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姐并不姓苏,姓陈。苏是她一好友的姓氏,她应该是太喜欢那个朋友了,苏小姐有个英文名Fran,我们都称呼她弗兰。我和苏小姐相识于杭州的一个画室,说来还真是缘分使然,本来我是在另外一个画室的,要不是后来换了画室,要不是后来换了一个寝室,她也搬了进来,我们的关系可能不会像现在这么好。苏小姐的个子不高,比我好像还要矮那么一点,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绝对火辣。苏小姐是湖南人,但不吃辣,她带有湖南口音的普通话让我觉得很亲切。
之所以喜欢苏小姐,多半还是源于我们有很多相同的爱好。苏也喜欢看书,写东西,而且我一直觉得她的文字比起我的多了几分深度。她的每一篇文章我都喜欢阅读。她的性格也是极好的,容易相处。记忆里没有她生气发火的样子,嗯,除了不高兴时会冒出‘他妈的’这种字眼。当时我也耳濡目染的学会了,后来好不容易戒了口。苏是有一点洁癖的,她不喜欢别人坐在她干净的床单上面。
在我眼中,苏一直都是生活洒脱之人。后来我们考入不同的大学,交集便少了些。苏用当家教和给杂志社写稿赚来的钱和她的新朋友旅行过很多地方,有一些是和她的李先生一起的。这些年,苏跟随心的方向走了很多想走的路,前后游历七个国家。爬过高山,看过溪流,越过森林,漂过大海。写过几篇游记也曾在杂志上发表。苏的英文极好,尤其是口语,我想这也是她有勇气去不同国度的原因之一吧。每到新地方也总能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新朋友。苏有很多的外国朋友,她偏好和年长她许多的人交朋友。苏说,因为喜欢小学的英语老师,所以口语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水平。
李先生肤色倒是白白的,鼻梁很高,曾一度被认为是维吾尔族人。其实李先生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山东。他有着他人眼中山东人的惯有的优点,善良、靠谱。李先生有个外号“九哥”,据说是因为李先生把名字中第二个字写散架了,老师看成了李小九,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九哥。当然苏小姐并不这么称呼,只是叫他的名字。用现在的话来说,李先生绝对是一个暖男,只暖自己喜欢的人。尽管如此画室的女生还是觉得李先生是难得的好男人。李先生的绘画水平在画室里是顶尖级的,他的画风也深得画室老师和同学的喜爱。
我认识苏小姐的时候,她已经和李先生在一起了。关于他们初相识的故事我知道的不多,后来问及苏小姐,说是她主动的,想来也是,李先生是蛮绅士的人,话不是很多。两个陌生人之间总要一个先主动,才会有接下来的故事。
苏的一篇文章中曾写道,多么幸运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成为了你心中的沈佳宜,我们翻山越岭遇见,就已经是爱。
苏小姐和李先生在一起有五年的光阴了。期间很少吵架拌嘴,但也是闹过分手的,大约是苏觉得李先生话太少。第二天李先生就从杭州坐了大巴去景德镇找苏小姐。然后就和好了。
李先生今年大四,空闲时在画室代课,穿着打扮颇有艺术家落拓不羁的风格。苏小姐已经毕业在长沙的一家杂志社做编辑,这不是她大学所学的专业却是她喜欢的工作。近来苏跟我询问杭州的工作情况,她想来杭工作,想结束这几年的异地恋,在这陪着李先生。也想必是李先生毕业后会留在杭州工作的原因吧。
世间有多少痴心的女子心甘情愿为了爱远走他乡,此情此意,愿君常珍惜!
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想我会一直记得我和苏一起哭泣的画面。大概是学习的压力大到无处发泄,有天晚上下了课在寝室我们俩都没忍住,大哭了一场。不同的是我是抱着另一个朋友哭的,一个如今已失去了联络的朋友。而在得知苏小姐伤心哭泣后,李先生进来安慰她,所以苏是抱着李先生哭泣的。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李先生的对苏小姐的好。
苏小姐和李先生是我身边难得的一对有情人。等苏为她的李先生穿起嫁衣,我要做苏的伴娘,为她祝福。不过按苏的性格,她应该不会喜欢传统的结婚方式,旅行结婚应当是首选。苏说,他们计划着,等李先生毕业后,先买辆摩托一路骑行一路游览山川与河流。再选择一座城,安心工作生活、柴米和油盐。
杜香兰若2015.12.17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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