不能把它写得一股爆文味儿吧?
要想认真学写文章,最好从分析经典做起,这是最基本的功课。要想分析经典,则最好从古诗词下手:一来文字漂亮,二来篇幅合宜。
此篇文章,我选取了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古诗,用结构或解构的办法,对它做一些局部的假设和意义的拆解,以期展现一个熟悉的文本中,关于人称和文体的另一种可能性。
如题所示,所选的文本正是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历史上至少有两个版本,其中涉及个别词的微小差别,以及对同一事物古今不同的释义。不过本文中我采用这个最普遍的版本(也就是大家在小学语文课本里学到的那个版本),采纳的也是大家一直以来都认为的那种解释。因为这基本不影响本文的论述重点。
《静夜思》(李白)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首先我们看这首诗的题目。
诗题叫《静夜思》,从语法上来讲,“静夜”是一个状语,描写周围的氛围和时间状态;“思”是个动词,当然也可能是个名词,一般都取名词义,也就是“静夜里的思绪”。其实相比之下,取动词更耐人咀嚼。“思”是动词,那么“思”的是什么呢?标题没有说。题目中还缺失另一个成分,就是主语,也就是“谁”在“思”,也没有说。
这样一个标题具有含混性。从我们所谙熟的此诗的语句看,“思”的内容显然是“故乡”。可是如果直接把诗题改成《故乡》或《静夜思故乡》吧,那就未免太剧透了。题目的含混性带来了一定的悬念,也造成了一些阅读兴趣。这是题目设置上有意促成的某种“动势”,虽小犹工。另一个作者省略的成分是主语,熟悉此诗内容的读者会发现,这首诗整首都没出现任何词用以指代人。
其实这是古诗中约定俗成的写法,甚至它就是一种文体现象。也就是说,写诗不必用人称,人称是默认的,除非特别强调。具体到言志抒情诗的话,那就是指作者自己,也就是“我”。那时候小说这种东西还不兴,更不流行虚构,写诗为文都是真情实感,不管走不走心,总之不瞎掰。文外的author(作者)和文中的speaker(叙述者)一般是同一个人。
这种写法给我们一种亲切感,仿佛诗人“夜半虚前席”,单独与读者促膝而谈,讲的内容不是你就是我,不必特别声明。若非要强调“我”或“你”,反而显得见外,或者自我意识太强。当然,也可以说它是一种文体策略。毕竟一首五言绝句总共才20个字,再加上许多人称词的话,可供诗人一展才华的空间就更小了,所以只能做这种适当的省略。
因此,为了将诗歌还原成它本来的表意,我们试着做一点“画蛇添足”的工作:
《静夜思》(李白)
床前明月光,
(我)疑是地上霜。
(我)举头望明月,
(我)低头思故乡
这其实是对古诗的“散文化”。换句话说,加了人称代词之后,这就是一篇极短的散文。因为内容少,所以意群之间的“空白”面积很大。比方说“床前明月光”,是什么样的“床”呢?比如说“举头望明月”,“望明月”时表情如何呢?一概没有言明,所以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也就很大。我们在跟着诗人抬头,低头,抬头,低头之间,大致也在心里画好了一幅场景,而这幅场景是属于读者自己的,与诗人想象的具体场景肯定不一样。例如我,每次读这首诗的时候,总是会想到监狱里高高的铁窗,简陋的铁床。
这样一篇散文可谓凝练,由于抓住了最意味深长的一幅画面,又在文末卒章显志,比之许多动辄几千字,堆积大量华丽辞藻和修辞手法的美文来说,别有一番清新巧致。除了换稿费的时候比较吃亏以外,这就是一篇很好的散文范本。
散文这种文体就是讲究某一范围内的“真实”,这种“真实”在于,文中写的事,一般就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如果故事是编的,也不是不可以,但绝对不能有“间离感”,也就是不能露馅。所以绝大部分散文都是第一人称写就,因为用第一人称写,才好自由出入于人物内心。写别人还加心理描写,你以为你是神啊?
