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无意间听到一段小曲,听着好像日漫或日剧里的轻松淡雅的曲调,适合放空也适合思考。我喜欢午后,甚至是“午后”这个词,在我看来它是仅次于傍晚的美,甚至它的层次比傍晚更加多样和细密。有普通人如我一样的充满现实感的轻松,也有马拉美象征主义的《牧神的午后》,“古夜的黑影”和“纯净的水仙”,但总之是不宜处在过快的高效和频率的节奏去体会的。我喜欢一天中的这某些个时段,也喜欢描述它们,哪怕一遍又一遍地描述,哪怕被人说啰嗦。伴随着静的自然景观,它像是一部视觉大片的反面,依然不减给人带来的震撼,并且不仅是视觉盛宴,慧根葱郁者更能有所思考有所发现。所谓动与静、动静结合,它们也是在更大的“动”中交替着的并且是循环往复的。好比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桌前读书思考,看似是“安静读书”,很可能在我们看不到的内里早已波涛汹涌,各种奇思妙想已是大战三百合了。而反过来,深处闹市之中,我们偶尔会有一种不易描述出来的静谧无杂的感觉,像王家卫的镜头、又像村上春树的小说。若说马拉美的午后是梦幻着吸引人的,我更偏爱午后的错觉,午后带给自身的错觉。说的离奇一点,那就像生活在三维世界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人在认真努力钻研理论上头头是道的四维、五维空间一样,这到底是错觉还是真实,恐怕要逼迫我们进一步问一问何为错觉和真实了。同时,在错觉中再动一动,再挪一挪,“错觉”也会变得更加迷离了,恐怕那连午后的放空或思考也不明白其从何来了。写的我自己也难以把控了,写的不知所措,看来人(我)似乎总要有个抓头,有个倚靠。我不知道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是不是大多人们依然喜欢现实生活或现实体裁艺术的原因。毕竟所谓喜欢,它是极为主观的意识,换个说法,也是我们体验着自己掌控自己的感觉,和我喜欢午后一样。而若离自己喜欢(主观)的客体远离之后,人的主观性也会跟着受到牵连和损害,也就是说我们哪怕是尝试一下也难以让自己离自己远一点,更别提把自己放下了。在午后或牧神的午后,“重要”本身也不再重要;如果牺牲掉我可以换回苏格拉底的话那就太值了,尽管这样合算的买卖是一种痴妄,不过在这个意义上说,“苏格拉底”也是众“神”之一。神与不神不在于外表与宣传,而是看谁能知晓午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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