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文学的故乡是每个作家精神之河的神秘发祥地,对它的从不自觉到自觉的感悟,关系到作家艺术生命的长短高低。
作家的一生写作是离不开童年的,越写越朴素,越写越宽广。
鲁迅先生是浙江绍兴人。《朝花夕拾》是先生唯一一本散文集,意思是说早上开的花儿,傍晚的时候把它们收集起来,其实就是对儿时一些故事的记忆整理。从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出了先生童年时期在绍兴家中和私塾里的生活情景。
而《呐喊》多是绍兴农家乡野气息。《孔乙己》里有黄酒、盐煮笋和著名的茴香豆。压尾的《社戏》,算是鲁迅先生最清新的一篇小说,田园水乡。开始说钓虾吃,江浙乡里做虾一般图省事,水里放姜煮虾,取河虾清甜原味,如果嫌淡,再加酱油。
最著名也是最幻梦的场景,就是一群孩子带着迅哥儿,社戏归来,在船舱里煮罗汉豆。罗汉豆“结实”,已经引人食欲;迅哥儿带头剥豆,用了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煮来吃了。罗汉豆者蚕豆也。盐水煮蚕豆不如茴香豆味道长远、嚼头酥烂,但新剥的蚕豆有豆子的清香,而且口感嫩脆,极好吃。何况当时气氛着实太好:清夜河上,泊船小友,月光下肚子饿了吃吃煮蚕豆,恍然有诗境。末了把豆荚豆壳往河里一倒,月下归航。
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鲁迅先生这么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沈从文先生湖南凤凰人,有“乡土文学之父”的美誉。如果你想了解他笔下的故乡,不妨看看散文集《湘行散记》,“一个好事人,若从一百年前某种较旧一点的地图上去寻找,当可在黔北,川东,湘西,一处极偏僻的角隅上,发现了一个名为“镇筸”的小点。那里同别的小点一样,事实上应当有一个城市,在那城市中,安顿下三五千人口。不过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产,经济活动情形下面,成为那个城市枯荣的因缘,这一个地方,却以另外一个意义无所依附而独立存在。”
凤凰有几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是边城、美丽善良的姑娘、民风淳朴并有着不受世俗道德约束的爱情传统的白苗族和黑苗族、湘西山水包括山歌和虎耳草,贯穿其中的,是一种亘古的面对命运的无奈,以及对一方被遗忘的小城、一段被埋藏的记忆、一种被孤立的传统的追溯和怀恋。
《湘行散记》是1933 年冬,沈从文先生回故乡看望病重的老母亲时将路上见闻与感受写给北京妻子的一堆信件中整理加工出来的。由于战乱和水路的危险性为避免妻子担忧,且有意写得轻松幽默,这看似游记的散文实则有着深厚的寓意,幽默背后隐藏着辛酸。
汪曾祺先生江苏高邮人,也是沈从文先生得意门生。汪老在晚年时所感:“人的一生感情最深的,莫过于家乡、父母和童年。离开家乡很远了,但家乡蟪蛄之声尚有在耳。仍怜故乡水, 万里送行舟,不论走到天涯海角,故乡总是忘不了的。”故乡承载着每一个人的童年记忆,记忆里的山水、吃食、文化、人情亦随着人们的所见、所食、所思、所感融入到每个人的血液里。
“我知道,即使我有那么多的时间我也写不出多少作品,写不出大作品,写不出有份量、有气魄、雄辩、华丽的论文。这是我的气质所决定的。一个人的气质,不管是由先天还是后天形成,一旦形成,就不易改变。人要有一点自知。我的气质,大概是一个普通的抒情诗人。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 都是小品。”这样的气质是汪曾祺的故乡培育出来的,那是一座风轻水柔的小城,有着淳朴的民风和深厚的文化积淀。
有人说:“文学写作,就是一场从家乡出发,最终抵达故乡的漫长旅程”。
莫言山东高密人。故乡,是莫言在书里书外说得最多的话题。他说:“作家写作都离不开故乡,也离不开童年记忆。像我这样一个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多年,有多年做农民的经历,所以写乡土的、农村的题材是必然的。”
在21岁前,他一心想逃离老家,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与压抑。但当他真的离开了,才发现那些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大门,在文学世界里,完成了对故乡的回归。
他现在大部分时间在北京,但每年还会回高密老家,呆上一两个月。工作之余每天会看新闻、听戏曲,偶尔上网,但不会耗费太多时间。安静的夜晚,则交付于纸和笔:“晚上写那么一两个小时。 毕竟晓得自己六十多岁的人了,精力、记忆力都不比以前。所以悠着点儿吧,慢慢地写。”
作家一生的写作离不开童年与故乡迟子建是国内我很偏爱的女作家,同是东北人结缘却是在南方,早年初到南方我从一本杂志中读到这篇《听梆声的地方》而定情,在此之前我并未读过她的小说。
迟子建在中国最北端的雪地里长大,漠河、北极村、木头房子、冰封的黑龙江、雪泥路上的马车构成她的童年。“六月,漠河的夏天,是中国惟一可以看到北极光的地方。
在写作特点上,她总能赋予事物一种清丽脱俗的气质。她笔下的森林、雪地、河流、月光,总能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东北的这片土地产生向往之情,和看到她内心里温暖的人性美。
有很多人去大兴安岭,因为看了迟子建小说的缘故,去北极村旅行。“他们有可能会失望,或者会喜欢那个地方如画的风景,但他们看不到那些山河灵魂里的东西。可是我在那儿,就是那片土地的一个主人。我整个的灵魂和文学的根在那儿。我觉得故乡,它就是上天赐给我的一个爱人,我要好生呵护它,它也会呵护我。我真应该感谢上苍让我生在这样一个地方,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迟子建说。
两个月前,我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同道中人女性朋友,我们聊天她同我说,7月去了漠河,并赶上了百花文学奖盛典,在典礼上看到了迟子建老师本人,此处我同她一起激动不已,她像我描述迟子建老师本人比照片中的美,说话声音极好听像个小姑娘一样,整个人的状态很好,这使我们对她身体上之前的欠佳终于放下。
还欢喜地感叹,若是诗书藏心中,岁月从不败美人。
故乡在作家笔下就是那精神世界里,像那岸上的干粮,饿了就回来取点再走。终其一生,故乡像通亮的火苗,在漫漫长夜给予你温暖和心安,当你想找它借一点火,把它写到文章里,小说里,你便发现它不在是火苗而是能罩着你整个生命历程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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