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字鹏举,出身于相州汤阴(今属河南)的雇农之家,自幼习武,膂力超群,不到二十岁时,就能挽弓三百斤,开腰弩八石。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犯,岳飞目睹其残暴,义愤填膺,带着母亲姚氏在他背上刺的“尽忠报国”四字,毅然告别母亲、妻儿,投身到了如火如荼的抗金斗争中。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
谁是害死岳飞的真凶?此事一直难成定论。其实,杀岳飞者,秦桧和宋高宗是也。
秦桧因力主和议获得宋高宗的信任,也极力要通过促成和议来巩固权位,主战的岳飞自然是他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宋高宗在靖康之难时曾在金营充当人质,早早就落下了“恐金”的病根。当金人一心要歼灭他的小朝廷时,他不得不任用武将,与金对抗。等到形势有所好转,他就急于跟金人和谈,只要承认他儿皇帝的地位,怎样屈辱的条件都可以接受,所谓“恢复中原,迎回二帝”,只不过是他驱使南宋军民为他效力的空洞口号。
同时,高宗虽然怯懦,但并不愚蠢。一旦议和成为可能,他的注意力便立刻转到整顿内部,巩固皇权。祖宗的“圣训”,言犹在耳;武将的跋扈,他也是亲身领教过的(如“苗刘兵变”)。为了削夺武将兵权,铲除一切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的势力,他不惜杀害岳飞,自毁长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