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房屋进程,达成土地的再次运用。“煞费苦心”的拆迁人挖掘出简单而高效的手段,将被拆迁人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然后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或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等等手段。那么,违章建筑到底如何认定?其拆除程序如何进行?实践中,违章建筑的定义已经有所改变,违章建筑的由来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房屋拆迁进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法咨:cqlst1981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咨询时,说04年在自己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因不懂法律造成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未与拆迁办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认定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决定罚没宅基地及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当事人04年建造的房屋,法不溯及既往,即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这明显不合法。这种情况下农村房屋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手续,从而认定房屋违章建筑的说法做法,显而易见是不合理的。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农村认定及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如下:
一、调查取证,规划主管部门现场勘验记录基本情况;
二、认定违章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的认定。
三、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未办理建设规划审批的建筑,只属于程序上瑕疵,可以补救限期整改及处罚,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反之属于实体违章建筑,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四、下达执行通知书,区县规划部门将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书送达当事人,告知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区县规划部门整理资料,按照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办审查后以区县规划部门的名义责令规划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六、实施拆除,城乡综合执法局实施强制拆除的,城乡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综上所述,关于违章建筑的范围,以及拆除违章建筑的合法程序。您是否能对比确认自家房屋到底是不是违建。违章建筑的由来:最终目的加快房屋拆迁进程。在此,刘可心律师希望被征收人如果清楚或者不清楚权利收到侵害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刘可心律师座右铭:怀揣着对于法律的信仰,披着法律的戎装,手握正义的兵戈,在朦胧的天下里搏杀,以薄弱的能量在漆黑夜里迎接破晓。让清晨曙光照亮被拆迁人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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