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记忆,长大后的感动。
文/秋正源
小时候的记忆,长大后的回忆。小时候在上海记忆最深的就是芦稷,长得类似甘蔗的植物。有点像《西游记》里猪八戒等人在西天取经中吃过的食物,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植物,只知道长得很像。但这个不起眼的植物在我童年里却有一段故事。也是因为这段故事,让我爱上了上海。
若干年再吃到这个,却是十几年后。记的每次出去游玩的时候看到芦苇都会有莫名的喜感,因为长得很像芦稷,一个瘦而高挑的植物,说是水果,似乎不是。说是植物,似乎觉得有些隔阂。高粱,似乎也是它的学名的一种。
所有的运动,最喜欢散步,要是以前,我最喜欢的可是跑步。如果用生活的态度上来说,以前的我向往快节奏的生活,因为性格中带点急促的感觉。做事向来是风风火火,我行我素。恨不得忽略过程,直奔结果,是个非常缺乏耐心的人。记得小学写过一篇作文:都是粗心惹的祸。那时还被语文老师夸道,自我剖析程度写得非常深刻,自我检讨能力很不错。
那时的我就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算是文字教会我许多。
上海,不夜城现在偏向喜欢散步,也算是现在对生活追求的态度。但尽管如此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急躁,但相对于以前,已经学会了克制和改变,算是自我的一种进步。
这几天一直在坚持散步,也许带着友人的任务去完成,但更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并且带了一种目的性的去完成,因为每天坚持一万五千步,很多时候走了两个小时,还只是一万两三千步,然后剩下的就在宿舍里面完成几千步。为了走更多的步决定把路程拉长一点,便走向了田地,看到了玉米和甘蔗,还有就是这个毫不起眼的芦稷。
第一天发现的时候没想太多,就偷偷的摘了然后啃,虽然不甜,但至少圆了小时候的梦,一个非常内疚而愧疚的梦。那个时候,我才十岁,都小学三年级还是四年级,记忆只剩下零碎的片段。因为家境贫寒,父母每日在外奔波,常常连肉都吃不起的地步。所以租的房子就是平民房,就是上海本地人的出租房。
而小房子的后面是一大片田地,有许多菜,许多水果。而离我家最近的就是芦稷,甘甜可口,郁郁葱葱,高挑耸立,笔直的向天呐喊。然后久而久之起了贼心,慢慢地起了贼胆。开始摘一根,后来慢慢猖狂起来。从郁郁葱葱的密集变得渐渐稀疏起来了。
后来那位芦稷的主人便找到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找到我,现在想起大概是因为我家离她家地近吧,开个窗户就能帮她看到芦稷。反正当时我就傻傻地认为这个老奶奶在认贼做客。因为她让我帮她看着芦稷,不要让它被人偷。我答应了后也不好意思再偷,老奶奶天天送许多的芦稷给我吃,我还跟我的小伙伴们说起此事都是洋洋得意。
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的不说,但若干年回味总觉得其中有点温情。因为我偷芦稷的事并非是我一个人,而是一伙人,而我是领头人,因为我非常喜欢吃甘蔗,而芦稷比甘蔗更好吃,关键轻巧,没那么麻烦。生长季节也很好,不在寒风凛冽的冬天。
现在想起我宁愿相信那位老奶奶是借着看守的名义在送我吃,因为我们偷过马铃薯,还有白萝卜,黄瓜,西红柿等等。最后老奶奶都在放芦稷的篮子里还放了其他的蔬果。现在想起都是暖暖的感动。而写下这篇文章也是因为今天往事从现,第二次偷芦稷的时候被主人逮到了,反正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来的,但肯定的是绝对在守株待兔。而我不幸的就是那个兔子。
难忘,此刻。但也很幸运的是,这个老爷爷要逮的不是偷芦稷的兔子,而是偷玉米的兔子。所以并没有责怪我,我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我也是昨天开始偷了一根,他和蔼的说,这个不算偷,还说如果喜欢可以送很多给我。我更加不好意思的说不用了。我想我与这个毫不起眼的芦稷解下了一段不解之缘。
让我想起儿时的老奶奶,和现在的老爷爷一样,都是那么和蔼可亲,朴实淳朴的性情让我不觉感动。所以常常带着赎罪的心情去写一篇文章的时候,心里都是波澜万分的。
不自觉想起耶稣那句话:我们都是有原罪的人,所以我们生来是来赎罪的。
这是我的信仰,也是我奉行的德律。或许我需要安安静静的看完一本圣经,犹如小时候每天醒来都会在前辈的带领下读几段《圣经》,在圣诞节时读《圣经》里自己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童年没有太多的记忆,唯一记得的事和人寥寥几笔就可带过。所幸那些事和人都是弥足珍贵的,第一句“喜欢”天真无邪,第一句“谢谢”充满感动,第一句“对不起”充满了愧疚……想想那个年纪,我就已经懵懂了情与爱,纯粹而简单。
走过一样的路,去过一样的地方,看过一样的风景,呼吸同一片天空。再重新去走一遍,再去回味一遍,感触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有不同的感悟,届时你再落笔时,你会发现世间的美好都在举足投手间。
如果你领悟了:发现美的是眼睛。你的人生都会是不同的态度去面对。做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要发现美,相信美,看见美,奉献美。
小时候的记忆,长大后的感动。一段小故事,舒缓不同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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