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一直在持续做股权设计及股权激励的专题学习和研究,包括汇永共享商学院的教材和课程,一些主题类书籍的阅读,还有就是汇永共享商学院每周的课程,既邀请企业家和律师朋友来听课,自己也得到了学习和提高。这两周包启宏老师的股权课程内容精彩,使得我受益匪浅。
学习是一种输入,近期还有一些解答股权咨询的工作,也是一种输出。而以问题来带动的思考和输出,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正好,近期接触到一个真实的例子,特做一个梳理。
案例简介:
一家公司从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资产价值约100万元,职工(含退休职工)约30人,量化到每个员工的资产价值,可折合为股权出资的金额,每人为1万元左右。公司还需增资达到至少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出资人及资金均已落实。公司的主要资源是具有一定的资质等方面的优势,职工,尤其是退休职工不愿意参与管理。
这种情况下,这家公司该如何设计股权结构?
二
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考虑简便,也就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把这30人设计为股东,然后再增资扩股调整股权比例。
毫无疑问,这个方案也是可行的。但是,对于核心团队和实际控制人来说,必然造成如下的问题:
1、股东人数太多,会议的召集等工作量很大;
2、股东人数多,形成决议和表决的程序复杂,成本高。
三
有没有更优的方案。答案是有的。
对于这30个股东来说,他们所关心的是要有股份即可,还要有分红,当然是越多越好。他们大多不需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需要享有公司的参与权和管理权。
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他们装进一个持股平台,让这个持股平台来持有原公司的股份,这样就只有这一个股东代表了30个原来的职工身份转化的股东,达到了优化程序、节省工作量的目的。
持股平台,又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企业。
如果是有限公司持股,那么要得到控制权,至少要有51%的股权,才能实现控股。
而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的话,可以把30个股东设计为LP,即有限合伙人,他们只想享有公司的分红权,而没有管理权,想当于是一个财务投资人的角色。再由GP,也就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担任,只有他才有表决权。在股份上,他只需要出资1%即可。
这样的方式,也就是实际控制人用有限合伙的方式,把其他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做了一个合并。并且,用了最小的成本。间接持股,相对于直接持股,还避免了很多麻烦。
四
当然,这当中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考虑、完善。如对这30个股东的股权知识的宣传和协商等。还要考虑到毕竟部分退休职工年事已高,他们在持股公司的股权的传承,以及退出机制等问题。
这是我的一些思考,请有兴趣的朋友一起交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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