也因为如此,当我们已经不满足于写“我”,想要抽身其外,启动上帝视角的时候,小说满足了我们这一愿望。李白的《静夜思》,我们给它添加“我”,是因为一般认为它是某种意义上的“散文”写法。其实,作者不单在细节上给我们留下大开脑洞的余地,在人称上也没有硬性的规定,因此,除了上述修改方法,我们可以做一点别的尝试:
《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
(他)疑是地上霜。
(他)举头望明月,
(他)低头思故乡。
如果不是打开一个所谓“全知全能”的镜头,我们又如何知道这个从天而降的“他”在“思故乡”呢?这种虚构只属于小说这种体裁,所以这篇小小的《静夜思》,由于加上了一个人称,瞬间成了一篇“微小说”。
这篇情节性并不强的小说里,其实也十分完整,甚至有点过于完整。首先起笔就交代和渲染环境——“床前明月光”,五个字就把场景布好了。接着主要人物出现了,一出场就是意料之外的心理描写——“疑”。怀疑的内容也没有什么噱头,只是错把“月光”当作“霜”。可是“霜”的选择有一定的指向性,为什么他不怀疑地上撒了盐呢?这其中有文化倾向和审美习惯的作用。接着他“举头”,之后有“低头”,俯仰之间,将全部主题明白无误地托出。所以我说,这篇小说有点说得太明白了。
意思上稍嫌直露,但结构上却堪称精巧。事实上它每句话都提到了同一个东西,第一句里是“明月光”(明月的光),第二句里“地上霜”(即明月的影子),第三句中“明月”(即明月本体),第四句“故乡”(明月所投射的内涵),从主体一步步讲到象征体,中间的过渡毫不生硬,就像光学色谱一样自然。
另一方面则是隔句呼应,当然,作为一篇“小说”,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隔意群”的呼应。首先是第一句和第三句,“床前明月光”,作者不抬头的话,怎么知道是“明月光”?如果说是常识,那月光这么亮,总会下意识地探头看看吧?难道他真的是等到第三句才“举头”的吗?自然未必。其次是二、四句,这两句同样是隔句呼应。两句话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都涉及了心理描写——疑和思。所疑和所思的对象也形成一近一远、一现实一理想的工整对偶。
所以,这两对句子本身就是互文,两两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意思。其实这是一种小说的结构框架,有个术语,叫“初级叙事”。典型的例子是《一千零一夜》中山鲁佐德的故事,其形式便是由一个总的故事“套住”其他分故事。这个总的故事就叫“初级叙事”,其他小故事叫“次级叙事”。
《静夜思》的小说版讲到这里,似乎还有点不太过瘾,毕竟一“他”到底还是缺点技术含量。所幸李白给我们留下了太多发挥的可能,接下来我们不止加人称代词,再适当地添加一些物主代词,换一换口味吧:
《静夜思》
(他的)床前明月光,
(我)疑是地上霜。
(我)举(他的)头望明月,
(我)低头思故乡。
物主代词一加,画风立马就变了。我逐句给大家解释一下这篇“小说”的意思。
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床上,一片明月光照在他床前的地板上。(这环境显然让人有点不祥的预感)。
“我”怀疑那是地上的一片霜。(这时出现了一个新人物,房间里竟然不止一个人!这地上的“霜”是什么呢?霜是小冰晶,冷而细碎,且锋利,古人就有“霜刀”之说。这地上的“霜”,是天上照下来的?还是地上长出来的?抑或是其他金属附着物呢?)
“我”举着“他”的头,望着明月。(第三句将一切真相大白天下!床上的人已经身首异处,我提着他的头,两个人(头)一起望着明月。要说这场面诡异吧,不如说又似乎别有深意?)
“我”(只有我一个人)低下头,思念起故乡。(意思大概是,干完这一票就回家吧。虽然望的是同一片月光,可是只有活人会想家,人头当然不会想家。)
其实这里讲的就是一个入室行凶的故事,极富情节性。为什么杀完人想家呢?可能是春节将近,资金周转不灵,没钱回家,只能顶风作案吧。不过文中把原因省略了,结果与原因之间形成无限的张力。整篇“小说”,从场景铺设(首句),到“霜”的暗喻(第二句),到间接地揭开真相(第三句),最后意犹未尽地赋予“杀手”一点点人情味(第四句),整体构思堪称完美极致。
其中最为微妙的应该是三、四句。
第三句描写了一个场景,“我”杀完人之后,割下对方的头,举着(此处利用“举”字的多义性),一起眺望那片月光。前面讲了,月光只引起了活人的心理反应,对死人不起作用。这句话所写场面十分血腥,但是它发挥了两个作用:第一个当然是交代了几乎整个故事。前面“大半”篇幅(其实也就两句)都不知所云,第三句突然冒出这个场面,给读者足够的震撼,行文也可谓是沉得住气。第二个功能是于交代事情之后,又设悬疑。一般读者很难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这的确是个超出人们正常经验的行为。可是画面十分经典,令人“过目”难忘。
第四句更妙。本来第三句的场景过后,一切都可以结束,可是第四句突然又“思”起了故乡。从侧面上讲,隐约透露了行凶动机。从另一方面讲,这句简单的话,通过对杀人者的心理描写,似乎无端拉近了他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一个这样毫无人性的人,竟然也会思念故乡,从第三句的惊讶和厌恶,到第四句的矛盾和怜悯,读者经历一个怎样的爱憎转换的过程,只有读者自己清楚。虽然有人也会说:“即便再怎么样也不能杀人吧!”可是第四句,还是在善恶是非的角力和反转中,将整个故事的主题往深处推进了一大步。
看了以上解读,再回味下这首诗的标题,心情难免就变得复杂了。《静夜思》,所思确实只是单纯的故乡吗?
这就是我所解读的李白的《静夜思》。当然,这不是全部,我给大家展现的只是解读文本的某种非常规的方法。这自然也谈不上是歪曲,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在后面的两次对原作的修改中,我没有写上作者李白的名字,算是对作者本意的尊重。希望不会吓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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